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杯组件及具有其的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88520发布日期:2020-05-26 17:43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尘杯组件及具有其的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吸尘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尘杯组件及具有其的吸尘器。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吸尘器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其中,手持式吸尘器由于体型小巧,携带及使用较为方便,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传统的手持式吸尘器,分离后的灰尘容易在旋风的扬尘作用下被扬起再次分离,从而导致手持式吸尘器的气尘分离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手持式吸尘器气尘分离效果差的问题,提供一种气尘分离效果较好的尘杯组件及具有其的吸尘器。

一种尘杯组件,包括:

尘杯,其内开设有与外界连通的内腔;

分离器,至少部分装配于所述内腔中,且所述分离器的外壁与所述内腔的腔壁之间界定形成集尘空间;以及

阻隔件,配接于所述分离器上,且将所述集尘空间分割形成相互连通的分离腔与集尘腔;

其中,所述分离腔内分离产生的灰尘沿所述阻隔件由所述分离腔沉积并阻留于所述集尘腔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分离器上开设进气口、进风口、出风口以及连通于所述进风口与所述出风口之间的气流通道;

所述进气口与所述进风口均位于所述分离腔内,且所述进气口连通于外界与所述分离腔之间用于形成切向气流;

所述分离腔内分离产生的气体经所述进风口进入所述气流通道内并由与所述出风口排出。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阻隔件具有位于重力方向上方的灰尘入口端及位于重力方向下方的灰尘出口端,所述灰尘入口端与所述灰尘出口端在周向错位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灰尘入口端与所述灰尘出口端在重力方向上至少部分重叠,且两者之间界定形成曲折的灰尘通道。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阻隔件螺旋设置于所述分离器外,且所述阻隔件的螺旋方向与旋风的旋向相同。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阻隔件密封设置于所述分离器与所述尘杯之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阻隔件的内周侧固定连接于所述分离器上,所述阻隔件的外周侧与所述尘杯的内壁之间过盈配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阻隔件包括第一阻隔部与第二阻隔部,所述第一阻隔部的内周侧与所述分离器固定连接,所述第二阻隔部配接于所述第一阻隔部的外周侧且与所述尘杯的内壁之间过盈配合;

其中,所述第一阻隔部的硬度大于所述第二阻隔部的硬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阻隔部由软质材料形成。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尘杯包括用于拆卸所述分离器的拆卸口,沿所述分离器的拆卸方向上所述拆卸口位于所述阻隔件的下游。

一种吸尘器,包括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尘杯组件。

上述尘杯组件及吸尘器,分离腔内分离产生的灰尘沿阻隔件由分离腔沉积并阻留于集尘腔内,由于阻隔件的阻隔作用,在旋风的扬尘作用下不易从集尘腔再次进入分离腔内,从而提高了气尘的分离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尘杯组件的装配图;

图2为图1中所示的尘杯组件的爆炸图;

图3为图1中所示的尘杯组件在将分离器从尘杯中取出时的结构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提供的尘杯组件的分离器与阻隔件的装配图;

图5为图4中所示的实施例提供的尘杯组件的结构图;

图6为图5中所示的尘杯组件在将分离器从尘杯中取出时的结构图;

图7为图5中所示的尘杯组件的爆炸图。

尘杯组件100尘杯10第一开口12内腔13分离器20进气口21进风口22出风口23气流通道24分离主体25过滤件26集尘空间30分离腔31集尘腔32阻隔件40第一阻隔部42第二阻隔部43灰尘入口端44灰尘出口端45阻挡部46首端461尾端462第一阻挡部463第二阻挡部464引导部47第一引导部471第二引导部472灰尘入口50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吸尘器,包括主体(图未示)与尘杯组件100,尘杯组件100与主体连接,主体包括外壳、电机及叶片。其中,电机及叶片收容于外壳内,叶片与电机的驱动轴连接,尘杯组件100与外壳连接。在吸尘过程中,电机旋转带动叶片旋转产生负压,外界带尘气体在负压的作用下被吸入尘杯组件100内,进入尘杯组件100内的带尘气体在电机产生的旋风作用下形成旋转气流,并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实现气尘分离。

参阅图1及图2,尘杯组件100包括尘杯10及分离器20,尘杯10内开设有内腔13,内腔13具有与外界连通的开口(图未示),分离器20从开口至少部分装配于内腔内,分离器20的外壁与内腔13的腔壁之间界定形成集尘空间30。

具体地,分离器20上开设有进气口21、进风口22、出风口23以及气流通道24,进气口21连通于外界与集尘空间30之间用于形成切向气流,进风口22连通于集尘空间30与气流通道24的入口端,气流通道24的出口端与出风口23连通。在电机带动叶片旋转产生的负压作用下,带尘气体从进气口21沿切向进入集尘空间30内(进气口21具有改变带尘气体方向的作用,外界带尘气体在通过进气口21进入集尘空间30时,带尘气体的方向改变为沿分离器20的切向),并在电机所产生的旋风作用下形成旋转气流,并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实现气尘分离,分离后灰尘聚集在集尘空间30,分离后气体经过进风口22流向气流通道24,并通过出风口23流向外界。

可以理解地,在另一些实施例中,分离器20也可以不以上述方式设置,在此不作限定。

尘杯组件100还包括阻隔件40,阻隔件40配接于分离器20上,且将集尘空间30分割形成相互连通的分离腔31与集尘腔32,分离腔31与进气口21及进风口22直接连通,集尘腔32通过分离腔31与进气口21及进风口22间接连通,分离腔31分离产生的灰尘沿阻隔件40由分离腔31沉积并阻留于集尘腔32内。

由于阻隔件40将集尘空间30分割形成相互连通的分离腔31与集尘腔32,则在吸尘器工作时,分离后的灰尘首先进入分离腔31,并在阻隔件40的引导作用下进入集尘腔32,而灰尘进入集尘腔32后由于阻隔件40的阻隔作用沉积并阻留于集尘腔32内,在旋风的扬尘作用下不易从集尘腔32再次进入分离腔31内,从而提高了吸尘器的气尘分离效果。

具体地,沿重力方向上,集尘腔32位于分离腔31的下方,此时灰尘将在旋风及重力的双重作用下从分离腔31进入集尘腔32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为了便于设置及美观效果,尘杯10为圆筒状结构,且尘杯10的一端形成第一开口12,分离器20从第一开口12至少部分装配于内腔13内,且可从第一开口12中取出。可以理解地,在另一些实施例中,尘杯10也可以为中空的棱状结构,在此不作限定。

具体地,分离器20全部装配于尘杯10的内腔13内,分离器20的进气口21通过尘杯10的第一开口12与外界连通,分离器20的出风口23通过尘杯10的第一开口12与外壳内通道连通。可以理解地,在另一些实施例中,分离器20也可以部分装配于内腔内,分离器20的进气口21通过尘杯10的第一开口12与外界连通,分离器20的部分穿出尘杯10的第一开口12,分离器20的出风口23直接与外壳内通道连通,在此亦不作限定。

具体地,为了保证分离器20的形状与尘杯10的形状相匹配,分离器20也为圆筒状结构。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分离器20的形状亦不作限定。

在一个实施例中,为了避免灰尘在进入集尘空间30后,从分离器20与尘杯10之间的缝隙溢向外界,设置分离器20与尘杯10的接触处密封,从而防止灰尘从两者之间的缝隙溢出。具体地,尘杯组件100还包括密封圈,密封圈套接于分离器20的轴向上的两端,且密封圈位于分离器20与尘杯10之间以保证分离器20与尘杯10之间的密封效果。

在一个实施例中,分离器20包括分离器主体25及过滤件26,进气口21、进风口22、出风口23及气流通道24均开设于分离器主体25上,过滤件26设置于进风口22内用于过滤灰尘。即为分离后的气体首先经过过滤件26的过滤后流向气流通道24,以避免从出风口23流向外界的气体携带灰尘。

参阅图3,在一个实施例中,阻隔件40具有灰尘入口端44及灰尘出口端45,沿重力方向上,灰尘出口端45位于灰尘入口端44的下方,灰尘入口端44与灰尘出口端45在周向错位设置,从而阻隔件40形成促使灰尘沿着其从分离腔31下滑向集尘腔32的通道,便于灰尘从分离腔31进入集尘腔32内。

具体地,灰尘入口端44与灰尘出口端45在重力方向上至少部分重叠,且两者之间界定形成曲折的灰尘通道,从而避免灰尘从集尘腔32在旋风的作用下再次进入分离腔31内。

进一步,阻隔件40螺旋设置于分离器主体25外,阻隔件40的螺旋方向与旋风的旋向相同,如此,便于引导灰尘从分离腔31进入集尘腔32。可以理解地,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阻隔件40还可以为其他形状,在此不作限定。

参阅图1,在一个实施例中,阻隔件40呈条状一体设置,即为阻隔件40为条状结构,条状结构的阻隔件40螺旋设置于分离器主体25外。可以理解地,在另一些实施例中,阻隔件40也可以包括至少两个分体设置的子阻隔件,全部子阻隔件相互间隔呈螺旋状设置于分离器主体25外,在此不作限定。

具体地,为了避免处于集尘腔32的灰尘从阻隔件40与分离器主体25之间的缝隙,以及从阻隔件40与尘杯10之间的缝隙进入分离腔31内,设置阻隔件40密封设置于分离器20与尘杯10之间。

参阅图3,上述第一开口12形成用于拆卸分离器20的拆卸口,沿分离器20的拆卸方向上拆卸口位于阻隔件40的下游,阻隔件40的内周侧固定连接于分离器主体25上,且阻隔件40的外周侧与尘杯10的内壁之间过盈配合,如此当将分离器20从尘杯10中取出时,阻隔件40还可以充当尘刮,将处于分离腔31内的灰尘带出外界。

参阅图2,具体地,阻隔件40包括第一阻隔部42与第二阻隔部43,第一阻隔部42的内周侧与分离器主体25固定连接,第二阻隔部43配接于第一阻隔部42的外周侧且与尘杯10的内壁之间过盈配合,第二阻隔部43的硬度低于第一阻隔部42的硬度。由于第一阻隔部42较硬,则可以避免分离器20在带动阻隔件40脱离尘杯10的过程中阻隔件40的断裂;且由于第二阻隔部43较软,则可以避免分离器20带动阻隔件40脱离尘杯10的过程中刮伤尘杯10的内壁。更具体地,第二阻隔部43包覆于第一阻隔部42的整个外表面,从而可以更进一步地避免分离器20带动阻隔件40脱离尘杯10的过程中刮伤尘杯10的内壁。

更具体地,第二阻隔部43由软质材料制成,如橡胶,从而以进一步避免在将分离器20从尘杯10中取出时,第二阻隔部43刮伤尘杯10的内壁。

参阅图4,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阻隔件40包括沿周向配接于分离器20的外周的阻挡部46及引导部47,阻挡部46包括位于同一圆周且分离设置的首端461与尾端462,引导部47与首端461与尾端462中一者连接,且引导部47与阻挡部46倾斜设置呈位于分离后灰尘的旋转路径上,分离腔31内分离产生的灰尘在引导部47的作用下沉积,并在阻挡部46的作用下阻留于集尘腔32内。

具体地,阻挡部46的尾端462与首端461沿旋风方向依次设置,引导部47设置于尾端462。当灰尘从阻挡部46的尾端462旋向首端461时将触碰引导部47,此时灰尘的旋转路径改变,在引导部47的引导作用下由分离腔31进入集尘腔32内。

更具体地,引导部47与首端461之间形成灰尘入口50,灰尘在引导部47的引导作用下由分离腔31从灰尘入口50进入集尘腔32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阻挡部46呈条状一体设置,条状的阻挡部46设置于分离器主体25外。可以理解地,在另一些实施例中,阻挡部46也可以包括至少两个分体设置的子阻挡部46,全部子阻挡部46相互间隔环绕设置于分离器主体25外,在此亦不作限定。

参阅图5及图6,与上一实施例相同,阻隔件40的内周侧固定连接于分离器主体25上,且阻隔件40的外周侧与尘杯10的内壁之间过盈配合,如此当将分离器20通过拆卸口(第一开口12)从尘杯10中取出时,阻隔件40还可以充当尘刮,将处于分离腔31内的灰尘带出外界。

参阅图7,在本实施例中,阻挡部46包括第一阻挡部463与第二阻挡部464,第一阻挡部463的内周侧与分离器主体25固定连接,第二阻挡部464配接于第一阻挡部463的外周侧且与尘杯10的内壁之间过盈配合,第二阻挡部464的硬度低于第一阻挡部463的硬度。引导部47包括第一引导部471与第二引导部472,第一引导部471的内周侧与分离器主体25固定连接,第二引导部472配接于第一引导部471的外周侧且与尘杯10的内壁之间过盈配合,第一引导部471与第一阻挡部463连接形成第一阻隔部42,第二引导部472与第二阻挡部464连接形成第二阻隔部43,第二引导部472的硬度低于第一引导部471的硬度。由于第一阻挡部463与第一引导部471较硬,则可以避免分离器20在带动阻隔件40脱离尘杯10的过程中阻隔件40的断裂;且由于第二阻挡部464与第二引导部472的较软,则可以避免分离器20带动阻隔件40脱离尘杯10的过程中刮伤尘杯10的内壁。更具体地,第二阻挡部464与第二引导部472由软质材料制成,如橡胶,从而以进一步避免在将分离器20从尘杯10中取出时,第二阻挡部464与第二引导部472刮伤尘杯10的内壁。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吸尘器(图未示),因其具有上述尘杯组件100全部的技术特征,故具有与上述尘杯组件100相同的技术效果。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