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窗帘滑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34338发布日期:2019-11-15 21:21阅读:391来源:国知局
一种窗帘滑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窗帘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窗帘滑轨。



背景技术:

窗帘是由布、麻、纱、铝片、木片、金属材料等制作的,具有遮阳隔热和调节室内光线的功能。布帘按材质分有棉纱布、涤纶布、涤棉混纺、棉麻混纺、无纺布等,不同的材质、纹理、颜色、图案等综合起来就形成了不同风格的布帘,配合不同风格的室内设计窗帘。

窗帘轨道是一种用于悬挂窗帘,以便窗帘开合,又可增加窗帘布艺美观的窗帘配件。

当今市场上的窗帘轨道大多结构复杂,且长度固定,但是由于市场上的装修规格的不同,需要窗帘轨道的长度也就各异,这样一来就非常的不方便了。

故而当今市场急需一种能够通过拼接来转换长度,且结构简单稳定的窗帘轨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窗帘滑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窗帘滑轨,包括轨道和接驳器,其中,所述轨道的下端的左右两侧设置有一对凹槽,所述轨道的上端设置有第一卡合部,所述接驳器的下端的左右两侧相配合地设置有一对倒钩结构,所述接驳器的上端设置有第二卡合部;

所述凹槽与所述倒钩结构相勾连,所述第一卡合部与所述第二卡合部相卡合;

所述接驳器的上端中部设置有螺孔,所述螺孔处插入有螺钉,所述螺钉与所述接驳器相抵接。

进一步,所述第一卡合部的左侧向左设置有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卡合部的右侧向右设置有第二凸起;所述第二卡合部的左侧设置有第一凹陷,所述第二卡合部的右侧设置有第二凹陷。

进一步,所述第一卡合部的左侧向右设置有第三凸起,所述第一卡合部的右侧向左设置有第四凸起;所述第二卡合部的左侧向左突出形成第一倒钩结构,所述第二卡合部的右侧向右突出形成第二倒钩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轨道和接驳器,并通过接驳器的上端的第一卡合部与接驳器上端的第二卡合部相卡合以及轨道下端的凹槽与接驳器下端的倒钩结构相勾连进行轨道和接驳器的相互固定,同时通过螺钉穿过接驳器与轨道进行抵接使固定效果更为优异,整个窗帘轨道结构简单,并能够通过轨道和接驳器的拼接来转换长度,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窗帘滑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窗帘滑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连接关系,并非单指元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连接元件,来组成更优的结构。本发明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窗帘滑轨,包括轨道100和接驳器200,其中,所述轨道100的下端的左右两侧设置有一对凹槽110,所述轨道100的上端设置有第一卡合部120,所述接驳器200的下端的左右两侧相配合地设置有一对倒钩结构210,所述接驳器200的上端设置有第二卡合部220;

所述凹槽110与所述倒钩结构210相勾连,所述第一卡合部120与所述第二卡合部220相卡合;

所述接驳器200的上端中部设置有螺孔,所述螺孔处插入有螺钉230,所述螺钉与所述轨道相抵接。

在使用时,轨道套入接驳器,通过轨道的上端的第一卡合部与接驳器上端的第二卡合部相卡合以及轨道下端的凹槽与接驳器下端的倒钩结构相勾连进行轨道和接驳器的相互固定,同时通过螺钉穿过接驳器与轨道进行抵接使固定效果更为优异。

结合图1,实施例1,第一卡合部120的左侧向左设置有第一凸起121,所述第一卡合部120的右侧向右设置有第二凸起122;所述第二卡合部220的左侧设置有第一凹陷221,所述第二卡合部的右侧设置有第二凹陷222。

结合图2,实施例2,第一卡合部120的左侧向右设置有第三凸起123,所述第一卡合部120的右侧向左设置有第四凸起124;所述第二卡合部120的左侧向左突出形成第一倒钩结构223,所述第二卡合部的右侧向右突出形成第二倒钩结构224。

以上具体结构和尺寸数据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