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扫地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671358发布日期:2022-07-08 23:22阅读:159来源:国知局
一种扫地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扫地机器人,尤其涉及一种具备香薰功能的扫地机器人。


背景技术:

2.扫地机器人是一种智能家用电器,能够通过人工智能自动实现地板清理和打扫等工作,一般采用吸尘和刷扫等方式,将地面杂物先吸纳进入自身的吸尘收纳盒,从而完成地面清理的功能。一般来说,现有的扫地机器人都能够完成清扫、吸尘和/或拖地等功能。目前市面上,还有部分高端机器能够同时完成香薰功能,但是这一类型的扫地机器人结构复杂,通过复杂的过程控制在进风阶段实现香薰控制功能,对进风风道的要求较高,且造价昂贵,不利于产品的大范围推广和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需要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且高效,成本低且便于推广使用的具备香薰功能的扫地机器人。
4.对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扫地机器人,包括:机器人壳体、出风风道、香薰盒组件和香薰盒固定组件,所述出风风道设置于所述机器人壳体中,所述香薰盒组件通过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可拆卸式地设置于所述出风风道中。
5.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的中间包括用于容纳所述香薰盒组件的通孔。
6.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香薰盒组件包括香薰盒体、香薰盒盖和香薰片,所述香薰片设置于所述香薰盒体以及香薰盒盖之间,所述香薰盒体可拆卸式地设置于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中。
7.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包括限位台阶、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所述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设置于所述限位台阶上。
8.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限位台阶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之间的距离。
9.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香薰盒体上设置有限位凸起,所述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之间设置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的宽度大于所述限位凸起的宽度。
10.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的一侧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限位凸起的限位凹槽。
11.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限位凹槽靠近所述安装槽的一侧为圆弧阻挡端,所述限位凹槽远离所述安装槽的一侧为竖直阻挡端,所述竖直阻挡端的高度大于所述圆弧阻挡端的高度。
12.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的另一侧设置有阻挡部。
13.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香薰盒体和/或香薰盒盖设置有香薰口,所述
香薰盒盖与所述香薰盒体通过卡扣结构相连接,所述香薰盒体的底部设置有旋转把手。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所述香薰盒组件通过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可拆卸式地设置于所述出风风道中,进而能够直接利用出风风道中的空间和风流实现香薰功能,无需对扫地机器人的进风风道和吸尘结构作任何的结构改变,不会对扫地机器人现有的抽风和吸尘产生影响。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且高效,不会对扫地机器人已有的结构和功能产生影响,能够很好地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实现了增加香薰功能的需求,且结构设计稳固,便于装配和更换,能够满足产品的大范围推广和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15.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16.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7.图3是图1中a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18.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在另一视角下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19.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在另一视角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0.图6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香薰盒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1.图7是本实用新型另一种实施例的香薰盒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2.图8是本实用新型另一种实施例的香薰盒组件的爆炸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优的实施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24.如图1至图8所示,本例提供一种扫地机器人,包括:机器人壳体1、出风风道2、香薰盒组件3和香薰盒固定组件4,所述出风风道2设置于所述机器人壳体1中,所述香薰盒组件3通过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4可拆卸式地设置于所述出风风道2中。
25.如图1至图8所示,本例所述机器人壳体1指的是扫地机器人的壳体,本例中主要指下壳体;所述出风风道2指的是所述扫地机器人用于实现出风的风道结构;所述香薰盒组件3指的是用于容纳香薰片303的香薰盒结构;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4指的是用于实现所述香薰盒组件3的安装和固定作用的结构组件,如图3所示,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4的中间包括用于容纳所述香薰盒组件3的通孔409,用于实现香薰盒组件3的安装和固定作用。优选的,本例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4设置于所述出风风道2的出风口处,便于利用现有的结构,通过在所述出风风道2的出风口或其他位置增加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4,在装配了所述香薰盒组件3之后,就能够简单且高效地实现香薰功能,且后续维护和更换简单,易于实现。
26.本例所述香薰盒组件3包括香薰盒体301、香薰盒盖302和香薰片303,所述香薰片303设置于所述香薰盒体301以及香薰盒盖302之间,所述香薰盒体301可拆卸式地设置于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4中。如图1、图4、图6、图7和图8所示,本例所述香薰盒体301和/或香薰盒盖302设置有香薰口305,所述香薰口305为通孔结构,形状不限,在所述香薰盒盖302上,所述香薰口305优选为圆孔结构;在所述香薰盒体301上,所述香熏口305优选为长条形孔,并且,所述香薰口305的位置与限位凸起304的位置相错开,便于充分利用所述香薰盒组件3的空间实现所述香薰片303的香薰气味自然散发。本例所述香薰盒盖302与所述香薰盒体301优选通过卡扣结构306相连接,结构稳定且可靠;所述香薰盒盖302内扣于所述香薰盒体301
之中,即所述卡扣结构306采用内嵌式的卡扣设计,使得所述香薰盒组件3在整体外形上呈现圆柱结构,所述香薰盒体301的底部设置有旋转把手307,便于在操作时实现手握旋转和装配,提高了产品的人性化设计程度。本例的机器人壳体1、出风风道2以及香薰盒组件3的形状和结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图7和图8所示,所述香薰盒组件3的旋转把手307可以替换成另一种形状,便于操作;所述香薰盒体301的高度,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
27.如图1至图3所示,本例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4包括限位台阶401、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所述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设置于所述限位台阶401上。所述限位台阶401指的是圆环形的限位结构件,通过与其上方的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相配合,用于限制所述香薰盒组件3在垂直方向上的安装位置;所述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围合成所述限位台阶401上方的分离式的圆环结构件,即所述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分别为用于限制所述香薰盒组件3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上的安装位置的圆弧形结构,且这个分离式的圆环结构件的内径小于所述限位台阶401的圆环内径,即所述限位台阶401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之间的距离,如图3所示。相对应的,如图6所示,本例所述香薰盒体301的底部直径优选大于所述香薰盒体301的盒体直径,便于在垂直方向上通过所述限位台阶401实现限位。
28.值得说明的是,如图6至图8所示,本例所述香薰盒体301上设置有限位凸起304,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之间设置有安装槽404,所述安装槽404的宽度大于所述限位凸起304的宽度。所述限位凸起304为所述香薰盒体301用于实现限位固定作用的凸起结构,所述安装槽404为用于容纳所述限位凸起304的竖直空槽结构。本例所述限位凸起304优选对称设置于所述香薰盒体301的两侧,因此,所述安装槽404的位置也对应优选为两条,分别位于所述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之间。所述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的一侧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限位凸起304的限位凹槽405。在装配过程中,自下而上将所述香薰盒组件3的限位凸起304对准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4的安装槽404往上推,直到受到所述限位台阶401的限位阻挡,则通过所述旋转把手307旋转所述香薰盒组件3,使得所述限位凸起304落入至所述限位凹槽405中,则能够从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同时实现所述香薰盒组件3的限位和固定作用,结构设计合理,且稳定可靠性强。
29.同样值得说明的是,如图3所示,本例所述限位凹槽405靠近所述安装槽404的一侧为圆弧阻挡端406,所述圆弧阻挡端406为上表面采用圆弧状设计的阻挡结构,便于在旋转所述香薰盒组件3时,快速使得所述限位凸起304落入至所述限位凹槽405中,并且能够在所述限位凸起304落入至所述限位凹槽405中之后,防止所述香薰盒组件3反向运动。所述限位凹槽405远离所述安装槽404的一侧为竖直阻挡端407,所述竖直阻挡端407为竖直的阻挡结构,便于防止所述限位凸起304落入至所述限位凹槽405中之后,继续向前运动。优选的,所述竖直阻挡端407的高度大于所述圆弧阻挡端406的高度,阻挡效果更优。
30.如图3所示,本例所述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的另一侧同样设置有阻挡部408,所述阻挡部408设置于所述第一固定部402和第二固定部403没有设置所述限位凹槽405的一侧,用于实现阻挡作用,能够很好地避免所述香薰盒组件3的旋转方向错误,避免误操作。
31.综上所述,本例所述香薰盒组件3通过所述香薰盒固定组件4可拆卸式地设置于所
述出风风道2中,进而能够直接利用出风风道2中的空间和风流实现自然散发的香薰功能,无需对扫地机器人的进风风道作任何的结构改变,不会对扫地机器人现有的抽风和吸尘产生影响。本例结构设计合理且高效,不会对扫地机器人已有的结构和功能产生影响,能够很好地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实现了增加香薰功能的需求,且结构设计稳固,便于装配和更换,能够满足产品的大范围推广和使用需求。
32.以上所述之具体实施方式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并非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范围,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本具体实施方式,凡依照本实用新型之形状、结构所作的等效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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