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通风装置,特别涉及一种能够自动调节通风量的通风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家庭或者各类活动场所设置的通风窗根据开启方式可分为平开窗、横转旋窗、立转旋窗、推拉窗和倒窗等,这些通风窗均是通过旋转窗扇来实现通风的,其通风方向、通风量难以控制,而且对于低层用户,均存在着安全隐患,此外,当突然降雨而家中无人时经常会造成室内进雨,造成财产损失;对于各种工业厂房或各类活动场所天窗的通风目前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对于一些大门或者卧室门的通风目前还没有更方便的通风措施,仅仅依靠打开门进行通风存在着安全隐患或者蚊虫进入的隐患;对于一些房屋的墙壁需要留有通风孔时,如何调节通风量也是急需解决的一个难题。
因此,亟待开发一种既可调节通风方向、通风量,同时能够遮挡风和雨水的通风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人进行了锐意研究,结果发现:在紧密贴合的两块通风板上分别开设有通风孔,当两块通风板上的通风孔部分或者全部重合时,实现通风,并根据需要调节通风量;当一块通风板遮挡住另一块通风板上的通孔时,停止通风,从而完成了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调节通风量的通风装置,其中,所述通风装置包括开设有第一类通风孔(11)的第一通风板(1)和开设有第二类通风孔(21)的第二通风板(2),其中,第一通风板(1)与第二通风板(2)贴合。
附图说明
图1示出本实用新型所述自动调节通风量的通风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第一通风板的侧视图;
图3示出第二通风板的侧视图。
附图标号说明:
1-第一通风板
11-第一类通风孔
2-第二通风板
21-第二类通风孔
3-动力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和优点将随着这些说明而变得更为清楚、明确。
在这里专用的词“示例性”意为“用作例子、实施例或说明性”。这里作为“示例性”所说明的任何实施例不必解释为优于或好于其它实施例。尽管在附图中示出了实施例的各种方面,但是除非特别指出,不必按比例绘制附图。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后”、“左”和“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本实用新型工作状态下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以下详述本实用新型。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动调节通风量的通风装置,如图1所示,所述通风装置包括开设有第一类通风孔11的第一通风板1和开设有第二类通风孔21的第二通风板2,其中,第一通风板1与第二通风板2贴合,优选为紧密贴合。
在本实用新型中,对第一通风板1与第二通风板2的外形不做特别限定,与窗子的外形相同即可。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通风板1与第二通风板2可以是平面的,也可以是具有特定弧度的,满足不同使用环境的需要。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通风板1是刚性的,优选的,第一通风板1是透光的,更优选地,第一通风板1是玻璃的,或者是有机玻璃的。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通风板1的宽度略小于第二通风板2,优选地,第一通风板1与第二通风板2的宽度差大于第一类通风孔11的孔径,移动第二通风板(2)至特定位置,第一类通风孔(11)与第二类通风孔(12)能够完全重合,此时通风量最大。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一通风板1的厚度为(1~30)mm,优选为(3~10)mm,更优选为(4~8)mm,如5mm。
本实用新型对第一类通风孔11的截面形状不做特别限定,可以为任意形状,如圆形、规则多边形或者不规则多边形,优选为圆形。
在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实施式中,所述第一类通风孔11在任意截面上的形状均相同。
在本实用新型中,如图2所示,第一类通风孔11的孔径是恒定的,或者是变化的。
当第一类通风孔11的孔径恒定时,其小于或者等于30cm,优选为0.5mm~15cm,更优选为1mm~10cm,最优选为2mm~5cm。
本发明人发现,当第一通风板1用于顶棚时,第一通风板1的厚度为≥5mm,而且第一类通风孔11的孔径为≤1mm,雨水水滴落在第一通风板1外表面上后,在水滴表面张力的作用下停留在第一通风板1外表面上,而不能进入第一类通风孔11中,从而使第一通风板1起到了防雨的作用,当降雨时,不必关窗也能够实现防雨,从而实现降雨时的通风。
本发明人还发现,当第一通风板1用于家用立式窗户时,其厚度为≥5mm,而且第一类通风孔11的孔径小于或者等于10cm,如5cm,既能满足日常通风的需要,同时便于控制通风量,而且还能利用表面张力的作用避免雨水进入室内。
本发明人还发现,当第一通风板1用于商用立式窗户,即需要大通风量时,其厚度为≥5mm,而且第一类通风孔11的孔径小于或者等于30cm,大于或者等于5cm,如20cm。
在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类通风孔11在第一通风板1一侧的孔径沿第一通风板1厚度方向逐渐减小,优选地,所述第一类通风孔11较大的孔径为(1~5)mm,优选为(2~4)mm,较小的孔径为(0.5~3)mm,优选为(1~2)mm。
在夏季使用时,使窗外侧的孔径大于窗内侧的孔径,从而使由窗外流入室内的空气的流动速度增加,进而增加室内空气流动的速度,降低室内温度,增加室内舒适度。
在冬季使用时,变换第一通风板1和/或第二通风板2的设置方向,使窗内侧的孔径大于窗外侧的孔径,从而使由窗外流入室内的空气的流动速度降低,进而在使室内空气流通的同时又不会使室内温度下降过多过快。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第一类通风孔11的轴线与第一通风板1之间的夹角不是90度,优选地,所述第一类通风孔11的轴线与第一通风板1之间的夹角大于30度小于90度,更优选地,大于45度小于80度,所述第一类通风孔11的一端向第一通风板1的中心集中,另一端向第一通风板1的边缘发散。
更进一步优选地,第一类通风孔11的大孔径端是向第一通风板1中心集中的,其小孔径端是向第一通风板1边缘发散的,从而调节空气流向,如在夏季使用时由窗外流入的空气向室内整个空间里发散,而冬季使用时,由窗外流入的空气在室内中部集中。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二通风板2是刚性的,优选的,第二通风板2是透光的,更优选地,第二通风板2是玻璃的。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二通风板2的厚度为(1~20)mm,优选为(2~8)mm,更优选为(3~6)mm,如4mm。
在本实用新型中,如图3所示,所述第二类通风孔21的孔径是恒定的或者是变化的。
在本实用新型中,当第二类通风孔21的孔径恒定时,其孔径大于第一类通风孔11的孔径或者较大孔径,优选地,大于(3~10)mm,更优选地,大于(4~8)mm;当第二类通风孔21的孔径变化时,其较大孔径大于或者等于第一类通风孔11的孔径或者较小孔径,优选地,大于(1~5)mm,更优选地,大于(2~4)mm。
在本实用新型中,当第二类通风孔21的孔径是变化的时,其在第二通风板2一侧的孔径沿第二通风板2厚度方向逐渐减小。
在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类通风孔21的一端向第二通风板2的中心集中,另一端向第二通风板2的边缘发散。
优选地,当第二类通风孔21的孔径是变化的时,其较小孔径的一端向第二通风板2中心集中,较大孔径的一端向第二通风板2的边缘发散。更优选地,第二类通风孔21的轴线与第一类通风孔11的轴线重合。
本发明人发现,当第二类通风孔21的轴线与第一类通风孔11的轴线重合时,能够增强调节空气流速和流向的作用。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二类通风孔21的孔间距大于第一类通风孔11的较大孔径,优选地,小于第一类通风孔11的孔间距。
在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第一通风板1与第二通风板2紧密贴合,优选地,在第一通风板1与第二通风板2之间均匀设置有透光的润滑剂,如润滑油、凡士林等,使第一通风板1与第二通风板2之间不存在空隙。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通风板1固定设置于窗框上,第二通风板2沿窗框是可移动的。
在本实用新型中,在第二通风板2上设置有动力装置3,所述动力装置3与操作按钮电连,通过操作按钮控制第二通风板2在窗框上的移动,优选地,所述动力装置3有两个,分别设置在第二通风板2外表面的左右两侧。
在本发明一种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动力装置3上设置有遥感部件,使其能被遥控操作。
在本实用新型中,在第二通风板2上还可以设置可拆卸的机械操作装置,如凸起、把手等,以便在操作按键或遥感部件失灵时通过机械操作装置控制第二通风板2在窗框上的移动。
在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第一通风板1设置于靠近室外的一侧,第二通风板2设置于靠近室内的一侧。
在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当室内需要通风时,移动第二通风板2,使第一类通风孔11与第二类通风孔21部分或者全部重合,根据需要的通风速度和通风量来调节它们的重合量,当室内通风完毕时,移动第二通风板2,使第二通风板2遮挡住第一类通风孔11,使室内形成密闭空间。
在室内通过时,如遇到降雨,当雨情小时,不必关闭该通风装置,第一类通风孔11能够利用雨水在第一通风板1上的表面张力而阻止雨水进入室内,当雨情大时,通过操作按钮或者遥控装置来移动第二通风板2来关闭该通风装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动调节通风量的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能够根据用户需要控制通风量;
(2)能够实现全方位通风,而不是单独的一侧通风;
(3)该装置不仅能够通风,在雨情不严重时还能够挡雨,减少财产损失;
(4)该装置结构简单,制造便捷,成本低;
(5)该装置能够通过调节安装方向来调整进风速度,从而在夏季使用时降低室内温度,在冬季使用时保持室内温度;
(6)该装置适用范围广,如家庭门窗,大型活动场所的门窗、顶棚等处。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和范例性实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不过这些说明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及其实施方式进行多种等价替换、修饰或改进,这些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