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建筑施工用安全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叫“施工现场”,也叫工地。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通常在建筑物外围搭建防护网,防护网搭建根据功能可分为地面防护网和高空防护网,地面防护网隔离整个施工工地,让行人远离施工现场,避免建筑物料滑落伤及人员,高空防护网是在建设物周围设置的防护网,主要承接建筑物上可能建筑工人的滑落,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但是现有的地面防护网和高空防护网是相互独立的两套装置,不能通用,工人在安装防护网时,要分开安装搭建,且使用后还要分开保存,这给施工队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也使得施工成本大大增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施工用安全防护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施工用安全防护装置,包括若干防护模块、连接套和辅助固定套,防护模块包括两个支撑杆、两个横杆和防护铁网,两个支撑杆之间上下设有两个相互对称的横杆,两个支撑杆和两个横杆之间设有防护铁网,支撑杆的两端对称设有第一外螺纹,支撑杆的底端设有固定地锚,两个支撑杆相对的两个侧端对称设有两对连接柱,一个支撑杆上的两个连接柱上均设有第二外螺纹,另一个支撑杆上的两个连接柱上均设有第三外螺纹,第二外螺纹与第三外螺纹仅螺纹旋转方向相反,且其他螺纹参数相同;连接柱上设有连接套,连接套是套筒结构,连接套内设有与第二外螺纹以及第三外螺纹均能相配合的第一内螺纹,两个防护模块通过连接套螺纹连接两个相对的连接柱连接在一起,辅助固定套一端设有与固定地锚相配合的连接孔,连接孔内设有与第一外螺纹相配合的第二内螺纹,辅助固定套的外圆侧面设有卡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固定地锚是锥形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卡槽是环形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很强的通用性,既可以在地面搭建地面防护栏,也可以建设在高空中的支柱上,搭建高空防护栏,且结构简单,连接方便,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施工用安全防护装置的防护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施工用安全防护装置地面安装使用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施工用安全防护装置高空安装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杆,2-横杆,3-固定地锚,4-第一外螺纹,5-连接柱,6-第二外螺纹,61-第三外螺纹,7-防护铁网,8-连接套,9-第一内螺纹,10-辅助固定套,11-连接孔,12-第二内螺纹,13-卡槽,14-卡箍件,15-支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3,一种建筑施工用安全防护装置,包括若干防护模块、连接套8和辅助固定套10,所述防护模块包括两个支撑杆1、两个横杆2和防护铁网7,两个所述支撑杆1之间上下设有两个相互对称的横杆2,两个支撑杆1和两个横杆2之间设有防护铁网7,所述支撑杆1的两端对称设有第一外螺纹4,所述支撑杆1的底端设有固定地锚3,所述固定地锚3是锥形结构,两个所述支撑杆1相对的两个侧端对称设有两对连接柱5,一个支撑杆1上的两个连接柱5上均设有第二外螺纹6,另一个支撑杆1上的两个连接柱5上均设有第三外螺纹61,所述第二外螺纹6与第三外螺纹61仅螺纹旋转方向相反,且其他螺纹参数相同;所述连接柱5上设有连接套8,所述连接套8是套筒结构,连接套8内设有与第二外螺纹6以及第三外螺纹61均能相配合的第一内螺纹9,两个防护模块通过连接套8螺纹连接两个相对的连接柱5连接在一起,连接套8连接两个防护模块时,一个防护模块上其中一个支撑杆1上的连接柱5上均拧紧连接套8,一个防护模块上没有连接套8的连接柱5正面贴近另一个拧紧有连接套8的连接柱5,然后反向转动连接套8,即可实现连接套8连接两个连接柱5;所述辅助固定套10一端设有与固定地锚3相配合的连接孔11,所述连接孔11内设有与第一外螺纹4相配合的第二内螺纹12,所述辅助固定套10的外圆侧面设有卡槽13,所述卡槽13是环形槽,辅助固定套10螺纹固定在支撑杆1的两端,再通过卡箍件14,使得辅助固定套10与支柱15卡箍连接,从而使得防护模块固定在高空建筑旁。
本实用新型在地面实用时,利用固定地锚3把防护模块固定在地面,并通过连接套8连接各个防护模块,从而把施工现场防护围栏起来;在高空实用时,利用支柱15搭建高空支架,把辅助固定套10固定在支撑杆1的两端,再通过卡箍件14,使得辅助固定套10与支柱15卡箍连接,从而使得防护模块固定在高空建筑旁。
上面对本专利的较佳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专利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专利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