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纺织染色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染色机的上料引导架。
背景技术:
在纺织行业中,一般需要使用染色机对布料进行染色处理。现有的染色机在上料时是人工进行引导布料进入到染缸的进口处,不仅易出现安全问题,也会给实际操作带来不便,尤其是在较高的进料传送台处;同时人工在进料口处对布料进行引导时,无法对布料进行撑开的作用的作用,对布料的染色会造成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提高染色均匀性、提高布料引导效率、适应不同场所的布料引导和提供安全操作环境的染色机的上料引导架,尤其适合用在纺织染色布料的进料口处。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染色机的上料引导架,包括工作台,所述的工作台上沿着布料传送方向依次设有第一引导架、第二引导架,工作台的下表面两侧对称设有支撑杆,两个所述的支撑杆的下端与底板相连,所述的底板的下表面与第一气缸的活塞杆相连,
所述的第一引导架包括N型框架,所述的N型框架中上端设有上板、下板,所述的上板、下板之间设有多个弧形引导槽,
所述的第二引导架包括移动板、第二气缸和引导体,所述的第二气缸设在工作台的一侧,所述的第二气缸的活塞杆与移动板的一端相连,所述的移动板的另一端通过滑件滑动设在工作台上,滑件包括滑槽、滑板,所述的工作台另一侧设有挡板,所述的挡板内侧设有U型槽,在U型槽内侧对称设有第一滑槽、第二滑槽,所述的移动板外两侧对称设有与第一滑槽、第二滑槽相对应的第一滑板、第二滑板,所述的移动板的上表面设有多个引导体,所述的引导体包括底座、及在底座上对称设置的左折板、右折板。
进一步,所述的第一气缸固定在支撑架上,所述的工作台通连接板设在支撑架上。
进一步,所述的弧形引导槽包括左弧形槽、右弧形槽,所述的左弧形槽、右弧形槽对称设在上板、下板之间。
进一步,所述的左折板、右折板均朝向外侧弯折。
进一步,所述的引导体的个数与弧形引导槽的个数相同。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设置的第二引导架,气缸带动移动板移动,使得布料会发生横向位置的移动,提高染色均匀性;同时设置的第一、二引导架,提高布料引导效率;可方便调节工作台整体距离染缸的高度,适应不同场所的布料引导和提供安全操作环境更加方便;具有结构简单,维修方便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第一引导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第二引导架的俯视图。
图4是第二引导架的正视图。
图中:
1、工作台 2、第一引导架 3、第二引导架
4、支撑杆 5、底板 6、第一气缸
7、N型框架 8、上板 9、下板
10、弧形引导槽 11、移动板 12、第二气缸
13、挡板 14、U型槽 15、第一滑槽
16、第二滑槽 17、底座 18、左折板
19、右折板 20、左弧形槽 21、右弧形槽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染色机的上料引导架,包括工作台1,所述的工作台1上沿着布料传送方向依次设有第一引导架2、第二引导架3,工作台1的下表面两侧对称设有支撑杆4,两个所述的支撑杆4的下端与底板5相连,所述的底板5的下表面与第一气缸6的活塞杆相连,
所述的第一引导架2包括N型框架7,所述的N型框架7中上端设有上板8、下板9,所述的上板8、下板9之间设有多个弧形引导槽10,
所述的第二引导架3包括移动板11、第二气缸12和引导体,所述的第二气缸12设在工作台1的一侧,所述的第二气缸12的活塞杆与移动板11的一端相连,所述的移动板11的另一端通过滑件滑动设在工作台1上,滑件包括滑槽、滑板,所述的工作台1另一侧设有挡板13,所述的挡板13内侧设有U型槽14,在U型槽14内侧对称设有第一滑槽15、第二滑槽16,所述的移动板11外两侧对称设有与第一滑槽15、第二滑槽16相对应的第一滑板、第二滑板,所述的移动板11的上表面设有多个引导体,所述的引导体包括底座17、及在底座17上对称设置的左折板18、右折板19。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一气缸6固定在支撑架上,所述的工作台1通连接板设在支撑架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弧形引导槽10包括左弧形槽20、右弧形槽21,所述的左弧形槽20、右弧形槽21对称设在上板8、下板9之间。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左折板18、右折板19均朝向外侧弯折。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引导体的个数与弧形引导槽10的个数相同。
本实例的工作过程:工作时,将待染色的布料依次通过第一引导架2的弧形引导槽10,然后通过在第二引导架3上与弧形引导槽10相对应的引导体,实现对布料的引导的作用,然后引导到染缸的进口处即可;如果需调节第一、二引导架的整体高度时,只需调节第一气缸6,使得底板5带动工作台1上、下移动;同时启动第二气缸12,此时的移动板11会沿着U型槽14前、后移动,实现对布料的展开的作用。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