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通信塔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装饰通信塔。
背景技术:
通信塔属于信号发射塔的一种,也叫信号发射塔或信号塔,主要功能支持信号发射,为信号发射天线做支撑,用途移动/联通/电信/交通卫星定位系统等通讯部门。通信塔分为地面通信铁塔、楼顶通信铁塔,无论用户选择地面、丘陵、高山或楼顶建塔,均起到架高通信天线作用。
随着生产和生活的发展,当前的厂商对通信塔的加工设计,一般是先接到客户的定制需求,然后,根据定制需求进行设计,以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种装饰通信塔,以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装饰通信塔,包括塔身,所述塔身顶部设置有避雷针,所述避雷针的直径为89mm,所述避雷针的下方设置有不锈钢平台,所述不锈钢平台的直径为1800mm,高度为800mm,所述不锈钢平台下方设置有装饰平台,所述装饰平台由不锈钢管装饰棒,所述不锈钢管装饰棒的直径为60mm,所述装饰平台下方为不锈钢蝶形平台,所述不锈钢蝶形平台的直径为3500mm,所述不锈钢蝶形平台的外圆周面设置有彩板,所述不锈钢蝶形平台下方为塔身支架,所述塔身支架包括支撑梁以及连接支撑梁的不锈钢管,所述不锈钢管的直径为89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提供一种结构合理,重量较轻且牢固的通信塔,而且外观设计美观,设计风压为0.65kn/m2,裹冰7mm,抗震烈度为8°,适宜温度为-35℃到+50℃,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避雷针,2-不锈钢平台,3-装饰平台,4-不锈钢蝶形平台,5-塔身支架,6-不锈钢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应当说明的是,本申请中所述的“连接”和用于表达“连接”的词语,如“相连接”、“相连”等,既包括某一部件与另一部件直接连接,也包括某一部件通过其他部件与另一部件相连接。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属于“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部件或者模块、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方式例如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部件或者模块或特征与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部件或者模块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部件或者模块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之上”的部件或者模块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部件或者模块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装饰通信塔,包括塔身,所述塔身顶部设置有避雷针,所述避雷针的直径为89mm,所述避雷针的下方设置有不锈钢平台,所述不锈钢平台的直径为1800mm,高度为800mm,所述不锈钢平台下方设置有装饰平台,所述装饰平台由不锈钢管装饰棒,所述不锈钢管装饰棒的直径为60mm,所述装饰平台下方为不锈钢蝶形平台,所述不锈钢蝶形平台的直径为3500mm,所述不锈钢蝶形平台的外圆周面设置有彩板,所述不锈钢蝶形平台下方为塔身支架,所述塔身支架包括支撑梁以及连接支撑梁的不锈钢管,所述不锈钢管的直径为89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提供一种结构合理,重量较轻且牢固的通信塔,而且外观设计美观,设计风压为0.65kn/m2,裹冰7mm,抗震烈度为8°,适宜温度为-35℃到+50℃,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