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炊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
背景技术:
火锅因味道鲜美、食用方便,备受现代人的喜爱。通常,三五人围坐在桌边,将熬好的锅底置于锅内烧开后,再将各种食材根据喜好放入锅内加热或煮熟后便可食用,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吃起来暖和、热闹。但是,现有火锅的锅具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烫煮后的食材在火锅汤料中,需要用筷子捞取或借用漏勺,容易烫手;食用过程中不清楚锅内食材剩余量,不清楚何时添加食材,浪费等待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用以解决现有火锅锅具存在的上述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所述旋转式升降火锅包括外锅和内锅,内锅置于外锅内,外锅的侧壁的内壁设有多个条形螺旋片,多个条形螺旋片间隔均匀地环形设置在外锅的侧壁的内壁上,外锅顶部的两端均设有第一手柄,内锅的侧壁和底壁均设有多个过滤孔,内锅的底部设有托架,托架的端部搭接在条形螺旋片上,内锅的顶部两端设有第二手柄。
所述托架设有连接部和多个支撑杆,连接部和内锅的底部连接,多个支撑杆的一端分别和连接部连接,多个支撑杆的另一端分别搭接在所述条形螺旋片上。
所述连接部为两个内外分布的环形件,两个环形件分别焊接在内锅的底部上,所述多个支撑杆与两个环形件焊接固定。
所述多个条形螺旋片的上端均设有凹槽和挡块。
所述第二手柄包括两个弯折形成的连接臂和防烫握持部,两个连接臂的下端分别与内锅的外侧壁连接,防烫握持部安装在两个连接臂的上端。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一、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由于在外锅的侧壁内侧设有多个条形螺旋片以及在内锅的底部设有搭接在螺旋片上的支撑杆,使用时,旋转内锅顶部的手柄,支撑杆沿条形螺旋片的上升路径将内锅垂直向上托起,由于在内锅的底壁和侧壁均设有过滤孔,内锅中的汤料通过过滤孔流入外锅内,留在内锅中的只有蔬菜或涮肉,从而实现了方便夹菜并了解锅内食材剩余量的效果。
二、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由于在条形螺旋片的顶部设有用于阻挡支撑杆的挡块,实现了内锅的托架不会滑出条形螺旋片的路径的效果,另外,由于在条形螺旋片的顶部设有用于放置支撑杆端部的凹槽,将内锅升高后,只需将支撑杆的端部旋转至凹槽内,这样避免了由于筷子或勺子对内锅施加压力后内锅不稳固易发生猛掉入外锅内,从而溅出汤油烫伤就餐者的事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的俯视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示出的外锅和内锅组装后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示出的外锅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的托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的内锅在外锅内未升起时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的内锅在外锅内升起时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的支撑杆上升至条形螺旋片端部的立体状态示意图。
图8为图7示出的支撑杆位于条形螺旋片的凹槽内的立体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旋转式升降火锅,所述旋转式升降火锅包括外锅1和内锅2,内锅2置于外锅1内,外锅1的侧壁的内壁设有多个条形螺旋片11,多个条形螺旋片11间隔均匀地环形设置在外锅1的侧壁的内壁上,外锅1顶部的两端均设有第一手柄12,内锅2的侧壁和底壁均设有多个过滤孔21,内锅2的底部设有托架22,托架22的端部搭接在条形螺旋片11上,内锅2的顶部两端设有第二手柄23。
优选地,如图4所示,所述托架22设有连接部221和多个支撑杆222,连接部221和内锅2的底部连接,多个支撑杆222的一端分别和连接部221连接,多个支撑杆222的另一端分别搭接在所述条形螺旋片11上。
优选地,所述连接部221为两个内外分布的环形件,两个环形件分别焊接在内锅2的底部上,所述多个支撑杆222与两个环形件焊接固定。
优选地,如图5所示,所述第二手柄23包括两个弯折形成的连接臂231和防烫握持部232,两个连接臂231的下端分别与内锅2的外侧壁连接,防烫握持部232安装在两个连接臂231的上端。
优选地,如图7和图8所示,所述多个条形螺旋片11的上端均设有凹槽111和挡块112。
实际使用时,如图5所示,先将内锅2降至外锅1的底部,先后放入汤料和蔬菜以及涮肉,待蔬菜和涮肉可食用后,旋转内锅2的第二手柄23使托架22的支撑杆222沿条形螺旋片11的路径上升,从而托起内锅2,当内锅2的底部上升至汤料之上时,如图6所示,内锅2中的汤料经过滤孔全部流入外锅1内,此时内锅2中只有蔬菜或涮肉,从而实现了方便夹菜并了解锅内食材剩余量的效果。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