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启闭机安装支座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2662阅读:5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启闭机安装支座组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启闭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闭式推杆启闭机油缸锁定装置。



背景技术:

启闭机用于各类大型给排水、水利水电工程。用于控制各类大、中型铸铁闸门及钢制闸门的升降达到开启与关闭的目的。启闭机包括电机、启闭机、机架、防护罩等组成;采用三级减速方式,用螺旋付传动,输出转距更大。启闭机配套钢架克服土建不平整,以减少整机噪声及振动。采用户外型长时工作制电机,防护等级≥IP55。行程控制机构采用十进制计数器原理,控制行程的误差0.5%。转距保护控制是通过蜗杆产生轴向位移触动微动开关,来达到保护电器的原理。操作维护简便,可实现现场和远控操作。启闭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启闭机的结构、性能与操作方法,并有一定的机械知识,以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转。操作前,对起闭机进行全面检查,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螺栓有无松动。当启闭机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对机器进行维修时,必须清除载荷。在使用时,需随时由注油孔注入润滑油,要经常保持足够的润滑油,螺杆要定期清除油垢,涂护新油,以防锈蚀。额定起重量是指吊具或取物装置(如抓梁)所能起升的最大工作负荷。包括吊具的自重。单位为千克。

然而现有的启闭机在使用过程没有一个很好的安装支撑效果,不方便使用者进行使用进行使用,导致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不能够很好的对装置进行有效的操作,给使用者带来很多的不便,使得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不能够很好的进行安装,浪费了使用者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启闭机安装支座组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启闭机安装支座组件,包括装置主体,所述装置主体的下端两侧均安装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下端通过卡接件安装有底板,所述底板的下端两侧均安装有安装固定装置,所述装置主体的下端安装吸附装置,所述吸附装置的两端均安装有固定装置,所述装置主体的上端设有放置槽,且放置槽的两端均安装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内腔安装有伸缩卡扣,所述底板的内腔安装有驱动装置,所述装置主体的内腔安装有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的输出端分别与驱动装置和伸缩卡扣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所述驱动装置与支撑柱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装置主体的内腔安装有微型蓄电装置,且装置主体的外端一侧安装有外接电源连接装置,所述外接电源连接装置与微型蓄电装置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装置主体的外端一侧设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与控制装置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安装固定装置的内腔设有连接固定螺纹,且连接固定螺纹的内壁设有密封层。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采用复式安装的方式,使得该装置在使用过程能够很好的方便使用者进行安装,便于使用者进行使用,该装置在使用过程能够有一个很好的使用过程,方便使用者进行使用,同时该装置在使用过程能够便于使用者进行操作,使得使用者在使用过程能够很好的进行使用,有效的节约了使用者的时间和精力,同时该装置有一个很好的操作性,便于使用者进行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启闭机安装支座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启闭机安装支座组件,包括装置主体5,装置主体5的下端两侧均安装有支撑柱6,支撑柱6的下端通过卡接件7安装有底板8,底板8的下端两侧均安装有安装固定装置9,装置主体5的下端安装吸附装置2,吸附装置2的两端均安装有固定装置1,装置主体5的上端设有放置槽,且放置槽的两端均安装有固定板4,固定板4的内腔安装有伸缩卡扣3,底板8的内腔安装有驱动装置,装置主体5的内腔安装有控制装置,控制装置的输出端分别与驱动装置和伸缩卡扣3的输入端电性连接,驱动装置与支撑柱6传动连接,装置主体5的内腔安装有微型蓄电装置,且装置主体5的外端一侧安装有外接电源连接装置,外接电源连接装置与微型蓄电装置电性连接,装置主体5的外端一侧设有控制面板,控制面板与控制装置电性连接,安装固定装置9的内腔设有连接固定螺纹,且连接固定螺纹的内壁设有密封层。本实用新型使用简单,安装便捷,方便使用者进行使用,使得使用者在使用过程有一个很好的便利性。

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复式安装的方式,使得该装置在使用过程能够很好的方便使用者进行安装,便于使用者进行使用,该装置在使用过程能够有一个很好的使用过程,方便使用者进行使用,同时该装置在使用过程能够便于使用者进行操作,使得使用者在使用过程能够很好的进行使用,有效的节约了使用者的时间和精力,同时该装置有一个很好的操作性,便于使用者进行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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