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459208发布日期:2021-03-30 19:50阅读:12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



背景技术:

骨折是临床常见的一种病例。骨折内固定即使用钢板、螺钉、钢丝、髓内钉等固定材料,直接对骨折断端进行手术固定。常用的骨折内固定器械主要有:惰性金属不锈钢、钛合金等,其生物相容性好、强度高、耐腐蚀,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其缺点在于骨折愈合后,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将不可降解的惰性金属取出,给患者带来额外负担;同时惰性金属材料通常会释放一些金属离子如ni、co、al、v,上述金属离子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全可靠且可降解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

一种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包括骨钉本体,所述骨钉本体包括第一骨钉本体和第二骨钉本体,所述第一骨钉本体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左端,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形状为长方体,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长度,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一弧形凹槽和第二弧形凹槽,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三弧形凹槽和第四弧形凹槽,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一凹部,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二凹部。

所述第一骨钉本体和第二骨钉本体为一体成型,且所述第一骨钉本体沿宽度方向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沿高度方向的尺寸;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左端向外延伸设置有延伸部,且所述延伸部为子弹头形状。

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前侧面所处平面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前侧面所处平面为同一个平面,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后侧面所处平面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后侧面所处平面为同一个平面。

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上表面沿长度方向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下表面沿长度方向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形状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形状相同,且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一凹槽沿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

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从左至右设置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三凹槽的右端延伸至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并与所述第一凹部相连通,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从左至右设置有第四凹槽,所述第四凹槽延伸至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并与所述第二凹部相连通。

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为弧形凹槽,且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左端所处高度小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所处高度。

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为弧形凹槽,且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左端所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所处高度。

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和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为同一条直线,且所述第三凹槽与所述第四凹槽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

所述第一弧形凹槽和所述第二弧形凹槽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第三弧形凹槽和所述第四弧形凹槽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

所述第一弧形凹槽和所述第三弧形凹槽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且所述第二弧形凹槽和所述第四弧形凹槽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

所述第一凹槽的左侧延伸至所述延伸部的上侧面,且所述第二凹槽的左侧延伸至所述延伸部的下侧面。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和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包括骨钉本体,骨钉本体包括第一骨钉本体和第二骨钉本体,第一骨钉本体固定设置在第二骨钉本体的左端,第一骨钉本体的形状为长方体,第二骨钉本体的长度大于第一骨钉本体的长度,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一弧形凹槽和第二弧形凹槽,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三弧形凹槽和第四弧形凹槽,第二骨钉本体的上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一凹部,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二凹部;通过上述设计,该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结构组成与患者骨极为相近,生物相容性较好,具有骨传导性能,力学性能与患者骨相当,植入体内可被吸收降解,同时产生新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俯视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照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至图5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包括骨钉本体,所述骨钉本体包括第一骨钉本体100和第二骨钉本体200,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左端,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形状为长方体,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长度,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一弧形凹槽201和第二弧形凹槽202,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下侧面与其前侧面和后侧面分别形成有第三弧形凹槽203和第四弧形凹槽204,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一凹部205,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下侧面右端设置有第二凹部20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同种异体骨钉为可降解的同种异体骨钉,旨在解决惰性金属内固定钉不降解,需要二次手术拔出的问题,以及金属离子释放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反应。

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和第二骨钉本体100为一体成型,且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沿宽度方向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沿高度方向的尺寸;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左端向外延伸设置有延伸部101,且所述延伸部101为子弹头形状。通过上述设计,也即第一骨钉本体100和第二骨钉本体100为一体成型,方便加工且可提高第一骨钉本体100与第二骨钉本体200相结合的牢固性,进而可提高骨钉本体的使用寿命。同时,所述延伸部101为子弹头形状,便于将骨钉本体通过延伸部101植入患者骨折部位。

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前侧面所处平面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前侧面所处平面为同一个平面,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后侧面所处平面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后侧面所处平面为同一个平面。

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上表面沿长度方向设置有第一凹槽102,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下表面沿长度方向设置有第二凹槽103,所述第二凹槽的形状与所述第一凹槽的形状相同,且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一凹槽沿所述第一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

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从左至右设置有第三凹槽207,所述第三凹槽207的右端延伸至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右端并与所述第一凹部205相连通,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下侧面从左至右设置有第四凹槽208,所述第四凹槽208延伸至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下侧面右端并与所述第二凹部206相连通。

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为弧形凹槽,且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左端所处高度小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右端所处高度。同时,上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上侧面右端所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左端所处高度,且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上侧面右端所处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上侧面右端所处高度。

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下侧面为弧形凹槽,且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下侧面左端所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下侧面右端所处高度。同时,上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下侧面右端所处高度小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下侧面左端所处高度,且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下侧面右端所处高度小于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下侧面右端所处高度。

通过上述设计,也即第二骨钉本体200的左端横截面的面积小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右端横截面的面积,同时第一骨钉本体100的右端横截面的面积大于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左端横截面的面积。通过上述设计,当把骨钉本体植入患者骨折部位时可以起到加压固定的作用。

所述第一骨钉本体100的中心线和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中心线为同一条直线,且所述第三凹槽207与所述第四凹槽208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中心线对称设置。

所述第一弧形凹槽201和所述第二弧形凹槽202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第三弧形凹槽203和所述第四弧形凹槽204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第一弧形凹槽201和所述第三弧形凹槽203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200的中心线对称设置,且所述第二弧形凹槽202和所述第四弧形凹槽204沿所述第二骨钉本体的中心线对称设置。

所述第一凹槽102的左侧延伸至所述延伸部101的上侧面,且所述第二凹槽103的左侧延伸至所述延伸部101的下侧面。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通过在第一骨钉本体100和第二骨钉本体200上设置的第一凹槽102、第二凹槽103、第三凹槽207、第四凹槽208、第一弧形凹槽201、第二弧形凹槽202、第三弧形凹槽203以及第四弧形凹槽204,有利于细胞、血管、神经等长入,可增加同种异体骨钉植入后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结构组成与患者骨极为相近,生物相容性较好,具有骨传导性能,力学性能与患者骨相当,植入体内可被吸收降解,同时产生新骨。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由同种异体骨经过数控机床加工制成,骨钉本体的左端也即第一骨钉本体100的左端设计为子弹头样式,以减少阻力,便于植入患者骨折部位;骨钉本体的右端也即第二骨钉本体200的右端设置有第一凹部205和第二凹部206,且第二骨钉本体200的右端整体为六角设计,便于手术工具加持将同种异体钉置入钉道。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用于骨折内固定的可降解同种异体骨钉,其整体设计头部(也即第一骨钉本体100的左端)略小于尾部(也即第二骨钉本体200的右端),这样将同种异体骨钉置入预先开孔的钉道时,头部先穿过骨折线,尾部在骨折线另一侧,进一步置入时可通过牵引力将骨折线闭合。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的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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