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61463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属于脚手架固定连接装置领域。



背景技术:

脚手架指施工现场为工人操作并解决垂直和水平运输而搭设的各种支架。建筑界的通用术语,指建筑工地上用在外墙、内部装修或层高较高无法直接施工的地方,但现有的技术脚手架连接装置操作太过繁琐,大大降低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以解决脚手架连接装置操作太过繁琐,大大降低工作效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其结构包括主杆、竖杆、横杆、竖杆连接装置、横杆连接装置、底座、固定螺丝,所述主杆通过竖杆连接装置与竖杆连接,所述主杆通过横杆连接装置与横杆连接,所述横杆连接装置由横杆固定座、插槽、插头组成,所述横杆固定座设于主杆与竖杆上,所述横杆固定座通过插槽与插头配合连接,所述插头设于横杆上。

进一步地,所述主杆上设有底座。

进一步地,所述主杆通过底座设有固定螺丝。

进一步地,所述竖杆连接装置由竖杆固定座、方形凹槽、方形凸条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竖杆固定座设于主杆、竖杆上,所述固定座通过方形凹槽与方形凸条连接,所述方形凸条设于竖杆上。

进一步地,所述主杆为圆柱体。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通过固定螺丝将主杆固定于地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设有横杆连接装置,所述横杆固定座通过插槽与插头配合连接,使安装拆卸变得更加简单快捷,只需将插头与插槽配合连接即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的竖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的横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的竖杆连接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的横杆连接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主杆-1、竖杆-2、横杆-3、竖杆连接装置-4、横杆连接装置-5、底座-6、固定螺丝-7、竖杆固定座-401、方形凹槽-402、方形凸条-403、横杆固定座-501、插槽-502、插头-50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图3、图4与图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用脚手架固定装置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主杆1、竖杆2、横杆3、竖杆连接装置4、横杆连接装置5、底座6、固定螺丝7,所述主杆1通过竖杆连接装置4与竖杆2连接,所述主杆1通过横杆连接装置5与横杆3连接,所述横杆连接装置5由横杆固定座501、插槽502、插头503组成,所述横杆固定座501设于主杆1与竖杆2上,所述横杆固定座501通过插槽502与插头503配合连接,所述插头503设于横杆30上,所述主杆1上设有底座6,所述主杆1通过底座6设有固定螺丝7,所述竖杆连接装置4由竖杆固定座 401、方形凹槽402、方形凸条403组成,所述竖杆固定座401设于主杆1、竖杆2上,所述固定座401通过方形凹槽402与方形凸条403连接,所述方形凸条403设于竖杆2上,所述主杆为圆柱体,所述底座通过固定螺丝将主杆固定于地面。

本专利所说的固定螺丝7是利用物体的斜面圆形旋转和摩擦力的物理学和数学原理,循序渐进地紧固器物机件的工具。

开始使用时主杆1通过底座6与固定螺丝7固定在地面,主杆1通过竖型连接装置4与竖杆2连接,所述主杆1通过横杆连接装置5与横杆3 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主杆1、竖杆2、横杆3、竖杆连接装置4、横杆连接装置5、底座6、固定螺丝7、竖杆固定座401、方形凹槽402、方形凸条403、横杆固定座501、插槽502、插头503,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实用新型解决的问题是现有技术脚手架连接装置操作太过繁琐,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部件的互相组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设有横杆连接装置,所述横杆固定座通过插槽与插头配合连接,使安装拆卸变得更加简单快捷,只需将插头与插槽配合连接即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如下所述:

所述横杆连接装置5由横杆固定座501、插槽502、插头503组成,所述横杆固定座501设于主杆1与竖杆2上,所述横杆固定座501通过插槽 502与插头503配合连接,所述插头503设于横杆3上。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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