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膝盖矫形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112135发布日期:2021-12-22 14:10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一种膝盖矫形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康复辅助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膝盖矫形器。


背景技术:

2.矫形器是指装配于人体四肢、躯干等部位的体外器具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预防或矫正四肢、躯干的畸形或治疗骨关节及神经肌肉疾病并补偿其功能。其中,膝盖矫形器是一种常用的用于保护膝盖的康复辅助器材。现有的膝盖矫形器,通常包括大腿护具、小腿护具及一个角度调节的装置构成,这些膝盖矫形器一般只能将膝盖固定一个角度,以起到保护膝盖的作用,无法设置一个膝盖较大的活动范围,以便于康复者日常活动。对于膝盖可以弯曲一定角度的康复者,无法灵活的根据其康复状况来进行活动角度范围调节,使用起来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膝盖矫形器无法设置活动范围角度的问题,提供一种膝盖矫形器。
4.一种膝盖矫形器,包括角度调节器、第一护具、第二护具及两个限位件,所述角度调节器包括卡盘及转动件;所述卡盘与所述第一护具固定连接,所述转动件与所述第二护具固定连接,所述转动件转动连接在所述卡盘上;所述卡盘上设有多个卡齿;两个所述限位件可卡接于所述卡齿上,对所述转动件进行限位,以限制所述转动件的转动角度范围。
5.其中,为了便于卡盘与转动件转动连接,也为了提升角度调节器的强度,所述角度调节器包括一铰接轴,所述卡盘及所述转动件通过所述铰接轴铰接在一起。
6.其中,为了便捷的将限位件卡接在卡盘上,对转动件进行角度限制,所述卡盘的周面上设有卡齿带,两个所述限位件可卡接于所述转动件两侧的所述卡齿带上,对所述转动件进行限位,以限制所述转动件的转动角度范围。
7.其中,为了便捷的将限位件卡接在卡盘上,对转动件进行角度限制,所述卡盘上设有齿带状的通孔,两个所述限位件可卡接于所述转动件两侧的所述通孔上,对所述转动件进行限位,以限制所述转动件的转动角度范围。
8.其中,为了对转动件的活动范围有一个度量,便于限位件的卡接位置调节,所述卡盘的一侧面上设有角度刻度,所述限位件根据所述角度刻度来调节其在卡齿上的位置。
9.其中,为了可以一键进行转动件的角度锁定,以保护膝盖,所述转动件上设有卡接齿,所述卡盘上设有插销式的活动插扣,所述活动插扣将所述卡接齿卡住,进而锁定所述转动件。
10.其中,为了可以便捷地拨动活动插扣,将转动件卡住,所述卡盘上设有一拨动孔,所述活动插扣上过盈套接一拨动钮,所述拨动钮可活动地设置于所述拨动孔内。
11.其中,为了适应不同身高、体型的使用者,所述第一护具及所述第二护具上都设有滑轨、长度调节片及卡扣,所述长度调节片滑动连接于所述滑轨内;所述长度调节片上设有
多个卡槽,所述卡扣卡接于所述卡槽内,进而调节所述第一护具或所述第二护具的长度。
12.其中,为了提升使用舒适性,保护使用者的腿部,所述第一护具及所述第二护具上的内侧都设有柔性护垫。
13.其中,为了体型角度调节器的强度,使其可以承受更大的压力,所述卡盘及所述转动件都通过铁质材料制成。
14.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通过两个限位件及卡盘上的卡齿之间的配合,来对转动件的活动角度范围进行限制,在转动件转动到一定角度后即会被两侧的限位件挡住。同时,可根据使用者的需要调节限位件的位置,进而调节转动件的活动范围。本膝盖矫形器对于膝盖可以弯曲一定角度的康复者,可以灵活的根据其康复状况来进行活动角度范围调节,使用起来较为方便、人性化。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膝盖矫形器一实施例的整体示意图;
16.图2为图1所示中一种膝盖矫形器一实施例在隐藏部分卡盘外壳后的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图2所示中a位置的局部放大图;
18.图4为图1所示中的第二护具部分的爆炸图;
19.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膝盖矫形器的角度调节器部分的示意图;
20.图6为图5所示的角度调节器的爆炸图。
21.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22.1、角度调节器;11、限位件;12、卡齿带;13、活动插扣;14、卡接齿;15、通孔;16、卡盘;17、转动件;18、拨动钮;19、拨动孔;2、第一护具;21、滑轨;22、长度调节片;23、卡扣;3、第二护具。
具体实施方式
23.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以下描述的具体细节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本实用新型还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实施例来实现。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24.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25.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26.参照图1、图5及图6,一种膝盖矫形器,包括角度调节器1、第一护具2、第二护具3及两个限位件11,角度调节器1包括卡盘16及转动件17;卡盘16与第一护具2固定连接,转动件17与第二护具3固定连接,转动件17转动连接在卡盘16上;卡盘16上设有多个卡齿;两个限
位件11可卡接于卡齿上,对转动件17进行限位,以限制转动件17的转动角度范围。
27.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通过两个限位件11及卡盘16上的卡齿之间的配合,来对转动件17的活动角度范围进行限制,在转动件17转动到一定角度后即会被两侧的限位件11挡住。同时,可根据使用者的需要调节限位件11的位置,进而调节转动件17的活动范围。本膝盖矫形器对于膝盖可以弯曲一定角度的康复者,可以灵活的根据其康复状况来进行活动角度范围调节,使用起来较为方便、人性化。
28.本实施例中,为了便于卡盘16与转动件17转动连接,也为了提升角度调节器1的强度,角度调节器1包括一铰接轴,卡盘16及转动件17通过铰接轴铰接在一起。
29.具体地,卡盘16内设有供转动件17活动的空间,转动件17设置于卡盘16内,并通过铰接轴连接。当然,卡盘16与转动件17之间的也可以为其他方式,例如通过齿轮啮合连接,其不以本实施例中描述的结构为限。
30.在本实施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地,为了便捷的将限位件11卡接在卡盘16上,对转动件17进行角度限制,卡盘16的周面上设有卡齿带12,两个限位件11可卡接于转动件17两侧的卡齿带12上,对转动件17进行限位,以限制转动件17的转动角度范围。
31.进一步地,为了便捷的将限位件11卡接在卡盘16上,对转动件17进行角度限制,卡盘16上设有齿带状的通孔15,两个限位件11可卡接于转动件17两侧的通孔15上,对转动件17进行限位,以限制转动件17的转动角度范围。
32.可以理解的是,通过卡盘16外周面的卡齿带12及内部的齿带状通孔15,进一步加固了限位件11与卡盘16之间的卡接,限位件11上设有与卡齿带12及通孔15相适配的卡接结构,以便于限位件11可以卡接在齿盘上面。卡齿带12及通孔15都为圆弧形的长条带状,限位件11可以调整其卡接位置,进而实现限位件11转动角度范围的大小调整。
33.其中,为了对转动件17的活动范围有一个度量,便于限位件11的卡接位置调节,卡盘16的一侧面上设有角度刻度,限位件11根据角度刻度来调节其在卡齿上的位置。
34.需要说明的是,参照图5所示,本实施例中,两个限位件11,一个可以调节的卡接角度范围为0

90度,另一个可以调节的卡接角度范围为0

120度。其可以为限位件11提供的转动角度范围较大,可便于恢复各个阶段的活动角度使用。使用者可以根据角度刻度来调节限位件11的卡接位置。
35.本实施例中,转动件17上设有卡接齿14,卡盘16上设有插销式的活动插扣13,活动插扣13将卡接齿14卡住,进而锁定转动件17。而卡盘16上设有一拨动孔19,活动插扣13上过盈套接一拨动钮18,拨动钮18可活动地设置于拨动孔19内。
36.需要说明的是,如图5,本实施例中一键锁定的折角范围为0

75度,大角度锁定可进一步适应各类使用者。
37.参照图2及图3,可以理解的是,插销式的活动插扣13可以一键进行转动件17的角度锁定,以保护膝盖。而拨动孔19可以拨动活动插扣13,将转动件17卡住,操作起来更加简单。
38.参照图4,为了适应不同身高、体型的使用者,第一护具2及第二护具3上都设有滑轨21、长度调节片22及卡扣23,长度调节片22滑动连接于滑轨21内;长度调节片22上设有多个卡槽,卡扣23卡接于卡槽内,进而调节第一护具2或第二护具3的长度。其中,为了提升使用舒适性,保护使用者的腿部,第一护具2及第二护具3上的内侧都设有柔性护垫。
39.其中,为了体型角度调节器1的强度,使其可以承受更大的压力,卡盘16及转动件17都通过铁质材料制成。本实施例中的膝盖矫正器可以承受100公斤以上力度,区别于市场上普通铝质齿轮承受力度在80公斤以下。
40.此外,本实施例中,该膝盖矫正器还配有肩带,肩带与该膝盖矫正器的主体连接,挂于康复者的肩部。肩带的使用可以避免矫正器下滑,保证其处于正确的位置上,使得其固定性能更好。
41.本膝盖矫正器具有强度高,角度范围大,可锁定角度范围大的优点,可控制和限制膝盖的屈曲和伸展,适用于各类膝盖康复、矫正的使用者。
42.以上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3.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替换及改进,这些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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