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摇摆底座,具体的说是指一种多用摇摆底座。
背景技术:
摇摆固定座,是用于支撑和带动摇椅、沙发等摇摆的装置。随着技术的发展,摇摆固定座已经由人工摇摆发展成自动摇摆,如有通过电机驱动摇摆的摇摆固定座,也有通过电磁驱动机构驱动摇摆的摇摆固定座。当前,现有的摇摆固定座主要与摇椅、沙发等体积较大的家具配套使用,而对于婴儿床、儿童木马等较为小型的儿童用品,目前的摇摆固定座还不能与其配套使用,为了更加丰富现有摇摆固定座的多用性,本申请人经过潜心研究,遂有本案的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是一种多用摇摆底座,其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多用摇摆底座,包括左固定座、右固定座、左摇摆机构、右摇摆机构及驱动机构,所述左摇摆机构与左固定座可摆动地连接,所述右摇摆机构与右固定座可摆动地连接,所述左固定座和右固定座之间设有固定杆,所述左摇摆机构和右摇摆机构之间设有前、后布置的多根支撑杆,该多根支撑杆位于固定杆的上方,该多根支撑杆的顶面固设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顶面设有四个可拆卸的支撑台,该支撑台的顶面设有下凹的圆弧槽及轮槽,所述圆弧槽沿着支撑台的长度方向设置,所述轮槽沿着支撑台的宽度方向设置,每个支撑台的底面设有与支撑板的顶面相吸合的多个吸盘,所述驱动机构固设于右固定座上且与右摇摆机构传动连接。
所述左固定座、右固定座均包括底座、前竖杆、后竖杆、前横杆、后横杆、前加强杆及后加强杆,所述前竖杆、后竖杆的底端分别与底座的前、后端固定连接,所述前横杆的一端与前竖杆的顶端固定连接,其另一端与前加强杆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后横杆的一端与后竖杆的顶杆固定连接,其另一端与后加强杆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前加强杆的底端和后加强杆的底端均与底座固定连接,所述前横杆和后横杆上分别设有前上挂耳、后上挂耳。
所述左摇摆机构、右摇摆机构均包括前摇摆杆、后摇摆杆及底杆,所述底杆的前、后端分别设有前下挂耳、后下挂耳,所述前摇摆杆的顶端和底端分别与前上挂耳、前下挂耳铰接,所述后摇摆杆的顶端和底端分别与后上挂耳、后下挂耳铰接,所述多根支撑杆设于左摇摆机构的底杆和右摇摆机构的底杆之间。
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座体、设于座体内的前线圈绕线筒和后线圈绕线筒以及移动铁杆,所述前线圈绕线筒的后侧面和后线圈绕线筒的前侧面分别设有前轴座和后轴座,所述移动铁杆的前端依次穿过前轴座和前线圈绕线筒,所述移动铁杆的后端依次穿过后轴座和后线圈绕线筒,所述前线圈绕线筒和后线圈绕线筒的外周均绕设有线圈,所述右摇摆机构的底杆外侧面设有侧板,该侧板的外侧面设有竖直的容纳槽,所述移动铁杆的中部设有连杆,该连杆的底端设有与容纳槽相适配的轴承,该轴承位于容纳槽内。
所述右固定座的底座上设有支撑座,该支撑座的内侧面设有两前、后布置的支撑杆,所述座体固设于支撑座和支撑杆上,所述座体的底面设有与两支撑杆相适配的凹槽。
所述左固定座、右固定座的底座上分别设有左壳体、右壳体,所述前竖杆、后竖杆、前横杆、后横杆、前加强杆、后加强杆、前摇摆杆、后摇摆杆及底杆位于对应的壳体内,所述驱动机构位于右壳体内,所述左壳体、右壳体的底部为上凹的圆弧部,该左壳体、右壳体的顶面均设有容纳槽。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设计巧妙,所述驱动机构带动右摇摆机构摇摆,同时带动左摇摆机构和支撑板同步摇摆,由于支撑台的底面设有吸盘,因此人们可根据需要选择支撑台的个数。比如,当本摇摆底座与婴儿推车或圆弧摇摆椅配套使用时,可将四个支撑台吸附于支撑板的四角,当配套使用的为婴儿推车时,可将婴儿推车的四个车轮分别放置于四个支撑台的轮槽内,使得支撑板在带动婴儿推车摇摆时婴儿推车不会移位;当配套使用的为圆弧摇摆椅时,可将摇摆椅的圆弧底部放置于四个支撑台的圆弧槽上,使得支撑板在带动圆弧摇摆椅摇摆时圆弧摇摆椅不会移位。又如,当本摇摆底座与儿童木马配套使用时,可选择四个支撑台的其中两个,并把两个支撑台前、后地布置于支撑板上,然后将儿童木马的底部放置于两个支撑台的圆弧槽上,使得支撑板在带动圆弧摇摆椅摇摆时圆弧摇摆椅不会移位。当然,本摇摆底座也可将四个支撑台卸下,与沙发等体积较大的家具配套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去掉左壳体、右壳体后的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支撑台的主视示意图。
图4为图2在另一角度的结构图,其中部分座体未画出。
图5为本实用新型采用两个支撑台时的结构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不使用支撑台时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2和图4。一种多用摇摆底座,包括左固定座、右固定座、左摇摆机构、右摇摆机构及驱动机构,所述左摇摆机构与左固定座可摆动地连接,所述右摇摆机构与右固定座可摆动地连接,所述左固定座和右固定座之间设有固定杆6,所述左摇摆机构和右摇摆机构之间设有前、后布置的多根支撑杆7,该多根支撑杆7位于固定杆6的上方,该多根支撑杆7的顶面固设有支撑板8,所述支撑板8的顶面设有四个可拆卸的支撑台9,该支撑台9的顶面设有下凹的圆弧槽91及轮槽92。所述圆弧槽91沿着支撑台9的长度方向设置,所述轮槽92沿着支撑台9的宽度方向设置,每个支撑台9的底面设有与支撑板8的顶面相吸合的多个吸盘93。所述驱动机构固设于右固定座上且与右摇摆机构传动连接。
参照图2。所述左固定座、右固定座均包括底座11、前竖杆12、后竖杆13、前横杆14、后横杆15、前加强杆16及后加强杆17。所述前竖杆12、后竖杆13的底端分别与底座11的前、后端固定连接,所述前横杆14的一端与前竖杆12的顶端固定连接,其另一端与前加强杆16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后横杆15的一端与后竖杆13的顶杆固定连接,其另一端与后加强杆17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前加强杆16的底端和后加强杆17的底端均与底座11固定连接,所述前横杆14和后横杆15上分别设有前上挂耳18、后上挂耳19。
参照图2。所述左摇摆机构、右摇摆机构均包括前摇摆杆31、后摇摆杆32及底杆33,所述底杆33的前、后端分别设有前下挂耳34、后下挂耳35。所述前摇摆杆31的顶端和底端分别与前上挂耳18、前下挂耳34铰接,所述后摇摆杆32的顶端和底端分别与后上挂耳19、后下挂耳34铰接,所述多根支撑杆7设于左摇摆机构的底杆33和右摇摆机构的底杆33之间。
参照图2和图3。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座体51、设于座体51内的前线圈绕线筒52和后线圈绕线筒53以及移动铁杆54。所述前线圈绕线筒52的后侧面和后线圈绕线筒53的前侧面分别设有前轴座55和后轴座56,所述移动铁杆54的前端依次穿过前轴座55和前线圈绕线筒52,所述移动铁杆54的后端依次穿过后轴座56和后线圈绕线筒53,所述前线圈绕线筒52和后线圈绕线筒53的外周均绕设有线圈57。所述右摇摆机构的底杆33外侧面设有侧板10,该侧板10的外侧面设有竖直的容纳槽101,所述移动铁杆54的中部设有连杆58,该连杆58的底端设有与容纳槽101相适配的轴承59,该轴承59位于容纳槽101内。所述右固定座的底座11上设有支撑座111,该支撑座111的内侧面设有两前、后布置的支撑杆112,所述座体51固设于支撑座111和支撑杆112上,所述座体51的底面设有与两支撑杆112相适配的凹槽。本实施例中前线圈绕线筒52和后线圈绕线筒53各设有两个,所述移动铁杆54也对应地设有两根。
参照图2和图3。所述前线圈绕线筒52和后线圈绕线筒53上的线圈57与一控制系统(图中未示出)电连接,控制系统控制前线圈绕线筒52和后线圈绕线筒53上的线圈57交替通电一定的时间,使得前线圈绕线筒52和后线圈绕线筒53上的线圈57产生交替的磁力,移动铁杆54在交替磁力的吸引下做前后移动,移动铁杆54再通过连杆58和侧板10带动右摇摆机构的底杆33前后摇摆,最终带动左摇摆机构的底杆33及支撑板8同步前后摇摆。
参照图1、图2和图3。所述左固定座、右固定座的底座11上分别设有左壳体113、右壳体114,所述前竖杆12、后竖杆13、前横杆14、后横杆15、前加强杆16、后加强杆17、前摇摆杆31、后摇摆杆32及底杆33位于对应的壳体内。所述驱动机构位于右壳体114内,所述左壳体113、右壳体114的底部为上凹的圆弧部,该圆弧部的设置使得底杆33在摇摆时不受影响。所述左壳体113、右壳体114的顶面均设有容纳槽115,该容纳槽115可用于放置物品,如遥控器,水杯等。
参照图2至图4,所述驱动机构带动右摇摆机构摇摆,同时带动左摇摆机构和支撑板8同步摇摆,由于支撑台9的底面设有吸盘93,因此人们可根据需要选择支撑台9的个数。比如,当本摇摆底座与婴儿推车或圆弧摇摆椅配套使用时,可将四个支撑台9吸附于支撑板8的四角,当配套使用的为婴儿推车时,可将婴儿推车的四个车轮分别放置于四个支撑台9的轮槽92内,使得支撑板8在带动婴儿推车摇摆时婴儿推车不会移位。当配套使用的为圆弧摇摆椅时,可将摇摆椅的圆弧底部放置于四个支撑台9的圆弧槽91上,使得支撑板8在带动圆弧摇摆椅摇摆时圆弧摇摆椅不会移位。又如,参照图5,当本摇摆底座与儿童木马配套使用时,可选择四个支撑台9的其中两个,并把两个支撑台9前、后地布置于支撑板8上,然后将儿童木马的底部放置于两个支撑台9的圆弧槽91上,使得支撑板8在带动圆弧摇摆椅摇摆时圆弧摇摆椅不会移位。
参照图6,本摇摆底座也可将四个支撑台9卸下,与沙发等体积较大的家具配套使用,同时,为了防止防止沙发等打滑,可在支撑板8上放置简易的垫片81。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