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洗脸用电动毛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5113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洗脸用电动毛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洗脸毛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洗脸用电动毛刷。



背景技术:

传统的洗脸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我们的肌肤的清洁需求。根据研究表明,传统的洗脸方式清洁度在20%,做不到深层清洁,这将给我们的肌肤健康留下很大的隐患。于是市面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洗脸刷,有手动的,有自动的。

洗脸刷在使用时转动,毛刷直接作用在皮肤表面,配合洗面奶来对脸部进行深度的清洁工作,但是洗脸过后还需要将脸部的洗脸奶冲洗干净,因此在使用时会存在一些不便性。现有的洗脸毛刷均不能此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洗脸用电动毛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洗脸用电动毛刷,包括机身和毛刷头,所述机身右部上开设有凹槽,凹槽内设有所述毛刷头,所述毛刷头包括驱动装置、毛刷安装头和毛刷,驱动装置固定安装在凹槽内,驱动装置连接有毛刷安装头,毛刷安装头上固定设有毛刷;所述毛刷安装头内开设有空腔,空腔上侧开设有若干通孔,所述机身内埋设有进水管,进水管一端与空腔相连通,所述进水管的另一端延伸至机身尾部外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效果:所述进水管的另一端与水源相连通,进水管上设有泵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效果:所述毛刷安装头内埋设有超声波发生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效果:所述机身内设有充电锂电池。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效果:所述机身上设有控制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毛刷对脸部进行按摩保养,可以增加皮肤的弹性和活力,并且还可以对皮肤进行清洁作用;泵体将洁净水通过进水管泵入到空腔内,然后洁净水从通孔处喷出,将脸部的洗面奶清洗干净,提高了使用效率,方便使用。超声波发生器工作时产生超声波,对脸部的角质化皮肤进行去除,有效提高了皮肤的保养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的A-A向剖视图。

图中:1-泵体、2-进水管、3-机身、4-充电锂电池、5-控制开关、6-凹槽、7-驱动装置、8-毛刷头、9-超声波发生器、10-空腔、11-通孔、12-毛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实施例中,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洗脸用电动毛刷,包括机身3和毛刷头,所述机身3右部上开设有凹槽6,凹槽6内设有所述毛刷头,所述毛刷头包括驱动装置7、毛刷安装头8和毛刷12,驱动装置7固定安装在凹槽6内,驱动装置7连接有毛刷安装头8,毛刷安装头8上固定设有毛刷12,将洗面脸挤到毛刷12上,驱动装置7工作带动毛刷安装头8转动,毛刷安装头8带动毛刷12转动,毛刷12对脸部进行按摩保养,可以增加皮肤的弹性和活力,并且还可以对皮肤进行清洁作用;

所述毛刷安装头8内开设有空腔10,空腔10上侧开设有若干通孔11,所述机身3内埋设有进水管2,进水管2一端与空腔10相连通,所述进水管2的另一端延伸至机身3尾部外侧,所述进水管2的另一端与水源相连通,进水管2上设有泵体1,洁面结束后,启动泵体1,泵体1将洁净水通过进水管2泵入到空腔10内,然后洁净水从通孔11处喷出,将脸部的洗面奶清洗干净,提高了使用效率,方便使用。

所述毛刷安装头8内埋设有超声波发生器9,超声波发生器9工作时产生超声波,对脸部的角质化皮肤进行去除,有效提高了皮肤的保养效果。

所述机身3内设有充电锂电池4。

所述机身3上设有控制开关5。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将洗面脸挤到毛刷12上,驱动装置7工作带动毛刷安装头8转动,毛刷安装头8带动毛刷12转动,毛刷12对脸部进行按摩保养,可以增加皮肤的弹性和活力,并且还可以对皮肤进行清洁作用;超声波发生器9工作时产生超声波,对脸部的角质化皮肤进行去除,有效提高了皮肤的保养效果;洁面结束后,启动泵体1,泵体1将洁净水通过进水管2泵入到空腔10内,然后洁净水从通孔11处喷出,将脸部的洗面奶清洗干净,提高了使用效率,方便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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