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长水下桩基础用可回收的标准钢护筒,包括标准节钢护筒,其特征在于,标准节钢护筒的上端面设置有凸缘,标准节钢护筒下端面设置有供所述凸缘插入,且标准节钢护筒下端面能与凸缘紧密配合的凸缘槽;所述标准节钢护筒的侧壁上焊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上设置有螺纹通孔,螺纹通孔的轴线和标准节钢护筒的轴线平行;所述标准节钢护筒的外壁上焊接有导向块,所述导向块上设有导向通孔,所述导向通孔的轴线也和标准节钢护筒的轴线平行;所述标准节钢护筒上设置有吊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长水下桩基础用可回收的标准钢护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截面呈锯齿状,凸缘槽的截面呈锯齿槽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长水下桩基础用可回收的标准钢护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的宽度为标准节钢护筒壁厚的1/2,凸缘的高度为15mm~20mm。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超长水下桩基础用可回收的标准钢护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准节钢护筒上设置的导向块为两个,两个导向块均设有导向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长水下桩基础用可回收的标准钢护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和凸缘槽的贴合面之间的横向间隙值为0.1mm~0.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