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健身器材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功能健身凳。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养生意识的增强,很多人会进行健身锻炼,如仰卧起坐、哑铃举重等,通过进行仰卧起坐运动,不仅可以增强腹部力量,而且可以锻炼心肺功能,达到强身健体的效果。现有的仰卧起坐用的器材一般采用健身凳,其板面与地面呈一定角度,借助健身凳可以达到增进训练的目的,健身凳在经过稍加改装后也可作为哑铃凳使用。但是现有的健身凳的板面在调整角度时是通过改变套于支撑梁上的滑块的位置,使与滑块相连接的支柱支撑于板面背部的不同位置,从而使板面的角度可调,但是这样的设计使得在每次调整板面角度时都需拆卸固定滑块与支柱的销子,非常不方便。另外,现有的健身凳不具备计数功能,在进行锻炼时需要人工进行计数,使锻炼者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锻炼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旨在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多功能健身凳。
本发明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健身凳,其特征在于,包括板面、坐板、前底座和支撑梁,所述前底座为U形,所述支撑梁由长段和短段组成,所述支撑梁的长段和短段呈直角使所述支撑梁呈朝下的L形,所述支撑梁的短段的末端与所述前底座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梁的长段的最高处安装有朝上的连接板,所述板面位于所述支撑梁的长段上方,所述板面的一端通过所述连接板与所述支撑梁连接,所述板面的背部通过销轴连接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底部设有挡杆,所述支撑梁的长段上安装有多个直立的顶端带有弯折的挡板,所述支撑架底部的挡杆卡于所述挡板和所述支撑梁表面形成的卡槽中,所述支撑梁的短段的最高处安装有轴套一,所述坐板撑位于所述支撑梁的短段上方,所述坐板撑的一端连有轴套二,所述轴套一和所述轴套二通过销子连接,所述坐板撑的一侧安装有带孔的弧形板,所述坐板撑与所述支撑梁的短段通过所述弧形板连接,所述坐板安装于所述坐板撑上方,所述板面的表面安装有红外计数装置,所述红外计数装置包括红外感应器和配套连接的计数器和蓝牙数据传输器,所述蓝牙数据传输器外接有计算机设备。
特别的,所述坐板的斜前下方还设有脚蹬。
特别的,所述支撑梁的长段的末端连接有后底座。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为一种多功能健身凳,板面的角度可调,可作为仰卧起坐板、哑铃凳等进行健身锻炼,且通过挡板可以固定支撑架不下滑,在保证板面稳固的同时方便了板面角度的调节,在板面上设有红外计数装置,方便实时掌握锻炼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支撑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坐板撑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板面;2-坐板;3-脚蹬;4-前底座;5-支撑梁;6-后底座;7-支撑架;8-红外计数装置;9-挡板;10-连接板;11-轴套一;12-轴套二;13-坐板撑;14-弧形板;
以下将结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参照附图进行详细叙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2、3所示,一种多功能健身凳,其特征在于,包括板面1、坐板2、前底座4和支撑梁5,所述前底座4为U形,所述支撑梁5由长段和短段组成,所述支撑梁5的长段和短段呈直角使所述支撑梁5呈朝下的L形,所述支撑梁5的短段的末端与所述前底座4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梁5的长段的最高处安装有朝上的连接板10,所述板面1位于所述支撑梁5的长段上方,所述板面1的一端通过所述连接板10与所述支撑梁5连接,所述板面1的背部通过销轴连接有支撑架7,所述支撑架7的底部设有挡杆,所述支撑梁5的长段上安装有多个直立的顶端带有弯折的挡板9,所述支撑架7底部的挡杆卡于所述挡板9和所述支撑梁5表面形成的卡槽中,所述支撑梁5的短段的最高处安装有轴套一11,所述坐板撑13位于所述支撑梁5的短段上方,所述坐板撑13的一端连有轴套二12,所述轴套一11和所述轴套二12通过销子连接,所述坐板撑13的一侧安装有带孔的弧形板14,所述坐板撑13与所述支撑梁5的短段通过所述弧形板14连接,所述坐板2安装于所述坐板撑13上方,所述板面1的表面安装有红外计数装置8,所述红外计数装置8包括红外感应器和配套连接的计数器和蓝牙数据传输器,所述蓝牙数据传输器外接有计算机设备。
特别的,所述坐板2的斜前下方还设有脚蹬3。
特别的,所述支撑梁5的长段的末端连接有后底座6。
本发明工作时,将板面1调整为不同的角度即可将健身凳当做仰卧起坐板和哑铃凳使用,只需将板面1向上抬起,则支撑架7底部处于无束缚状态,将支撑架7沿着销轴端旋转,将底部的挡杆放于不同位置的挡板9处,利用锻炼者自身的重量下压支撑架1,可将支撑架7限位固定于挡板9与支撑梁5所形成的卡槽中。板面1表面的红外计数装置8,通过红外感应器感应表面一定距离内是否有障碍物从而进行计数,将结果通过蓝牙数据传输器传输于外部计算机,实现锻炼情况的实时监控。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发明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发明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改进,或未经改进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