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医疗影像技术领域,特别涉及放射科用影像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2.放射科是医院重要的辅助检查科室,在现代医院建设中,放射科是一个集检查、诊断、治疗于一体的科室,临床各科许多疾病都须通过放射科设备检查达到明确诊断和辅助诊断。放射科的设备一般有普通x线拍片机等。
3.在通过x线拍片机对患者拍片时,需要患者躺在躺台上,然后通过传动机构将躺台传送至拍摄区,由于现有的躺台在头部枕区缺少固定机构,在针对于一些特殊性患者头部区域正面方向拍片时,会由于缺少固定机构导致患者头部自行晃动,而放射人员处于异室拍摄,很难在第一时间提配患者头部归位,造成拍摄困难,例如针对于一些耳部失聪类的患者等。
技术实现要素:4.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放射科用影像固定装置,使一些特殊性患者头部拍片时,根据拍片需要可对此类患者头部固定,便于放射拍片。
5.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放射科用影像固定装置,包括躺台,所述躺台前端设有当人体平躺时用于放置人体头部的枕座,所述枕座两侧开设有弧形的拐槽,左右两拐槽弧形开口方向左右互应,所述躺台底侧设有位于所述枕座下方的提升块,所述提升块顶面设有随其上下移动时同步动作的同步座,所述同步座顶面设有两片位于所述拐槽内的夹片,所述躺台底面设有位于所述枕座两侧的底槽,由所述底槽向内开设有与所述拐槽相通的第一导孔,所述底槽内设有电缸,所述第一导孔内设有两端连接于所述电缸和所述提升块之间的拉带,所述电缸动作时,通过所述拉带带动所述提升块上升动作,以使所述夹片沿所述拐槽向上动作,由所述拐槽向所述躺台两侧开设有沉腔,所述沉腔内设有弹簧杆,所述弹簧杆上设有位于所述沉腔内的活动块,所述活动块的外端面设有撑块,所述撑块的外端面接触于所述夹片的外侧面,所述提升块带动所述夹片沿所述拐槽向上动作时,同时所述弹簧杆推动所述活动块沿所述沉腔朝所述夹片动作,以使所述活动块通过所述撑块推动所述夹片顶段向所述枕座的上表面中部弯曲动作。
6.作为优选的,所述枕座两侧设有位于所述夹片内侧的拐面,所述拐面顶端设有倒角面。
7.作为优选的,所述夹片顶段向所述枕座的上表面中部弯曲时,所述夹片的顶段接触于所述倒角面上,同时所述夹片的中部段接触于所述拐面上。
8.作为优选的,两所述夹片的中部沿其曲线方向开设有对于所述拐面两侧的耳槽,所述夹片是弹簧板,所述夹片内壁面设有防护层。
9.作为优选的,所述夹片的背面设有使其外部接触于所述拐槽内壁面上的橡胶杆。
10.作为优选的,由所述提升块顶面两侧设有导柱,所述躺台底面开设有用于使所述
导柱向上伸入的第二导孔,所述拉带带动所述提升块向上动作时,所述导柱位于所述第二导孔中。
11.作为优选的,所述沉腔是倾斜孔,所述沉腔的外端开口方向面向于所述倒角面。
12.作为优选的,所述电缸通过电性连接于所述躺台的电路系统中,并远程控制于pc终端。
13.本发明相比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是,在躺台的头部位置设有弧形的枕座,弧形枕座两侧开设有槽口,通过两侧槽口在枕座底部通过电缸设有提升块,通过放射科异室控制的方式,可使电缸驱动提升块向上动作,电缸动作时可驱动两侧槽中的夹片上升,利用上升后的两夹片将患者头部固定,由此可使放射设备需要对患者头部进行正射放射时,患者面部朝上,由于是异地控制,且夹片上升后可进行自动弯曲动作,更加科学的限位于人体头部两侧,因此可适应于一些特殊类人群达到头部固定的目的,例如失聪人员,躺在躺台上后,位于异室的放射人员可异地控制夹片自行将患者头部固定,而无需使用喊话器作无效性的提醒,便于使用。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发明实施方式提供的放射科用影像固定装置的第一视角示意图;
15.图2为本发明实施方式提供的放射科用影像固定装置的第二视角示意图;
16.图3为本发明实施方式提供的放射科用影像固定装置的第三视角示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17.图4为本发明实施方式提供的放射科用影像固定装置中两拐槽剖开后,且夹片向上移出后观看其具体结构示意图;
18.图5为本发明由图4引出的弹簧杆所在位置及其结构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19.图6为本发明中提升块带着夹片从拐槽中移出后观看其结构示意图;
20.图7为本发明底部仰视视角下仅观看躺台的结构示意图;
21.图8为本发明中仅提升块和同步座以及通过同步座设置的夹片等各机构的具体结构示意图。
22.图中:1、躺台;2、拐槽;3、枕座;301、拐面;302、倒角面;4、提升块;41、导柱;5、同步座;51、夹片;52、橡胶杆;53、耳槽;6、电缸;61、拉带;7、第一导孔;8、底槽;9、第二导孔;10、沉腔;11、活动块;12、撑块;13、弹簧杆。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所属的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4.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如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发明的限制。
25.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如出现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所属的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型中的具体含义。
26.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如图1、图3、图6、图8所示。
27.本实施方式提供的放射科用影像固定装置,其包括躺台1,在实际使用时,患者平躺在躺台1上,并且还在躺台1上设置有传动机构,将其传送于放射区,并且还可根据放射时拍片角度的需要,还利用旋转机构将其旋转,此为现有放射类设备的传动机构,在此本发明人不再详述,特此说明,而本发明所要提出的是,还在躺台1前端设有当人体平躺时用于放置人体头部的枕座3,并且枕座3两侧开设有弧形的拐槽2,患者头部位于枕座3上,左右两拐槽2弧形开口方向左右互应,躺台1底侧设有位于枕座3下方的提升块4,提升块4顶面设有随其上下移动时同步动作的同步座5,同步座5顶面设有两片位于拐槽2内的夹片51,夹片 51随提升块4上升时,就会沿着拐槽2上升,最终上升到枕座3上方后就可将患者头部固定,此固定方式,可适应于一些类似于失聪类的患者,处于放射科阅片室内的人员如果看到患者头部自行旋转时,由于用喊话器很难提醒患者面部朝上时,则可以通过异地控制使夹片51上升后限位在患者头部的方式来保证患者面部朝上,以便于拍射正面,例如拍摄鼻咽部时,因此这一固定结构,根据此类患者可解决这一问题。
28.躺台1底面设有位于枕座3两侧的底槽8,由底槽8向内开设有与拐槽2相通的第一导孔7,底槽8内设有电缸6,第一导孔7内设有两端连接于电缸6和提升块4之间的拉带61,电缸6动作时,通过拉带61带动提升块4上升动作,以使夹片51沿拐槽2向上动作后,对患者头部固定,当然了,此电缸6通过电性连接于躺台1的电路系统中,并远程控制于 pc终端,使得放射科阅片室人员可异地控制电缸6动作的方式,使两侧夹片51上升,便于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当然了,此夹紧功能,也可在患者躺于躺台1上时,由于医护人员还在设备旁边,也可利用这一功能,提前使患者头部固定,因此还可在躺台1安装有控制开关或按钮来控制电缸6来完成上述动作,而在放射过程中医护人员又可异地控制此夹紧功能中的两夹片51向下回缩于拐槽2中,然后在放射过程中,医护人员回到阅片室操控放射设备时,再通过喊话器喊话的方式,令患者头部旋转,来改变放射角度,由此仍然满足于一般人群使用。为了使得向上升起的两夹片51可呈内弯状夹紧于患者头部,因此孤僻由拐槽2向躺台1 两侧开设有沉腔10,沉腔10内设有弹簧杆13,弹簧杆13上设有位于沉腔10内的活动块11,活动块11的外端面设有撑块12,撑块12的外端面接触于夹片51的外侧面,由此,当提升块4带动夹片51沿拐槽2向上动作时,失去向外挤压效应的弹簧杆13就会朝着枕座3的弧面方向移动,因此弹簧杆13就会挤压着活动块11在沉腔10的导向下,朝着夹片 51方向移动,以使活动块11通过撑块12推动夹片51顶段向枕座3的上表面中部弯曲动作,由此可保证夹片51顶段弯曲后形成侧压效应,提高对患者头部的夹紧力,为了提高其结构合理性,夹片51是弹簧板,夹片 51内壁面设有防护层。
29.枕座3两侧设有位于夹片51内侧的拐面301,拐面301顶端设有倒角面302。夹片51顶段向枕座3的上表面中部弯曲时,夹片51的顶段接触于倒角面302上,同时夹片51的中部段接触于拐面301上,使得夹片 51形成向内弯曲动作,最大限度的将患者头部夹紧。
30.两夹片51的中部沿其曲线方向开设有对于拐面301两侧的耳槽53,即向上移动的夹片51不但可将患者头部固定,而且还利用耳槽53使夹片51更好的限位于头部两侧。
31.夹片51的背面设有使其外部接触于拐槽2内壁面上的橡胶杆52,使得夹片51沿拐槽2向上移动时,橡胶杆52的存在,可对其形成底部导向。
32.由提升块4顶面两侧设有导柱41,躺台1底面开设有用于使导柱41 向上伸入的第二导孔9,拉带61带动提升块4向上动作时,导柱41位于第二导孔9中,以提高提升块4上升或下降动作时的平稳性。
33.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发明目的、技术方案、以及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当理解,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特别指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