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509816发布日期:2021-11-22 17:13阅读:98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技术领域,更为具体地,涉及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


背景技术:

2.挑架一般指悬挑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是一种建筑中使用到的简易设施,现有的建筑施工用的挑架,非常不方便在挑架内搬运东西,主要是因为物品在挑架上容易滑动,这样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该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具有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等特点。
4.本发明为实现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包括:挑架本体,所述挑架本体内设置有台板,所述台板下固定有底板,所述底板上固定有第一螺纹套,所述第一螺纹套内设置有第一螺纹杆,第一螺纹杆底部通过轴承固定在挑架本体底部,所述挑架外侧设置有第一电机柜,所述第一电机柜内设置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上设置有输出轴,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轴通过链条连接第一螺纹杆转动,所述台板上设置有贯穿的条形槽,所述台板上设置有物料框,所述物料框底部固定有固定杆,固定杆底部设置有第二螺纹套,所述第二螺纹套上设置有第二螺纹杆,所述第二螺纹杆上连接有第二电机的输出轴,所述第二电机固定在底板和台板之间,所述台板上设置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与物料框适配,所述挑架本体上设置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位于底板位于底板和台板之间。
5.优选的,所述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均为常见的伺服电机。
6.优选的,所述第一螺纹套的数量至少为2个。
7.优选的,所述挑架本体上设置有护栏。
8.优选的,所述条形槽的宽度为3

4cm。
9.综上所述,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0.1、通过设置第一电机,可以通过第一电机带动链条传动给第一螺纹套,来实现第一螺纹套的上下移动,从而实现挑架本体内台板的上下微调。
11.2、通过设置第二电机,通过第二电机的转动,可以让第二螺纹套在第二螺纹杆上来回移动,由于物料框通过固定杆固定在螺纹套上,同时由于台板上设置有限位槽、条形槽,这样第二电机的转动可以让物料框,在限位槽内来回移动,从而避免了物料在挑架本体上滑动造成安全事故,也减少了工人在挑架体上搬运物料的强度。
12.3、通过设置第一电机柜,将第一电机柜设置在挑架本体的外侧,是因为底板会在挑架本体底部上下移动,如果把第一电机设置在挑架本体内,这样电机的体积大,就会要求
底板到挑架底部的空间足够大,通过将将第一电机柜设置在挑架本体的外侧就不用考虑第一电机体积对底板与挑架本体之间的距离,方便安装。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发明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的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发明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台板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15.图3为本发明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物料框截面的结构示意图;
16.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7.1、挑架本体;10、限位板;11、护栏;2、底板;20、第一螺纹套;21、第一螺纹杆;22、轴承;3、第一电机柜;30、第一电机;31、输出轴;32、链条;4、物料框;40、固定杆;41、第二电机;42、第二螺纹套;43、台板;44、条形槽;45、限位槽。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19.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20.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1.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22.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3.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包括:挑架本体1,挑架本体1内设置有台板43,台板43下固定有底板2,底板2上固定有第一螺纹套20,第一螺纹套20内设置有第一螺纹杆21,第一螺纹杆21底部通过轴承22固定在挑架本体1底部,挑架外侧设置有第一电机柜3,第一电机柜3内设置有第一电机30,第一电机30上设置有输出轴31,第一电机
30的输出轴31通过链条32连接第一螺纹杆21转动,台板43上设置有贯穿的条形槽44,台板43上设置有物料框4,物料框4底部固定有固定杆40,固定杆40底部设置有第二螺纹套42,第二螺纹套42上设置有第二螺纹杆,第二螺纹杆上连接有第二电机41的输出轴,第二电机41固定在底板2和台板43之间,台板43上设置有限位槽45,限位槽45与物料框4适配,所挑架本体1上设置有限位板10,限位板10位于底板和台板之间。
24.本实施例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中第一电机30和第二电机41均为常见的伺服电机。
25.本实施例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中第一螺纹套20的数量至少为2个。
26.本实施例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中挑架本体1上设置有护栏11。
27.本实施例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的挑架中条形槽44的宽度为3

4cm。
28.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29.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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