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混凝土预制管廊安全防护领域,特别是一种可拆卸的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护栏。
背景技术:
由于在浇筑混凝土预制管廊时,工人是站在靠近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上方的工作台上;且混凝土预制管廊的上方是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工人很容易在作业时从高空坠落到模具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可拆卸的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护栏,能够避免工人作业时从高空坠落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这样的技术方案实现的,它包括有第一围栏、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第四围栏;所述第一围栏、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第四围栏分别设置在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顶部的四边上,且第一围栏的两端分别与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的一端靠接,第四围栏的两端分别与第二围栏的另一端、第三围栏的另一端靠接;第一围栏、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第四围栏围成的四边形与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顶部大小相等,且第一围栏、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第四围栏的底部上分别固接有二个吊钩,每个吊钩穿过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第一围栏、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第四围栏的底部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合页,且与合页的一端螺纹连接,每个合页的另一端均与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螺纹连接;所述第一围栏、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第四围栏与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连接处可拆卸的安装有至少一个使第一围栏、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第四围栏固定在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的固定装置。
进一步,所述第一围栏、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第四围栏靠接处分别安装有配合使用的锁紧链和锁紧扣。
进一步,所述第一围栏包括有若干钢丝,且钢丝相互铰接。
进一步,所述第一围栏、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第四围栏的宽度均小于或等于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顶部到其工作台的距离。
进一步,所述第一围栏、第二围栏、第三围栏、第四围栏分别与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的顶部垂直。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优点:避免工人在浇筑混凝土预制管廊时坠落到模具内的安全隐患,且结构简单,安装便捷,可重复使用;不对模具造成二次破坏。在浇筑完成后,对模具进行蒸汽养护时,可对护栏进行拆卸,不会影响管廊蒸汽养护。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目标和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进行阐述,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基于对下文的考察研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可以从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中得到教导。本实用新型的目标和其他优点可以通过下面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附图说明如下。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围栏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围栏;2.第二围栏;3.第三围栏;4.第四围栏;5.吊钩;6.合页;7.固定装置;8.锁紧链;9.锁紧扣;10钢丝。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如下图1所示,一种可拆卸的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护栏,包括有设置在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护栏顶部四边的第一围栏1、第二围栏2、第三围栏3、第四围栏4,且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顶部的一边仅安装一个围栏,第一围栏1、第二围栏2、第三围栏3、第四围栏4围成的四边形与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顶面大小相等,避免工作人员在模具顶部浇筑时从高处掉落;
为了方便拆卸围栏,将每个围栏的底部两端分别设置有二个吊钩5,吊钩5穿过混凝土预制管廊上的吊环,但吊环与吊钩5只能将第一围栏1、第二围栏2、第三围栏3、第四围栏4与混凝土预制管廊连接起来;
每个围栏底部再增加两个合页6,且合页6与围栏、混凝土预制管廊的连接关系为通过螺钉连接,不用时方便拆卸下来,且不会对混凝土预制管廊造成二次破坏;
为了使第一围栏1、第二围栏2、第三围栏3、第四围栏4垂直安装在混凝土预制管廊顶部上,每个围栏底部还设置有固定装置7;第一围栏1与第二围栏2、第一围栏1与第三围栏3、第二围栏1与第四围栏4、第三围栏3与第四围栏4靠接的地方安装有配合使用的锁紧链8和锁紧扣9,且相互配合使用的锁紧链8和锁紧扣9不处于同一个围栏上,有利于将所有围栏固定住,不会因为活动的合页6导致围栏向不同方向倾斜;
第一围栏1由钢丝10铰接而成,有利于增加第一围栏1的强度。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来实现的:将第一围栏1、第二围栏2、第三围栏3、第四围栏4上的吊钩5分别穿过混凝土预制管廊上的吊环,并将合页6打开,使第一围栏1、第二围栏2、第三围栏3、第四围栏4垂直于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顶部,并用固定装置7固接,将锁紧扣9和锁紧链8配合使用;所有组装完后工人就可以进行混凝土预制管廊的浇筑了,且能够避免因混凝土预制管廊模具上的工作台与其顶部距离较靠近,而导致工人在浇筑时意外掉进模具内,且结构简单,易于安装,模具在养护时可以随时拆卸下来,不会二次破坏模具。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