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发热筷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24430阅读:75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可发热筷子。



背景技术:

筷子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目前市场上的筷子大多为简单的竹筷子、木质筷子或者餐厅使用的聚氨酯筷子。这些筷子构造简单,功能单一,一般只具有夹取食物的功能。

一些户外工地上的工作人员,需要在户外用餐,当天气寒冷时,手指冻僵不灵活,影响就餐。在一些没有供暖的寒冷地区室内温度较低的环境下就餐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因此,研究一种可以发热的筷子可以为在低温环境下就餐的人带来很大便利。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筷子功能单一,不能发热不适合寒冷环境下使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发热筷子。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可发热筷子,包括上筷体和下筷体,上筷体下端具有连接头,连接头上具有内螺纹,所述下筷体的上端部为空心,下筷体的上端部空心部分内壁上具有与连接头上的内螺纹相匹配的外螺纹;

所述上筷体的上端具有容置腔,所述容置腔中安装有充电电池、隔热板和温控芯片,所述上筷体的容置腔下方的上筷体壁上还具有发热装置和加热开关,所述发热装置包括由外向内依次紧密贴合的保温层、绝缘层和碳纤维纳米电热片,所述碳纤维纳米电热片与充电电池电连接,所述保温层上具有感温探头,所述感温探头的输出端与温控芯片电连接,所述温控芯片与碳纤维纳米电热片电连接;

所述充电电池与发热装置之间安装有隔热板,所述加热开关与碳纤维纳米电热片电连接,加热开关设置在上筷体的外壁上。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可发热筷子中,所述上筷体的顶端设置有LED灯,所述LED灯与充电电池电连接,所述上筷体的顶端外壁上还具有控制LED灯开闭的电灯开关。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可发热筷子中,所述保温层为聚氨酯泡沫材料,所述绝缘层为PET橡胶膜。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可发热筷子中,所述充电电池连接有USB接口,可以使用移动电源充电。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可发热筷子中,所述上筷体的外壁采用不锈钢导热材料。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可发热筷子中,所述下筷体外壁上具有螺旋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可发热筷子,可以温度可控的发热,为在寒冷环境下就餐的人提供便利;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可发热筷子,还具有LED灯可以提供照明功能;

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可发热筷子,使用移动电源充电,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可发热筷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筷体、2-下筷体、3-连接头、4-容置腔、5-充电电池、6-隔热板、7-温控芯片、8-发热装置、9-加热开关、10-保温层、11-绝缘层、12-碳纤维纳米电热片、13-感温探头、14-LED灯、15-电灯开关、16-USB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实施例1:

如附图1所示的可发热筷子,包括上筷体1和下筷体2,上筷体1下端具有连接头3,连接头3上具有内螺纹,下筷体2的上端部为空心,下筷体1的上端部空心部分内壁上具有与连接头3上的内螺纹相匹配的外螺纹。上筷体和下筷体可分离设计,不仅便于携带,还便于清洗,有效防止了上筷体带电部分经常沾水。

上筷体1的上端具有容置腔4,容置腔4中安装有充电电池5、隔热板6和温控芯片7,上筷体1的容置腔4下方的上筷体壁上还具有发热装置8和加热开关9,发热装置8包括由外向内依次紧密贴合的保温层10、绝缘层11和碳纤维纳米电热片12,碳纤维纳米电热片12与充电电池5电连接,保温层10上具有感温探头13,感温探头13的输出端与温控芯片7电连接,温控芯片7与碳纤维纳米电热片12电连接。

碳纤维纳米电热片具有热效率高、升温迅速、面状发热、传热快且均匀等独特优势,能够将热量以远红外的形式发送出来空间,同时还能够产生大量负离子,消毒杀菌。

使用本领域任何具有温控供能的芯片均可以实现温控芯片7的作用,例如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使用的WK36D多功能温度控制芯片。

保温层为聚氨酯泡沫材料,可以减缓热量散失,更加节能;绝缘层为PET橡胶膜,可以防止发热电阻漏电,造成的意外,使用更加安全;外壁表层为导热的不锈钢材料。

充电电池5与发热装置8之间安装有隔热板14,加热开关9与碳纤维纳米电热片12电连接,加热开关9设置在上筷体1的外壁上。隔热板为聚氨酯橡胶,将发热装置与充电电池隔离,防止电池过热。

上筷体1的顶端设置有LED灯15,LED灯15与充电电池5电连接,上筷体1的顶端外壁上还具有控制LED灯15开闭的电灯开关16。可发热筷子还具有应急照明功能。

充电电池5具有USB接口17,可以使用移动电源充电。

下筷体外壁上具有螺旋纹,增加夹持食物时的摩擦力,防止食物滑脱。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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