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烹饪器具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610805阅读:来源:国知局
,在加热的过程中,检测模块30可检测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T)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温度(Tll),当检测模块30检测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T)小于预设温度(Tll)(即没达到预设温度(Tll))时,控制模块20继续控制烹饪器具以全功率进行加热;当检测模块30检测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T)大于或等于预设温度(Tll)时,进入阶段2,即控制模块20通过调整烹饪器具中的继电器的通断比例或将加热功率改为小功率继续加热,以控制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维持在预设温度(Tll),并在控制模块20控制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维持在预设温度(Tll)经过了预设时间(tl2)之后,进入阶段3,即控制模块20停止加热,使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自然冷却到80?90度(T12)。当检测模块30检测到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达到80?90度时,进入阶段4,即控制模块20通过调整继电器的通断比例或改为小功率继续加热,以控制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维持在80?90度,并经过时间20?30分钟之后,结束炖排骨汤操作。可以理解,可以理解,80?90度即为如图2中的温度T12所对应的值,20?30分钟即为如图2中的时间t21所对应的值。
[0030]综上所述,为了保证排骨汤的风味不被大量挥发,同时要保证排骨汤中产生的有害物质较少,需要控制高温阶段的时间及降低小火烹饪的温度及控制相应时间。本实用新型的发明人创造性改进,得到通过本实用新型的烹饪器具进行炖排骨汤时需要四步加热法:第一步,控制烹饪器具中的水温升温到90?98度之间,即使水温快速达到沸腾状态,达到烹饪需要的温度;第二步,保持水温90?98度并维持在20?30分钟的时间,以使挥发性香味些物质继续快速溶出,同时杀灭肉中的微生物细菌,以达到食品安全的目的,但加热时间不可过长,以防止香味物质过多挥发;第三步:停止加热,使水温自然冷却到80?90度,以使汤冷却到利于香味物质在低温下溶出到汤中;第四步:控制汤的温度保持在80?90度,时间在20?30分钟,继续使挥发性香味物质继续溶出到汤中,但又不会使香味物质挥发过多,保证汤的香浓品质。最后,在20?30分钟之后,炖排骨汤结束,并自然冷却到可饮用的温度即可获得浓郁、色泽滋味都较优的排骨汤。
[0031]可以看出,通过本实用新型的新型烹饪器具煮的排骨汤的粗脂肪、粗蛋白、灰分、和固形物的含量明显提升,且排骨汤的色泽、滋味及香气更优。
[003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新型烹饪器具,可通过接收模块接收炖排骨汤指令,控制模块控制烹饪器具以全功率进行加热,检测模块检测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温度,在检测模块检测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大于或等于预设温度时,控制模块控制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维持在预设温度,以及在经过预设时间之后,调整烹饪器具的加热条件直至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达到80?90度,并控制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在时间20?30分钟内维持在80?90度,通过对排骨汤的温度及相关温度段时间的控制,得到炖排骨汤的最佳温度及时间,使排骨汤的粗脂肪、粗蛋白、灰分、和固形物的含量充分溶解,并且又不会使香味物质挥发过多,从而使炖出来的排骨汤从色泽、香气、形态上都有很大的提升。
[003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
[0034]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组合来实现。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多个步骤或方法可以用存储在存储器中且由合适的指令执行系统执行的软件或固件来实现。例如,如果用硬件来实现,和在另一实施方式中一样,可用本领域公知的下列技术中的任一项或他们的组合来实现:具有用于对数据信号实现逻辑功能的逻辑门电路的离散逻辑电路,具有合适的组合逻辑门电路的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
[0035]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携带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包括方法实施例的步骤之一或其组合。
[0036]此外,在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模块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模块中。上述集成的模块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所述集成的模块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也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
[0037]上述提到的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
[0038]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39]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主权项】
1.一种新型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接收炖排骨汤指令的接收模块; 用于控制所述烹饪器具以全功率进行加热的控制模块; 与所述控制模块连接的检测模块,检测所述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温度;其中, 所述控制模块在所述检测模块检测所述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大于或等于所述预设温度时,控制所述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维持在所述预设温度,以及在经过预设时间之后,调整所述烹饪器具的加热条件直至所述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达到80?90度,并控制所述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在时间20?30分钟内维持在所述80?90度,其中,所述预设温度大于或等于90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包括陶瓷内胆,所述烹饪器具为电炖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块通过调整加热功率,或者调整所述烹饪器具中的继电器的通断比例控制所述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维持在所述预设温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调整所述烹饪器具的加热条件为停止加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温度的范围为90?98度;所述预设时间的范围为20?30分钟。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烹饪器具,包括:用于接收炖排骨汤指令的接收模块;用于控制烹饪器具以全功率进行加热的控制模块;与控制模块连接的检测模块,检测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温度;其中控制模块在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大于或等于预设温度时,控制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维持在预设温度,以及在经过预设时间之后,调整烹饪器具的加热条件直至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达到80~90度,并控制烹饪器具内排骨汤的温度在时间20~30分钟内维持在80~90度。该烹饪器具通过对排骨汤的温度及相关温度段时间的控制,得到炖排骨汤的最佳温度及时间,使炖出来的排骨汤从色泽、香气、形态上都有很大的提升。
【IPC分类】A47J36-24, A47J27-00
【公开号】CN204318391
【申请号】CN201420826334
【发明人】邢凤雷
【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13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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