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多功能打蛋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09560阅读:511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多功能打蛋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打蛋器,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多功能打蛋器。



背景技术:

蛋类是非常有营养的食物,国内各大菜系、西式糕点等都离不开蛋,蛋也是家庭不可或缺的,于是,打蛋便是一个很常用的基本技能;传统的打蛋器,一种是手动的,另外一种是用电的,手动的打蛋器比较费时间,用电的打蛋器通常是带着一根电线的,用起来不是很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要提供一种新型多功能打蛋器,它能有效解决打蛋器无线充电和无线操作的问题,具有使用方便、安全实用的特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多功能打蛋器,包括打蛋器主机以及设在主机下方的底座,主机上设有两根搅拌棒和一个控制开关,控制开关电连接有主控板,主控板设在主机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与底座之间设有无线充电组,无线充电组包括设在底座上的无线输电端和设在主机底部的无线接电端,无线接电端电连接有可充式蓄电池,蓄电池电连接主控板,蓄电池设在主机内。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上设有用于放置主机的凹槽,凹槽为自右向左倾斜的;无线输电端设在凹槽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主机内设有用于给搅拌棒提供动力的动力组件,动力组件包括主支架和副支架,主支架与副支架之间设有两个转动方向相反的驱动齿轮,搅拌棒设在驱动齿轮上;驱动齿轮之间通过主动齿轮和小齿轮啮合,主动齿轮与小齿轮转动方向是相反的。

进一步地,所述主动齿轮连接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与主控板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主动齿轮后侧设有退棒支架,退棒支架上套设有回位弹簧;退棒支架上方设有退棒按钮。

进一步地,所述退棒支架上设有保护开关,保护开关与主控板电连接,保护开关用于主机工作状态下意外按到退棒按钮时切断主机电源。

进一步地,所述无线输电端与外置电源通过USB连接线连接。

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上述的技术方案,克服了背景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新型多功能打蛋器,它能有效解决打蛋器无线充电和无线操作的问题,具有使用方便、安全实用的特点。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动力组件的结构示意图一。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动力组件的结构示意图二。

图中:主机1、底座2、搅拌棒3、控制开关11、主控板12、无线充电组13、无线输电端13a、无线接电端13b、蓄电池14、动力组件15、主支架15a、副支架15b、驱动齿轮15c、主动齿轮15d、小齿轮15e、驱动电机15f、退棒支架15g、回位弹簧15h、退棒按钮15i、保护开关15j、凹槽2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

参见附图1至3,本实用新型包括打蛋器主机1以及设在主机1下方的底座2,主机1上设有两根搅拌棒3和一个控制开关11,控制开关11电连接有主控板12,主控板12设在主机1内,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1与底座2之间设有无线充电组13,无线充电组13包括设在底座2上的无线输电端13a和设在主机1底部的无线接电端13b,无线接电端13b电连接有可充式蓄电池14,蓄电池14电连接主控板12,蓄电池14设在主机1内。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2上设有用于放置主机1的凹槽21,凹槽21为自右向左倾斜的;无线输电端13a设在凹槽21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主机1内设有用于给搅拌棒3提供动力的动力组件15,动力组件15包括主支架15a和副支架15b,主支架15a与副支架15b之间设有两个转动方向相反的驱动齿轮15c,搅拌棒3设在驱动齿轮15c上;驱动齿轮15c之间通过主动齿轮15d和小齿轮15e啮合,主动齿轮15d与小齿轮15e转动方向是相反的。

进一步地,所述主动齿轮15d连接有驱动电机15f,驱动电机15f与主控板12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主动齿轮15d后侧设有退棒支架15g,退棒支架15g上套设有回位弹簧15h;退棒支架15g上方设有退棒按钮15i。

进一步地,所述退棒支架15g上设有保护开关15j,保护开关15j与主控板12电连接,保护开关15j用于主机1工作状态下意外按到退棒按钮15i时切断主机1电源。

进一步地,所述无线输电端13a与外置电源通过USB连接线连接。

在待机的时候,无线输电端13a通过USB连接线(也可以用普通的连接线)与外置电源连接,把主机1放到底座2的凹槽21上,通过无线接电端13b接收电能并对蓄电池14进行充电;需要使用的时候,主机1提起离开底座2,按动控制开关11,通过主控板12接通驱动电机15f的电源,驱动电机15f通电带动搅拌棒3旋转工作;需要取下搅拌棒3时,只要按动退棒按钮15i,退棒支架15g就会将搅拌棒3推下来。

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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