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工地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建筑工地用折叠梯。
背景技术:
折叠梯在建筑工地粉刷墙面时基本会被用到,其能增加高度以方便对房顶及高度较高的墙壁来进行粉刷作业。现有的折叠梯只能满足一般的功能需求,即其只能帮助工人到达一定的高度,使其方便作业,这种结构的折叠梯结构较为简单相对的其功能也有一定限制,比如在一些昏暗的区域作业时其必须要安装照明装置,否则就无法作业;现有的折叠梯在使用时,由于底脚面积有限,人站在折叠梯上会感到摇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工地用折叠梯,它具有使用方便稳固安全的特点。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建筑工地用折叠梯,包括座板和铰接在所述座板底部的两个梯架,所述梯架的下端分别固定在第一基座单元上和第二基座单元上;所述第一基座单元包括第一基座本体、支撑盖板和第一支撑块;
其中,所述第一基座本体与其中一个梯架的下端固定;所述第一基座本体内设置空腔;
所述支撑盖板内设置容纳腔并与第一基座本体接触地面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支撑盖板垂直与地面的一侧面上设置贯通所述容纳腔的支撑孔;
所述第一支撑块自所述支撑盖板外,通过所述支撑孔,伸入所述容纳腔。
优选地,所述第二基座单元包括第二基座本体、转轴和第二支撑块;其中,
所述第二基座本体与另一个所述梯架的下端固定;所述第二基座本体内设置安装槽;所述安装槽自所述第二基座本体朝向地面的一侧面向所述第二基座本体延伸;所述安装槽沿宽度方向贯通所述第二基座本体;
所述转轴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二基座本体的底部,所述转轴的位于所述安装槽内;
所述第二支撑块通过转轴与所述安装槽连接;所述第二支撑块的下端面与安装槽平齐。
优选地,所述转轴位于所述第二基座本体的中间位置。
优选地,所述支撑盖板设置在所述第一基座本体背向另一个所述梯架的侧面。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和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是:使用时,将支撑盖板绕着第一基座本体旋转,支撑盖板与地面贴合,将第一支撑块32从支撑盖板的容纳腔内拉出,第一支撑块与地面贴合,由此支撑盖板和第一支撑块的设置可以增加折叠梯底部与地面的支撑面积,使折叠梯更加稳固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建筑工地用折叠梯的结构图;
图2为图1中第二基座单元的第一工作状态图;
图3为图1中第二基座单元的第二工作状态图。
其中,1-座板,2-梯架,30-第一基座本体,31-支撑盖板,32-第一支撑块,33-容纳腔,40-第二基座本体,41-转轴,42-第二支撑块,43-安装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示意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建筑工地用折叠梯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其中表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应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修改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而仍然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有利效果。因此,下列描述应当被理解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广泛知道,而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建筑工地用折叠梯,包括座板1和铰接在座板1底部的两个梯架2,梯架2的下端分别固定在第一基座单元上和第二基座单元上;第一基座单元包括第一基座本体30、支撑盖板31和第一支撑块32;其中,第一基座本体30与其中一个梯架2的下端固定;第一基座本体30内设置空腔;支撑盖板31内设置容纳腔33并与第一基座本体30接触地面的一端转动连接;支撑盖板31垂直与地面的一侧面上设置贯通容纳腔33的支撑孔;第一支撑块32自支撑盖板31外,通过支撑孔,伸入容纳腔33。
如图2和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第二基座单元包括第二基座本体40、转轴41和第二支撑块42;其中,第二基座本体40与另一个梯架2的下端固定;第二基座本体40内设置安装槽43;安装槽43自第二基座本体40朝向地面的一侧面向第二基座本体40延伸;安装槽43沿宽度方向贯通第二基座本体40;转轴41的一端固定在第二基座本体40的底部,转轴41的位于安装槽43内;第二支撑块42通过转轴41设置在安装槽43内;第二支撑块42的下端面与安装槽43平齐。第一工作状态即使用状态时,第二支撑块伸出安装槽,折叠梯使用完毕形成第二工作状态时,将第二支撑块收回至安装槽内。
在本实施例中,转轴41位于第二基座本体40的中间位置。
在本实施例中,支撑盖板31设置在第一基座本体30背向另一个梯架2的侧面。
综上,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建筑工地用折叠梯中,使用时,将支撑盖板31绕着第一基座本体30旋转,支撑盖板31与地面贴合,将第一支撑块32从支撑盖板31的容纳腔33内拉出,第一支撑块32与地面贴合,由此支撑盖板31和第一支撑块32的设置可以增加折叠梯底部与地面的支撑面积,使折叠梯更加稳固安全。使用完毕后,将第一支撑块32收回至容纳腔33,将支撑盖板31回位并贴合第一基座本体。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对本实用新型起到任何限制作用。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对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方案和技术内容做任何形式的等同替换或修改等变动,均属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内容,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