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气楼,尤其涉及一种钢结构厂房启闭式气楼。
背景技术:
气楼又名通风天窗,用于轻钢重钢厂房等屋顶的通风换气设备,厂房内部由于生产的需要常会产生大量烟尘,如不及时排出,工人长期处于空气污浊的环境下极易损害身体健康,现有的气楼可以将厂房内污浊的空气向外排出,减轻厂房内空气的污染,但遇到强风与强降雨时,容易引起厂房内空气乱流与雨水漫入厂房损害设备等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钢结构厂房启闭式气楼,本实用新型装置通过升降绳索将活动风板一侧升起与下落,使通风口打开和关闭,以此来排出厂房内的空气,同时防止强风与强降雨在厂房内造成空气乱流与雨水漫入厂房给设备造成损害等情况。本实用新型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钢结构厂房启闭式气楼,包括外围护板、采光板、活动风板、底座,所述采光板的两侧固定设有外围护板,所述外围护板的上端固定设有连接横梁,所述采光板的下端通过支撑杆与底座固定连接,所述底座的上端设有通风口,所述通风口内设有活动风板,所述采光板的下部设有升降绳索,所述升降绳索与活动风板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底座的下端安装在屋面上,所述底座与屋面的外侧设有泛水板。
进一步的,所述通风口上设有转轴,所述转轴与所述活动风板的中部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通风口的两侧设有上挡板与下挡板,所述下挡板位于升降绳索与活动风板连接的一侧,所述上挡板位于升降绳索与活动风板连接的另一侧。
进一步的,所述上挡板与下挡板相对应的一侧设有橡胶垫。
进一步的,所述活动风板与升降绳索连接的一侧重量大于另一侧。
进一步的,所述外围护板、采光板、活动风板均采用FRP材料。
工作原理:当需要给厂房内的空气进行换气时,通过升降绳索将活动风板的一侧向上提升,活动风板在转轴的作用下,一侧上升另一侧下降,此时通风口被打开,可以根据活动风板的倾斜程度来调整通风口的大小,当遇强风与强降雨时,通过升降绳索将活动风板的一侧向下下落,直至活动风板完全关闭通风口。
有益效果:结构简单,操作挡板,能根据需要对气楼的通风口大小进行调节以及关闭,既可改善厂房内的空气质量,也可预防强风强降雨时厂房内空气乱流以及雨水漫入厂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通风口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工作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围护板;2、升降绳索;3、连接横梁;4、采光板;5、支撑杆;6、活动风板;7、底座;8、屋面;9、通风口;10、泛水板;11、转轴;12、下挡板;13、上挡板;14、橡胶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钢结构厂房启闭式气楼,包括外围护板1、采光板4、活动风板6、底座7,所述采光板4的两侧固定设有外围护板1,所述外围护板1的上端固定设有连接横梁3,所述采光板4的下端通过支撑杆5与底座7固定连接,所述底座7的上端设有通风口9,所述通风口9内设有活动风板6,所述采光板4的下部设有升降绳索2,所述升降绳索2与活动风板6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底座7的下端安装在屋面8上,所述底座7与屋面8的外侧设有泛水板10。
其中,所述通风口9上设有转轴11,所述转轴11与所述活动风板6的中部固定连接,升降绳索2在向上拉伸活动风板6的一侧时,另一侧在转轴11的作用下下降,从而可以快速打开通风口9,减少了工作损耗,提高了工作效率。
其中,所述通风口9的两侧设有上挡板13与下挡板12,所述下挡板12位于升降绳索2与活动风板6连接的一侧,所述上挡板12位于升降绳索2与活动风板6连接的另一侧,通过上挡板13与下挡板12对活动风板6进行阻挡,防止活动风板6关闭通风口9时在转轴11的作用下发生旋转。
其中,所述上挡板13与下挡板12相对应的一侧设有橡胶垫14,活动风板6水平接触上挡板13与下挡板12来关闭通风口9时,上挡板13与下挡板12上的橡胶垫14可以对活动风板6两侧有缓冲和密封作用,预防活动风板6两侧损坏与通风口9外部灰尘的落入。
其中,所述活动风板6与升降绳索2连接的一侧重量大于另一侧,在升降绳索2提升与下落活动风板6时,活动风板6与升降绳索2连接的一侧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可以很好的下落,不会发生翻覆。
其中,所述外围护板1、采光板4、活动风板6均采用FRP材料,提高了厂房内的光照亮度,减少了照明所耗电量。
实施例:当需要给厂房内的空气进行换气时,通过升降绳索2将活动风板6的一侧向上提升,活动风板6在转轴11的作用下,一侧上升另一侧下降,此时通风口9被打开,可以根据活动风板6的倾斜程度来调整通风口9的大小,当遇强风与强降雨时,通过升降绳索2将活动风板6的一侧向下下落,直至活动风板6完全关闭通风口9。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