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围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35176阅读:65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围栏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围栏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电子围栏。



背景技术:

目前变电所均为无人值班留守人员值守的模式,为确保变电所设备安全运行和变电所场所环境安全保卫,防止有人擅自从围墙翻爬入内而造成人身触电事故和设备器材防盗防窃需要,变电所四周围墙均装上了电子围栏报警系统。现有的电子围栏技术中,通常是设置四根平行导线,第一根和第三根是连接在一起的,在电路上是同一根导线,第二根和第四根是连接在一起的,在电路上也是同一根导线,相邻两根导线之间引入5KV脉冲信号,以防止非法入侵者进入。上述电子围栏设置时,通常将四根导线竖直设置在墙体上方,一旦导线不再通电,由于导线与墙体设置在同一方向上,防攀爬效果差;电子围栏虽然悬挂警示牌,但是普通警示牌在光线较弱时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不易攀爬、连接牢固的电子围栏。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子围栏,包括:设于墙体两端的端部立杆和多根立于端部立杆之间的承重立杆,各承重立杆包括倾斜设置在墙体顶端的支撑杆和设于支撑杆上方的转折杆,所述支撑杆与墙体竖直方向的夹角为15°至45°,所述转折杆与所述支撑杆之间倾斜设置,所述转折杆与所述支撑杆之间的夹角为120°至150°,所述端部立杆与所述承重立杆结构相同,以使所述转折杆向所述墙体的相对外侧凸出设置;各承重立杆的支撑杆平行设置在同一平面内,各承重立杆上设置多个绝缘子;所述墙体的相对内侧设置主机箱,该主机箱内设有高压脉冲发生器,经高压脉冲发生器引出第一导线、第二导线、第三导线、第四导线,所述第一导线、第二导线、第三导线、第四导线的两端经绝缘子和绝缘导线与所述端部立杆固定相连,且所述第一导线、第二导线、第三导线、第四导线经绝缘子与各承重立杆相连,确保各导线之间具有张力;所述第四导线上悬挂设有LED灯带的警示牌,便于在光线不足时产生亮光,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所述端部立杆上设置避雷器,避免电子围栏遭受雷击;所述端部立杆、承重立杆与墙体之间通过L型支撑板固定相连,增强其牢固性。

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1)本实用新型的电子围栏,相对于现有技术,转折杆与支撑杆之间倾斜设置,以使转折杆向墙体的相对外侧凸出设置,增加攀爬难度;(2)警示牌上设置灯带,便于在光线不足时产生亮光;(3)端部立杆上设置避雷器,避免电子围栏遭受雷击。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左视图。

图中:墙体1,第一导线21,第二导线22,第三导线23,第四导线24,绝缘子25,绝缘套27,承重立杆3,支撑杆31,转折杆32,支撑板33,绝缘导线4,避雷器5,主机箱6,导线61,电源线7,警示牌8,LED灯带81,端部立杆9。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电子围栏包括设于墙体1相对内侧的主机箱6,该主机箱6内设有高压脉冲发生器,经高压脉冲发生器引出包裹在绝缘套27内的第一导线21、第二导线22、第三导线23、第四导线24;电子围栏还包括设于墙体1两端的端部立杆9和3根立于端部立杆9之间的承重立杆3,各承重立杆3包括倾斜设置在墙体1顶端的支撑杆31和设于支撑杆31上方的转折杆32,支撑杆31与墙体1竖直方向的夹角为30°(其他实施例可以是15°或45°),各支撑杆31与墙体1之间通过L型支撑板33固定相连,转折杆32与支撑杆31之间倾斜设置,两者之间的夹角为135°(其他实施例可以是120°或150°),转折杆32的长度为支撑杆31的三分之一,端部立杆9与承重立杆3结构相同,以使转折杆32向墙体1的相对外侧凸出设置;各承重立杆3的支撑杆31平行设置在同一平面内,各承重立杆3、端部立杆9的支撑杆31上均置3个绝缘子25,各承重立杆3、端部立杆8的转折杆32上设置1个绝缘子25,第一导线21、第二导线22、第三导线23、第四导线24的两端经绝缘子25和绝缘导线4与端部立杆9固定相连,且第一导线21、第二导线22、第三导线23、第四导线24经绝缘子25与各承重立杆3相连,确保各导线之间具有张力。

第四导线24上悬挂设有LED灯带81的警示牌8,便于在光线不足时产生亮光,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端部立杆3上设置避雷器5,避免电子围栏遭受雷击。避雷器5、主机箱6经接地导线与大地相连,警示牌8内设置用于向LED灯带81提供电力的蓄电池,以使LED灯带81可在需要时照亮警示牌;主机箱6经导线61与电源线7相连,用于向高压脉冲发生器提供电力。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