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材技术领域,涉及多功能健身板,尤其涉及多功能健身板的仰卧起坐辅助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多功能健身板大多不设有吸附功能,部分多功能健身板下方设有若干吸盘吸附接触面固定,但吸附效果不好,并且多功能健身板不使用收纳起来时,吸盘吸附接触面难以脱离,操作麻烦不便于脱离。
现提供一种吸附固定效果好且便于脱离的多功能健身板的仰卧起坐辅助固定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吸附固定效果好且便于脱离的多功能健身板的仰卧起坐辅助固定结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多功能健身板的仰卧起坐辅助固定结构,包括两块功能板,其特征在于,两块功能件间设有转动连接件,两功能板分别设于转动连接件的左右两侧转动连接,所述转动连接件上方安装有仰卧起坐辅助件,转动连接件下方设有吸附底座,仰卧起坐辅助件与吸附底座夹持转动连接件且仰卧起坐辅助件螺纹连接吸附底座,吸附底座中心沿螺纹轴心上抬,吸附底座吸附接触面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功能板上设有安装部,所述转动连接件设于两功能板的安装部间安装。
进一步的,所述转动连接件上设有两根转轴,且功能板安装部上设有轴孔,功能板通过轴孔转动安装在转轴上。
进一步的,所述轴孔呈c形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功能板上设有半圆孔一,半圆孔一的径向开口朝向功能板下方,且设有盖板固定于功能板下方,盖板上设有半圆孔二,半圆孔一与半圆孔二组成完整的轴孔。
进一步的,所述吸附底座包括螺纹吸盘和抵止件,螺纹吸盘设有螺杆和吸附盘,吸附盘固定于螺杆轴向位置的一端,抵止件穿套在螺纹吸盘上,且螺杆穿出抵止件,吸附盘限位抵止件轴向移动。
进一步的,所述螺纹吸盘通过螺杆螺纹连接仰卧起坐辅助件,抵止件抵止于转动连接件下方,抵止件与仰卧起坐辅助件夹持转动连接件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仰卧起坐辅助件包括连接管和呈t形结构的功能件,功能件设有插杆,插杆插入连接管的管孔中并通过弹销及销孔配合伸缩调节。
进一步的,所述功能件上设有作用杆,所述插杆设于作用杆中心位置并与作用杆垂直分布。
进一步的,所述功能板设有安装部的同一侧面上设有抵止部,当两功能板的上表面位于同一水平面上,抵止部限制两功能板继续向上翻转。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通过仰卧起坐辅助件螺纹连接吸附底座,吸附底座吸附接触面固定,健身板的吸附固定效果更好,且便于拆装脱离接触面。
附图说明
以下将结合附图和优选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描述,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领会的是,这些附图仅是出于解释优选实施例的目的而绘制的,并且因此不应当作为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此外,除非特别指出,附图仅示意在概念性地表示所描述对象的组成或构造并可能包含夸张性显示,并且附图也并非一定按比例绘制。
图1为多功能健身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多功能健身板的局部爆炸图;
图3为仰卧起坐辅助件连接吸附底座的剖视图;
图4为图3中a部的放大示意图;
图5为转动连接件连接功能板的剖视图;
图6为图5中b部的放大示意图;
图7为转动连接件与功能板间的爆炸图;
图8为转动连接件的爆炸图;
图9为功能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10为仰卧起坐辅助件的爆炸图;
图11为吸附底座的爆炸图。
图中:1、功能板,11、安装部,12、抵止部,13、半圆孔一,001、转动连接件,2、连接主体,21、安装孔,22、插孔,3、限位板,31、穿孔,32、插口,4、转轴,002、仰卧起坐辅助件,5、连接管,51、管孔,52、销孔,6、功能件,61、插杆,62、弹销,63、作用杆,003、吸附底座,7、螺纹吸盘,71、螺杆,72、吸附盘,73、凸部,74、抵止面,8、抵止件,9、盖板,91、半圆孔二。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考附图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本领域中的技术人员将领会的是,这些描述仅为描述性的、示例性的,并且不应被解释为限定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可能不再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现有多功能健身板大多不设有吸附功能,部分多功能健身板下方设有若干吸盘吸附接触面固定,但吸附效果不好,并且多功能健身板不使用收纳起来时,吸盘吸附接触面难以脱离,操作麻烦不便于脱离。
本实施例主要对吸附固定效果好且便于脱离的多功能健身板的仰卧起坐辅助固定结构进行阐述,具体如下:
如图1-4所示,多功能健身板的仰卧起坐辅助固定结构,包括转动连接件001和两块功能板1,两块功能板1设于转动连接件001的左右两侧转动连接,转动连接件001上方设有仰卧起坐辅助件002,且转动连接件001下方设有吸附底座003,仰卧起坐辅助件002螺纹连接吸附底座003,吸附底座003中心沿螺纹轴心上抬,吸附底座003吸附接触面固定。
优选的,两功能板1相对转动连接件001的中心镜像对称。
如图5-9所示,功能板1靠近转动连接件001的一侧设有安装部11,安装部11凹于功能板1侧面设置,且转动连接件001位于两功能板1安装部11之间,功能板1安装部11的前后端面间设有转孔,转动连接件001的前后侧面左右侧各延伸出一根转轴4,转动连接件001的转轴4插入功能板1的转孔中安装,功能板1能绕转轴4的轴心转动。
功能板1设有安装部11的侧面上另设有两个抵止部12,两抵止部12分设于安装部11的前后位置,当功能板1绕转轴4转动且两功能板1的上平面位于同一水平面上时,两功能板1的抵止部12相互抵触,限制功能板1绕转轴4继续向上转动。
转动连接件001包括连接主体2,连接主体2的前后侧面各延伸出两根转轴4,优选的,转轴4与连接主体2一体成型,或连接主体2上设有两个安装转轴4的安装孔21,安装孔21前后贯穿连接主体2,转轴4插入安装孔21中安装,且转轴4的两端伸出连接主体2的前后侧面。
连接主体2设于两功能板1的安装部11内,且连接主体2上的转轴4插入安装部11上的转孔,优选的,转孔呈c形结构,转轴4卡入转孔安装;或功能板1安装部11的下方设有半圆柱凹口结构的半圆孔一13,半圆孔一13的径向开口朝向功能板1下方,且设有盖板9径向封盖在半圆孔一13处,盖板9上设有另一半圆柱凹口结构的半圆孔二91,半圆孔一13与半圆孔二91配合组成完整圆孔结构的轴孔,转轴4带动连接主体2从两功能板1下方装入两功能板1的安装部11之间,且转轴4位于半圆孔一13内,盖板9通过胶水粘胶或螺丝螺纹连接等方式固定连接在功能板1下方。
转动连接件001还包括限位板3,连接主体2的中心开设有上下贯穿的插孔22,且连接主体2的下方或内侧下方固定有限位板3,限位板3通过胶水粘胶或螺丝螺纹固定在连接主体2上,限位板3上开设有穿孔31,穿孔31与连接主体2的插孔22同轴心分布,限位板3的下表面设有插口32,插口32中心位于穿孔31的轴心线上。
为避免连接主体2与限位板3间出现左右晃动的情况,连接主体2与限位板3间设有凸筋及凹槽配合限位。
优选的,转动连接件001的连接主体2、转轴4及限位板3均可一体成型。
如图10所示,仰卧起坐辅助件002包括连接管5和呈t形结构的功能件6,功能件6上设有插杆61,插杆61插入连接管5的管孔51中,且插杆61上设有弹销62,连接管5的管壁上设有若干沿连接管5管孔51方向呈一字形排列的销孔52,通过弹销62伸缩插入不同的销孔52限位,功能件6通过插杆61插入连接管5伸缩调节。
连接管5的下端封闭且开设有与管孔51同轴向的螺纹孔,优选的,螺纹孔与连接管5管孔51同轴心设置。
如图11所示,吸附底座003包括螺纹吸盘7和抵止件8,螺纹吸盘7设有螺杆71和吸附盘72,吸附盘72固定于螺杆71轴向位置的一端,吸附盘72上设有凸部73,螺杆71凸出于凸部73的上端,且凸部73下端设有尺寸大于凸部73的抵止面74,抵止件8穿套在凸部73上且下端面贴合于抵止面74上,吸附盘72限制抵止件8沿螺杆71轴向移动,螺纹吸盘7的螺杆71穿出抵止件8。
优选的,抵止件8的厚度小于凸部73的长度。
健身板吸附固定时,吸附底座003螺纹吸盘7的吸附盘72下表面贴合接触面,抵止件8的上表面位于连接主体2/限位板3的下表面与接触面之间,螺纹吸盘7吸附盘72上的凸部73插入限位板3的插口32中,且螺纹吸盘7的螺杆71局部伸出至连接主体2的插孔22中。
仰卧起坐辅助件002的连接管5插入连接主体2的插孔22中,且连接管5封闭的一端抵止于限位部的上表面,转动仰卧起坐辅助件002,连接管5封闭一端上的螺纹孔螺纹连接螺纹吸盘7的螺杆71,螺杆71沿螺纹轴心上移并带动吸附盘72的中心上抬,且抵止件8的上表面抵止于连接主体2/限位板3的下表面上限位,吸附盘72下表面与接触面间形成负压腔,吸附盘72吸附接触面固定。
功能件6上设有作用杆63,插杆61设于作用杆63中心位置,且插杆61于作用杆63中心位置处与作用杆63垂直分布。
健身板做仰卧起坐辅助器使用时,仰卧起坐辅助件002螺纹连接吸附底座003,吸附底座003吸附接触面固定,使用者双脚设于仰卧起坐辅助件002连接管5的两侧并位于作用杆63的下方使用。
当吸附底座003需脱离接触面时,仅需转动仰卧起坐辅助件002即可。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多功能健身板的仰卧起坐辅助固定结构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及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