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体化复合自保温砌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7262阅读:770来源:国知局
一种一体化复合自保温砌块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保温材料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一体化复合自保温砌块。



背景技术:

保温砌块作为一种兼具墙体结构与保温双重功能的产品,在建筑外墙上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但随着国家节能减排要求和建筑消防要求的不断提高,传统的保温砌块不但无法达到国家新的标准规范的要求,而且曝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作为建筑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温砌块应该是多项性能指标均优化配置后的系统化组合。传统的保温砌块往往突出其中一点或几点性能而牺牲了其它重要性能指标,由此导致传统的自保温砌块实际应用后,曝露出各种问题,并为后期质量与安全隐患埋下伏笔,探寻一种全性能型保温砌块在建筑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本专利技术研发一种新型的保温砌块,综合兼具合适的容重、良好的强度与自身牢固度、优越的保温性能且无冷桥、良好的防火性能,同时其他各项性能指标优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一体化复合自保温砌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一体化复合自保温砌块,包括砌块本体,所述砌块本体的左右两侧分别留有第一限位槽,所述第一限位槽的内腔均设有与之相匹配的第二保温板,所述第一限位槽的出口处两侧均设有相互平行的凹槽,所述第二保温板的外侧设有与凹槽相匹配的凸起,所述砌块本体的上端中部设有限位块,所述砌块本体的下端设有与限位块相匹配的第二限位槽,所述砌块本体的内腔中部设有第一保温板,所述第一保温板位于第二保温板的中间,所述第一保温板的上端设有耐水石膏层,所述第一保温板的下端设有砂浆抹面层。

优选的,所述第一限位槽的内腔侧壁均匀设有多个凹包,且凹包为圆形或其它规则形状,所述第二保温板的外侧设有与凹包相匹配的凸块。

优选的,所述砌块本体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卡扣槽,且卡扣槽位于第一限位槽出口处的左右两侧,且卡扣槽的内腔卡接有卡扣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一体化复合自保温砌块,采用第一限位槽与第二保温板配合,同时在砌块本体的内腔设有第一保温板,且第一保温板位于第二保温板的中间,起到保护保温的作用,同时利用凹槽与凸起的配合,更好的卡接,防止松动,也更高安装,利用限位块与第二限位槽的配合,更方便吻合,实现了一体化复合自保温砌块的效果,综合兼具合适的容重、良好的强度与自身牢固度、优越的保温性能且无冷桥、良好的防火性能,具有结构简单、性能优越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部分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砌块本体、2第一保温板、3第一限位槽、4凹槽、5凸起、6第二保稳板、7限位块、8第二限位槽、9砂浆抹面层、10耐水石膏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一体化复合自保温砌块,包括砌块本体1,所述砌块本体1的左右两侧分别留有第一限位槽3,所述第一限位槽3的内腔均设有与之相匹配的第二保温板6,所述第一限位槽3的出口处两侧均设有相互平行的凹槽4,所述第二保温板6的外侧设有与凹槽4相匹配的凸起5,所述砌块本体1的上端中部设有限位块7,所述砌块本体1的下端设有与限位块7相匹配的第二限位槽8,所述砌块本体1的内腔中部设有第一保温板2,所述第一保温板2位于第二保温板6的中间,所述第一保温板2的上端设有耐水石膏层10,所述第一保温板2的下端设有砂浆抹面层9。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限位槽3的内腔侧壁均匀设有多个凹包,且凹包为圆形或其它规则形状,所述第二保温板6的外侧设有与凹包相匹配的凸块, 使整体更加具有稳定性,达到了紧密扣合以及无冷桥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砌块本体1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卡扣槽,且卡扣槽位于第一限位槽3出口处的左右两侧,且卡扣槽的内腔卡接有卡扣条,为了避免第二保温板6的松动,且卡接的更加稳定,不轻易脱落,对于以后的推广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该一种一体化复合自保温砌块,采用第一限位槽3与第二保温板6配合,同时在砌块本体1的内腔设有第一保温板2,且第一保温板2位于第二保温板6的中间,起到保护保温的作用,同时利用凹槽4与凸起5的配合,更好的卡接,防止松动,也更高安装,利用限位块7与第二限位槽8的配合,更方便吻合,实现了一体化复合自保温砌块的效果,综合兼具合适的容重、良好的强度与自身牢固度、优越的保温性能且无冷桥、良好的防火性能,具有结构简单、性能优越等优点。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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