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天花检修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05201发布日期:2020-08-05 00:34阅读:959来源:国知局
一种天花检修口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天花板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天花检修口。



背景技术:

检修口是一种在装修过程中如中央空调管道、电线管、卫生间给排水管等地方或都需要检修孔,通常技术人员利用检修口进行检修吊顶内部管道。成品检修口的诞生为国内市场填补了空白,广泛应用于政府部门、机场、星级酒店、宾馆、写字楼、别墅、商铺等家居场所。国内市场上的检修口的结构包括基板、盖板,基板上设置有活动口,盖板盖接配合在基板的活动口内,盖板周边配合设置铝合金包边,且该包边上沿具有外翻的搭边,搭边搭接于活动口的上边沿。

授权公告号为cn208965982u的中国专利,提出了一种天花检修口,包括铝板,还包括合页、连接件和弹簧销,弹簧销包括弹簧、销钉和外壳,铝板一侧设有合页,并通过合页与连接件连接,弹簧销设于铝板上,且位于合页的对侧,连接件上设有通孔,通过销钉与该通孔的配合锁闭或开启检修口,合页包括铰接轴和与铰接轴转动连接第一页片与第二页片,第一页片与铝板固定连接,第二页片与连接件固定连接。

上述现有技术方案存在以下缺陷:在打开铝板时需要按动销钉,使销钉脱离连接件,从而在合页的作用下使得铝板翻转,铝板在合页的作用下最终会吊设在龙骨下方处,上述技术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减少了工作人员安置铝板的时间,但工作人员需要通过检修口对天花板内各个方向的管道进行观察检修,悬挂在龙骨下方的铝板会占据工作人员的观察位置,使得工作人员在检修吊顶内部管道时出现视觉盲区,不方便工作人员检修吊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天花检修口,具有便于移动盖板的作用,有效的提高了工作人员开启检修口的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天花检修口,包括多个相对设置的横骨和多个相对设置的纵骨,多个所述横骨与多个所述纵骨之固定设置且形成网格状的吊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横骨位于所述纵骨的下端,相对设置的两个所述纵骨之间滑动连接有检修口本体,所述检修口本体包括多个平行于所述横骨设置的连接骨,所述连接骨的两端分别滑动连接在相对设置的两个所述纵骨上,两个所述连接骨之间固定有多个平行于所述纵骨设置的支撑骨,所述连接骨与所述支撑骨围成的结构框上固定有盖板,所述支撑骨上设置有多组用于调节所述盖板与所述连接骨和所述支撑骨所形成的结构框之间相对距离的调节组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工作人员开启检修口时,推动盖板使调节组件与盖板一起向上移动,在盖板的作用下使连接骨沿纵骨移动,从而使盖板离开天花板上安装检修口的开口处,检修完毕后重新将盖板拉回,减少工作人员安置盖板时间的同时,避免了盖板悬挂在吊顶下端的现象出现,进一步减少盖板占据工作人员操作位置的现象,减小了检修口的视觉盲区,且方便安装与移开盖板,有效的提高了工作人员开启检修口的工作效率,方便工作人员检修吊顶内部管道。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调节组件包括滑动连接在所述支撑骨上竖直设置的连接销和螺纹连接在所述连接销上的限位螺母,所述限位螺母支撑在所述支撑骨上,所述连接销远离所述限位螺母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盖板上。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设置连接销和限位螺母使盖板吊接在支撑骨与连接骨的下端,并通过使连接销在支撑骨上滑动来达到调节盖板与连接骨和支撑骨所形成的结构框之间相对距离的效果,进一步达到使盖板与天花板面保持平齐的效果,且通过连接销与支撑骨滑动,使盖板与天花板之间出现高度差,进一步减少天花板阻挡盖板水平移动的状况。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销上套接有缓冲弹簧,所述缓冲弹簧的两端分别固定在相对应所述支撑骨与所述盖板上。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在连接销上套接弹簧来加强支撑骨与盖板之间的连接稳定性,在盖板受到推力向上移动时,连接销也向上移动,通过设置弹簧可避免盖板与支撑骨直接接触,且有效的减少了撤除推力时推板急速下降的现象出现,有效的减少了推板受到的冲击力。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支撑骨上相对于所述连接销的位置开设有滑孔,所述连接销靠近所述支撑骨的一端穿过所述滑孔,所述限位螺母位于所述滑孔的正上端。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设置滑孔,有效的加强了连接销与支撑骨之间的连接,通过使限位螺母位于滑孔的正上端,且支撑在支撑骨上,有效的提高了盖板的安装稳定性。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骨相对于所述纵骨的一端固定有挂件,所述挂件包括固定在所述连接骨上的连接壳和一体式固定在连接壳上的挂钩,所述挂钩固定在连接壳相对于所述纵骨的一端,所述挂钩滑动连接所述纵骨上,所述支撑骨与所述连接壳固定连接。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使链接壳与连接骨固定连接,并在连接壳上固定挂钩,有效的提高了连接骨沿纵骨滑动的稳定性,通过连接壳有效的加强了支撑骨与连接骨之间的连接稳定性。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壳的横截面呈‘匚’型,且所述连接壳一对向设置的侧壁上开设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有固定螺栓,所述固定螺栓穿过所述连接骨并与所述支撑骨螺纹连接。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在连接壳上螺纹连接固定螺栓,使连接骨与连接壳固定连接,并使固定螺栓与支撑骨螺纹连接,有效的加强了支撑骨、连接骨与连接壳之间的连接稳定性。

进一步设置为:多个所述纵骨的上端固定有平行于所述横骨设置的主龙骨,所述主龙骨上固定有吊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设置主龙骨并在主龙骨上固定吊件,在吊件和主龙骨的作用下使横骨和纵骨固定在房顶上。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为:

(1)方便安装与移开盖板,有效的提高了工作人员开启检修口的工作效率,方便工作人员检修吊顶内部管道;

(2)减少工作人员安置盖板时间的同时,避免了盖板悬挂在吊顶下端的现象出现,进一步减少盖板占据工作人员操作位置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天花检修口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部局部放大图。

附图标记:1、横骨;2、纵骨;3、主龙骨;4、吊件;5、连接骨;6、挂件;7、连接壳;8、挂钩;9、固定螺栓;10、支撑骨;11、盖板;12、连接销;13、限位螺母;14、缓冲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参照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天花检修口,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横骨1和两个相对设置的纵骨2,两个横骨1与两个纵骨2之间相互固定且形成网格状的吊顶结构,横骨1位于纵骨2的下端,纵骨2相对于横骨1的位置固定连接有固定块,固定块固定嵌接在横骨1内。纵骨2的上端固定有多个平行于横骨1设置的主龙骨3,主龙骨3上固定有吊件4,其中横骨1、纵骨2与主龙骨3均选用轻钢龙骨,吊件4为与轻钢龙骨常配套使用的标准零件,这里不做赘述。

参照图1,相对设置的两个纵骨2之间滑动连接有检修口本体,检修口本体包括两个平行于横骨1设置的连接骨5,连接骨5位于依稀相对设置的纵骨2之间。连接骨5垂直于纵骨2设置,且两端滑动连接在相对应的纵骨2上。

参照图1,为实现连接骨5与纵骨2之间的滑动连接,连接骨5相对于纵骨2的一端固定有挂件6,挂件6包括固定在连接骨5上的连接壳7和一体式固定在连接壳7上的挂钩8。连接壳7的横截面呈‘匚’型,且连接壳7一对向设置的侧壁上开设有螺纹孔,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有横穿连接壳7设置的固定螺栓9。连接骨5靠近连接壳7的一端嵌合在连接壳7内,固定螺栓9穿过连接骨5并与连接骨5螺纹连接,从而使连接骨5与连接壳7固定连接。挂钩8固定在连接壳7相对于纵骨2的一端,挂钩8勾接在纵骨2的边沿上,且沿纵骨2的长度方向滑动。

参照图1,两个连接骨5之间固定有两个平行于纵骨2设置的支撑骨10,两个支撑骨10分别位于连接骨5两端的端部位置。支撑骨10靠近连接骨5的位置与固定螺栓9螺纹连接,支撑骨10通过固定螺栓9与连接壳7固定连接。

参照图1,连接骨5与支撑骨10围成的结构框上连接有可在竖直方向上下移动的盖板11,盖板11固定连接骨5和支撑骨10相对于地面的一端。支撑骨10上设置有多组用于调节盖板11与连接骨5和支撑骨10所形成的结构框之间相对距离的调节组件。

参照图1与图2,调节组件包括滑动连接在支撑骨10上的连接销12和螺纹连接在连接销12上的限位螺母13。支撑骨10上相对于连接销12的位置开设有滑孔,连接销12竖直设置且上端穿过滑孔,连接销12的上端开设有螺纹,限位螺母13螺纹连接在连接销12的上端。限位螺母13位于滑孔的正上端且支撑在支撑骨10上,连接销12远离限位螺母13的一端固定在盖板11上。

参照图1与图2,为提高盖板11与支撑骨10之间的连接稳定性,连接销12上套接有缓冲弹簧14,缓冲弹簧14的两端分别固定在相对应支撑骨10与所述盖板11上。在盖板11受到推力向上移动时,连接销12也向上移动,通过设置弹簧可避免盖板11与支撑骨10直接接触,且有效的减少了撤除推力时推板急速下降的现象出现,有效的减少了推板受到的冲击力。

本实施例的实施原理及有益效果为:

在工作人员开启检修口时,在工作人员开启检修口时,推动盖板11使连接销12沿滑孔的轴向滑动,并使的弹簧压缩,在弹簧的作用下增强推板竖直方向方的稳定性,方便对盖板11施加水平方向上的推力,避免在推动盖板11时,盖板11晃动的现象出现,推动盖板11时在盖板11的作用下使连接骨5沿纵骨2移动,从而使盖板11离开天花板上安装检修口的开口处,检修完毕后重新将盖板11拉回。减少工作人员安置盖板11时间的同时,避免了盖板11悬挂在吊顶下端的现象出现,进一步减少盖板11占据工作人员操作位置的现象,减小了检修口的视觉盲区,且方便安装与移开盖板11,有效的提高了工作人员开启检修口的工作效率,方便工作人员检修吊顶内部管道。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实施例均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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