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2577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家具产品,具体是一种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



背景技术:

现有市场上的厨房用小推车普遍均为独立设计,其在外观和功能上无法与整体橱柜相配套,而且现有的小推车还占用了厨房内的额外空间,不利于空间利用。

有鉴于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人结合相关制造领域多年的设计及使用经验,提供一种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来克服上述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其与橱柜或卫浴柜配套使用,能够集挂置物品和摆放物品的功能为一体,移动方便,结构简单。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可采用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其中,所述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能移动至橱柜或卫浴柜的下方,所述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包括:两个纵挡板,两个所述纵挡板相对设置;底板,其连接两个所述纵挡板的下端,所述底板的下方设有多个滚轮;多个横隔板,所述横隔板设于两个所述纵挡板之间且位于所述底板的上方,多个所述横隔板自上而下形成梯形结构;多个围挡,每个所述横隔板两侧的上方和所述底板两侧的上方分别设有所述围挡,所述围挡的两端分别固设于两个所述纵挡板。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围挡的外侧壁设有多个挂钩。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其中一所述纵挡板的外壁面上设有把手。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设有所述把手的所述纵挡板的下端向下延伸设有延伸板,所述延伸板与所述滚轮相对设置。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横隔板与所述纵挡板之间通过偏心连接件和圆棒榫连接。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横隔板为两个。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滚轮为四个。

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纵挡板、所述横隔板和所述围挡均由人造板制成。

本实用新型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的特点及优点是:

本实用新型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通过呈梯形设置的多个横隔板和每个横隔板上的两个围挡,使其集挂置物品和摆放物品的功能为一体,通过使用者操作纵挡板上的把手,能方便地将其推入或拉出橱柜(或卫浴柜),既能在不使用移动推车时,方便地将其推入整体橱柜(或卫浴柜)的下方,使具有与整体橱柜(或卫浴柜)同样门板样式的纵挡板与整体橱柜(或卫浴柜)融为一体,在外观(包括外形和色彩图案等)和功能上完美配合,同时还能在使用移动推车时,将移动推车部分拉出,使用其上摆放或挂置的物品,或整体拉出并移动至合适的位置(例如厨房、餐厅、客厅或浴室等),便于使用,方便快捷,适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沿图3中的A-A向剖切线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纵挡板与横隔板的连接结构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纵挡板与横隔板的连接结构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纵挡板与横隔板的连接结构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

1纵挡板,11外壁面,12把手,13延伸板,2底板,21滚轮,3横隔板,4围挡,41外侧壁,42挂钩,5偏心连接件,6圆棒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其中,所述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能移动至橱柜或卫浴柜的下方,所述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包括:两个纵挡板1,两个所述纵挡板1相对设置;底板2,其连接两个所述纵挡板1的下端,所述底板2的下方设有多个滚轮21;多个横隔板3,所述横隔板3设于两个所述纵挡板1之间且位于所述底板2的上方,多个所述横隔板3自上而下形成梯形结构;多个围挡4,每个所述横隔板3两侧的上方和所述底板2两侧的上方分别设有所述围挡4,所述围挡4的两端分别固设于两个所述纵挡板1。

具体的,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大体呈立体框形,较佳的,纵挡板1垂直纵向设置,且两个纵挡板1相互平行,多个横隔板3水平横向设置,且多个横隔板3之间相互平行,横隔板3与纵挡板1相互垂直,围挡4水平纵向设置,围挡4与横隔板3相互垂直,围挡4也与纵挡板1相互垂直,当然本实用新型的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也可以设置为其他与整体橱柜或卫浴柜匹配的形状,在此不作限制;每个横隔板3和底板2上均可以放置物品,并通过设于每个横隔板3两侧上方的围挡4和设于底板2两侧上方的围挡4将物品挡住,防止物品掉落,较佳的,每个围挡4与同其相对应的横隔板3或底板2之间的距离以60mm为宜,以更好地挡住大部分日常物品,进一步的,还可以在围挡4上搭设物品。

进一步的,如图1、图3和图4所示,所述围挡4的外侧壁41设有多个挂钩42,每个围挡4的多个挂钩42之间等间隔设置,可通过挂钩42挂置物品,例如挂置厨具或毛巾等,在一实施例中,可以仅在最上方的两个围挡4的外侧壁41设置挂钩42,当然,也可以在所有的围挡4的外侧壁41上设置挂钩42,在此不作限制。

进一步的,如图1至图3所示,其中一所述纵挡板1的外壁面11上设有把手12,以方便使用者通过操作把手12,将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推进橱柜或卫浴柜的下方,或者从橱柜或卫浴柜的下方拉出使用,设有所述把手12的所述纵挡板1的下端向下延伸设有延伸板13,所述延伸板13与所述滚轮21相对设置,即设有把手12的纵挡板1的长度大于没有设把手12的纵挡板1的长度,当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推进橱柜或卫浴柜的下方时,设有把手12的纵挡板1位于外侧,并通过其下方的延伸板13将多个滚轮21挡住,同时,还可将设有把手12的纵挡板1的外壁面11设置涂层,使涂层上绘制的图案与橱柜或卫浴柜整体一致,或设有把手12的纵挡板1的样式与整体橱柜或卫浴柜的样式一致,在充分利用空间的同时,保证了橱柜或卫浴柜的整体美观。

进一步的,如图5至图7所示,所述横隔板3与所述纵挡板1之间通过偏心连接件5和圆棒榫6连接,其中的偏心连接件5和圆棒榫6的连接方式为现有的家具中常用的连接方式,其结构与现有技术相同,在此不做详述,本实用新型的横隔板3与纵挡板1之间采用该连接方式,使得连接方式简单,安装快捷方便,便于批量化生产,成本低。

进一步的,所述纵挡板1、所述横隔板3和所述围挡4均由人造板制成,使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替代了现有技术中整体橱柜中的柜体拉篮,降低对五金的要求,成本低,其中人造板为现有技术中已知的,其是利用木材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并添加化工胶粘剂制作成的板材,当然,所述纵挡板1、所述横隔板3和所述围挡4也可以采用其他合适的材料制成,在此不做限制。

进一步的,如图1、图3和图4所示,所述横隔板3为两个,其中下方的横隔板3(也即靠近底板2的横隔板3)的宽度等于底板2的宽度,与下方的横隔板3相对应的其两侧上方的两个围挡4之间的距离等于下方的横隔板3的宽度,上方的横隔板3(也即远离底板2的横隔板3)的宽度小于底板2的宽度,与上方的横隔板3相对应的其两侧上方的两个围挡4之间的距离等于上方的横隔板3的宽度,以使多个横隔板3自上而下形成梯形结构,利于物品的摆放和挂置,当然,横隔板3的数量也可设置为其他合适的数量,只要使多个横隔板3自上而下呈梯形设置即可,也即上方的横隔板3的宽度小于位于其下方的横隔板3的宽度,其中的梯形可为等腰梯形(即多个横隔板3的中心线共线),也可为直角梯形(即多个横隔板3的一侧边共线),在此不做具体限制。

进一步的,所述滚轮21为四个,使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平稳的移动,且通过多个滚轮21实现对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的支撑,当然,也可将滚轮21设置为三个或其他合适的数量,在此不做限制。

本实用新型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在与橱柜配合时,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的情况下,将其推入整体橱柜的下方,使其与整体橱柜在外观和外形上配合,充分利用空间,当在烹饪料理过程时,使用者可通过把手12将其拉出,即作为拉篮使用,方便使用者的烹饪,当需要将菜肴、调味品等移动至餐厅或客厅时,例如在家庭聚会吃火锅时,可直接将其推到合适的位置,使用方便,操作省力。

本实用新型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在与卫浴柜配合时,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可将其推入卫浴柜中,节省空间,在使用者洗漱时,可拉出其一部分或全部拉出,即将其作为拉篮使用,当使用者将洗浴或洗涤用品移动至浴室或洗衣间时,直接操作把手12将其推至需要使用的位置即可,使用方便,操作省力。

本实用新型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的特点及优点是:

本实用新型厨卫用多功能移动推车,通过呈梯形设置的多个横隔板3和每个横隔板3上的两个围挡4,使其集挂置物品和摆放物品的功能为一体,通过使用者操作纵挡板1上的把手12,能方便地将其推入或拉出橱柜(或卫浴柜),既能在不使用移动推车时,方便地将其推入整体橱柜(或卫浴柜)的下方,使具有与整体橱柜(或卫浴柜)同样门板样式的纵挡板1与整体橱柜(或卫浴柜)融为一体,在外观(包括外形和色彩图案等)和功能上完美配合,同时还能在使用移动推车时,将移动推车部分拉出,使用其上摆放或挂置的物品,或整体拉出并移动至合适的位置(例如厨房、餐厅、客厅或浴室等),便于使用,方便快捷,适用范围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示意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则和构思的前提下所作的等同变化与修改,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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