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07374发布日期:2019-12-03 19:05阅读:25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尤其涉及一种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纤维丝经度和纬度垂直交叉形成纤维织布,这样的纤维织布按照锥形缠绕时会形成两头粗细不等的线杆,影响线杆的稳固性,并不适用于锥形线杆。

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旨在使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绕锥形线杆缠绕时大头和小头的厚度相等。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其包括若干条长经线和若干条纬线,若干条所述长经线和若干条所述纬线交织成网格状结构,所述纬线为弧形,所有所述纬线所在圆的圆心均重合,若干条所述纬线的长度沿所述长经线的长度方向逐渐增加,所述长经线为直线,相邻两条所述长经线之间的距离随所述纬线长度的增加而增加,每相邻两条所述长经线之间均设置有短经线,所述短经线为直线,所述短经线与靠近最长纬线一侧的多条纬线均接触。

所述的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其中,每相邻两条所述纬线之间的距离均相等。

所述的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其中,若干条所述长经线沿所述纬线的长度方向将所述纬线均分。

所述的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其中,所述短经线将位于其左右两侧所述长经线之间的纬线均分。

所述的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其中,所述长经线的直径与所述短经线的直径相等。

所述的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其中,所述长经线与所述纬线的直径相等。

所述的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其中,所述短经线的长度为所述长经线长度的1/2。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中所有所述长经线与所有所述纬线相互交织成网格状结构,所述网格状结构形成扇形,并可合围成圆台状,即形成锥形线杆,达到大头和小头的厚度相等。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如图1所示,其包括若干条长经线1和若干条纬线2,若干条所述长经线1和若干条所述纬线2交织成网格状结构,所述纬线2为弧形,所有所述纬线2所在圆的圆心均重合,若干条所述纬线2的长度沿所述长经线1的长度方向逐渐增加,所述长经线1为直线,相邻两条所述长经线1之间的距离随所述纬线2长度的增加而增加。

以下以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竖直摆放,且最短纬线位于上方、最长纬线位于下方为例进行具体说明:

每一条所述长经线1均与所有所述纬线2接触,每一条所述纬线2也均与所有所述长经线1接触,使得所有所述长经线1与所有所述纬线2相互交织成网格状结构。若干条所述纬线2的长度沿所述长经线1的长度方向逐渐增加,即从上到下,所述纬线2的长度逐渐增加,最下方纬线的长度最长,最上方纬线的长度最短;相邻两条所述长经线1之间的距离随所述纬线2长度的增加而增加,即从上到下相邻两条所述长经线1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加,从而使得所述网格状结构形成圆台展开面,呈圆台展开面的所述网格状结构可合围成圆台状,即形成锥形线杆,并达到大头和小头的厚度相等。

进一步的,位于最左侧的长经线与所有纬线2的最左端均接触,位于最右侧的长经线与所有纬线2耳朵最右端均接触,使得当所述网格状结构合围成的圆台状结构边缘齐平。最左侧长经线从上到下向左倾斜,最右侧长经线从上到下向右倾斜。

最长纬线的圆弧半径与最短纬线的圆弧半径之差等于所述长经线1的长度,所述长经线1的长度等于所述圆台状结构的母线长度,所有所述长经线1的延长线相交于一点。

所述长经线1的直径与所述短经线3的直径相等,所述长经线1与所述纬线2的直径相等,所有长经线1均位于所述纬线2的前侧或者所有长经线1均位于所述纬线2的后侧;所述网格状结构的厚度构成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厚度,所述网格状结构的厚度等于所述长经线1的直径与所述纬线2的直径之和;较佳的,所述网格状结构的厚度为1mm。

相邻两条所述长经线1之间具有间隙,相邻两条所述纬线2之间具有缝隙,所述间隙和所述缝隙的宽度根据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强度来设计,所述间隙与所述缝隙的宽度越大,则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密度越小,强度越弱;所述间隙与所述缝隙的宽度越小,则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密度越大,强度越强。较佳的实施例,当锥形线杆使用在平原风力较小地区,且承受的电缆线较少时,便可将所述间隙与所述缝隙的宽度设计较大,此时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密度小,也可满足锥形线杆的使用需求;当锥形线杆使用在高山风力较强,且承受较长、较重的电缆线时,将所述间隙与所述缝隙的宽度设计较小,使得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密度大,以提升所述网格状结构环绕成的锥形线杆的强度。

所述网格状结构环绕成的锥形线杆中,长度最短的纬线成为锥形线杆的小头,长度最大的纬线成为锥形线杆的大头;由于相邻两条所述长经线1之间的距离随所述纬线2长度的增加而增加,则该锥形线杆的小头密度大于大头密度,易造成锥形线杆上下密度不均,影响锥形线杆的支撑强度和稳固性。因此,本实用新型中每相邻两条所述长经线1之间均设置短经线3,所述短经线3与靠近最长纬线一侧的多条纬线均接触,进一步的,所述短经线3为直线。

所有所述长经线的延长线均相交于所述纬线所在圆的圆心处。

所述短经线3的一端与最长纬线接触,所述短经线3的另一端向最短纬线方向延伸并与多条纬线均接触,即所述短经线3靠近相邻两条长经线1之间间距较大一侧,从而填补靠近最长纬线一侧相邻两条长经线1之间的间距,以增加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靠近最长纬线一侧的密度,使得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围成的锥形线杆大头与小头的密度相等,进而提升锥形线杆竖立起来时的稳固性和支撑强度。

较佳的实施例,每相邻两条所述纬线2之间的距离均相等。

较佳的实施例,若干条所述长经线1沿所述纬线2的长度方向将所述纬线2均分;靠近最短纬线一侧,与其中一条纬线连接的所有长经线1将该条纬线均分。

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短经线3将位于其左右两侧所述长经线之间的纬线均分;靠近最长纬线一侧,与其中一条纬线连接的所有长经线和所有短经线3共同将该条纬线均分。

若干条所述纬线2中,有一条纬线与所有长经线1的中心均连接,所述短经线3的一端与该条纬线连接,所述短经线3的另一端与最长纬线连接,所述短经线3的长度为所述长经线1长度的1/2。

进一步的,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还包括粘胶层以及紫外阻隔压敏胶层;所述粘胶层与所述紫外阻隔压敏胶层均位于所述长经线1背离所述纬线2一侧,或者所述粘胶层与所述紫外阻隔压敏胶层均位于所述纬线2背离所述长经线1一侧,所述粘胶层与所述紫外阻隔压敏胶层位于同一侧,便于喷胶装置沿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同一侧面涂布,而无需在涂布过程中将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来回翻面。

所述粘胶层为阻燃胶粘剂层,具有阻燃作用;所述紫外阻隔压敏胶层用于阻隔紫外线,以提升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合围成的锥形线杆的自然环境中的使用寿命。

所述紫外阻隔压敏胶层的面积等于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合围成的锥形线杆的表面积,当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从左向右环绕以合围成锥形线杆时,所述紫外阻隔压敏胶层涂布在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最右侧;当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从右向左环绕以合围成锥形线杆时,所述紫外阻隔压敏胶层涂布在所述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最左侧。

本实用新型中相邻两条长经线、与该两条长经线均连接的最短纬线、与该两条长经线均连接的最长纬线四者围成的四边形为第一四边形,所述第一四边形内设置有若干条第一加强线800和若干条第二加强线900,所述第一加强线800与所述第二加强线900交叉设置,若干条所述第一加强线800相互平行,若干条所述第二加强线900相互平行,从而加强所述聚氨酯纤维增强布的韧性和抗拉强度。沿所述聚氨酯限位增强布宽度方向上,相邻两条所述第一加强线800之间距离均相等、相邻两条所述第二加强线900之间距离均相等;每一个所述第一四边形内所述第一加强线800相对于所述短长经线的倾斜度均相等;每一个所述第一四边形内所述第二加强线900相对于所述短长经线的倾斜度均相等。所述第一加强线800和所述第二加强线900均为直线段,且所述第一加强线800的两个端点均位于所述第一四边形的边上,所述第二加强线900的两个端点均位于所述第一四边形的其中两边上。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锥形线杆的聚氨酯纤维增强布,其包括若干条长经线和若干条纬线,若干条所述长经线和若干条所述纬线交织成网格状结构,所述纬线为弧形,所有所述纬线所在圆的圆心均重合,若干条所述纬线的长度沿所述长经线的长度方向逐渐增加,所述长经线为直线,相邻两条所述长经线之间的距离随所述纬线长度的增加而增加,每相邻两条所述长经线之间均设置有短经线,所述短经线为直线,所述短经线与靠近最长纬线一侧的多条纬线均接触。所有所述长经线与所有所述纬线相互交织成网格状结构,所述网格状结构形成扇形,并可合围成圆台状,即形成锥形线杆,达到大头和小头的厚度相等。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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