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跑步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跑步台、显示器组以及支撑组;所述支撑组通过三个支腿支撑固定在所述跑步台上以形成三角支撑,所述显示器组装设于所述支撑组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跑步机,其特征在于,三个所述支腿分别支撑于所述跑步台的后端两侧和前端中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跑步机,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跑步台的后端两侧的两所述支腿倾斜向前延伸以形成两个第一支撑部,位于所述跑步台的前端中部的所述支腿向上延伸以形成与所述第一支撑部交接的第二支撑部,所述显示器组设置在交接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跑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组还包括用于连接两所述第一支撑部的连接部,所述第二支撑部延伸至所述连接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跑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部呈弧形弯折,形成支撑段和便于握扶的扶手段。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跑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段上设置有把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跑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跑步台的底部的前端枢接有支杆以通过转动调整所述跑步台的倾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