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蓝牙技术应用领域,具体是一种带有蓝牙功能的电磁控健身车。
背景技术:
健身车在运动科学领域叫做“功率自行车”,分为直立式、背靠式(也称为卧式)健身车两种,可以调整运动时的强度(功率),起到健身的效果,所以人们把它称为健身车。属于典型的模拟户外运动的有氧健身器材亦被称为心肺训练器材。主要是通过身体较长时间,适当强度的运动来促进心血管的运动,加快新陈代谢,增强心脏和肺部功能,从而改善人体的体质。
现有的电磁控健身自行车采用在车身上设置控制系统,利用其控制电磁组件中马达调节磁铁与飞轮的远近阻力,以改变健身车阻力大小,因此需要配备额外的控制与操作终端提高了成本,此外,现有的健身车结构较简单,功能比较单一,只能进行简单的心肺锻炼,不能满足健身爱好者多样的健身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蓝牙功能的电磁控健身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有蓝牙功能的电磁控健身车,包括:仰卧起坐板和健身车本体,所述健身车本体包括坐垫、底座、磁控飞轮箱、蓝牙接收器和车把,所述坐垫通过立柱安装在底座上,所述仰卧起坐板的一端通过转轴A安装在立柱上,且转轴A上设置紧固螺栓;所述磁控飞轮箱上设置蓝牙接收器,所述蓝牙接收器与磁控飞轮箱内的磁控组件和速度传感器连接;所述车把的中部通过转轴B安装在支架上,所述支架固定在底座上,车把的底端固定连接弹力绳,所述弹力绳穿过导轮并固定连接在底座底部,此外,弹力绳还穿过光电门,所述光电门固定在底座底部,光电门内包括数字计时器,所述数字计时器与蓝牙接收器电连接,弹力绳上贴有感光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立柱包括伸缩段和固定段,所述伸缩段设置在固定段内的通孔内,转轴A安装在固定段上,坐垫安装在伸缩段顶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段顶部设置锁紧箍。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仰卧起坐板的顶端右侧固定设置脚支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底部设置支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将仰卧起坐运动、划船运动和健身车运动集合于一体,可进行多种锻炼形式,丰富了健身车的功能,而通过蓝牙接收器实现与移动设备连接,提高了人机交互性和使用乐趣,也降低了健身车的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带有蓝牙功能的电磁控健身车,包括:仰卧起坐板2和健身车本体,所述健身车本体包括坐垫3、底座8、磁控飞轮箱10、蓝牙接收器7和车把17,所述坐垫3通过立柱4安装在底座8上,所述仰卧起坐板2的一端通过转轴A6安装在立柱4上,且转轴A6上设置紧固螺栓(图中未画出),可将仰卧起坐板2固定住,而降仰卧起坐板2放倒时,便可利用其进行仰卧起坐锻炼;所述磁控飞轮箱10上设置蓝牙接收器7,所述蓝牙接收器7与磁控飞轮箱10内的磁控组件和速度传感器连接,蓝牙接收器7与移动设备适配后通过移动设备上配套的APP软件便可进行控制,调节阻力或者获得运动速度、时间等信息,免去了额外加装操控终端的成本;所述车把17的中部通过转轴B安装在支架15上,所述支架15固定在底座8上,车把17的底端固定连接弹力绳11,所述弹力绳11穿过导轮14并固定连接在底座8底部,此外,弹力绳11还穿过光电门13,所述光电门13固定在底座8底部,光电门13内包括数字计时器,所述数字计时器与蓝牙接收器7电连接,弹力绳11上贴有感光片12,拉动车把17,使弹力绳11被拉动,这样车把17便可作为划船器使用,而固定在立柱4上的仰卧起坐板2又可作为划船时的靠背使用,一举两得,在弹力绳11拉动过程中,感光片12经过光电门13,数字计数器便计数一次,并通过蓝牙接收器7将计数次数传输到移动设备上,将计数次数减半便为划船锻炼的次数。
所述立柱4包括伸缩段41和固定段42,所述伸缩段41设置在固定段42内的通孔内,转轴A安装在固定段42上,坐垫3安装在伸缩段41顶部,可根据人的实际需求调节坐垫3的高度。
所述固定段42顶部设置锁紧箍5,用于将伸缩段41固定。
所述仰卧起坐板2的顶端右侧固定设置脚支座1,在仰卧起坐板2放倒时起到支撑作用。
所述底座8底部设置支座9。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