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3554阅读:29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基坑监控量测领域,尤其是一种便携式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装置。



背景技术:

基坑监测是指在施工及使用期限内,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监控工作。基坑冠梁的水平位移监测和竖向位移监测是基坑监测的主要项目之一,但是在其监测点的设置过程中,经常因材料和工具的考虑不全导致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不规范,以至于所测数据不准确,严重影响了施工的安全性。针对上述问题,亟需设计一种便携式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装置,配合基坑监测需要,进行打点布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专利为一种便携式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装置,是为解决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过程中工具和材料时常准备不全或缺失的问题而设计的一种实用新型专利,本实用新型专利立足于设计一种便携式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便携式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装置,由盒体、辅助工具和布点材料组成,盒体主要由六部分组成,从左到右依次为:钻机盒、钻头盒、钉锤盒、砂浆盒、钢钉盒和喷漆盒;辅助工具有钻机、毛刷、多功能钉锤、米尺、钻头、灯泡和卡扣;布点材料为钻头、喷漆、钢钉以及水泥砂浆。

所述的钻头盒设有的12cm和8cm长度的两种钻头,所述的钉锤盒内设有底部为窄刃凿的多功能钉锤,所述的钢钉盒内设有4cm和2cm长度的两种钢钉,所述的喷漆盒内设有喷漆。

所述的钻机盒内设有钻机,钻机盒内装置从上往下依次为套筒、电机、充电电池、插头。

所述的砂浆盒内设有注浆口,注浆口下部装有水泥砂浆。

所述的盒体右下方设有灯泡,与灯泡相连的普通电池、灯泡开关、电线设于灯泡左侧。

所述的卡扣位于钉锤盒的下方,所述的毛刷位于钻机盒的下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基坑工程施工期,可将本实用新型应用于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为满足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的需要,装备了打点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根据不同需求设置了不同长度的钢钉和钻头,使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在材料方面增加了选择的空间;各种小盒子的设置,能够便于材料和工具的选择;卡扣的设置,使本装置便于携带;灯泡的设置,考虑了阴天和夜间施工的照明问题。本实用新型构造简洁,使用方便,成本低廉,便于携带,且具有良好的监测点布设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为:在确定基坑冠梁位移监测点位置之后,首先,用米尺确定监测点与基坑边缘的距离,以便于下一个监测点定位使用;第二步,用毛刷清理监测点附近的尘土;第三步,针对基坑特征,选择合适长度的钻头,将钻头固定于钻机套筒位置,固定完成后,打开钻机进行钻孔;第四步,钻孔完成后,再次用毛刷清理监测点,将孔内灌入水泥砂浆,取出长钉,用多功能钉锤将其砸入钻孔内;最后,使用喷漆对监测点进行标记。此外,钻机可以通过插头对其进行充电;在阴天天气或夜间施工时,可以使用装置下部的小灯泡确定监测点的位置;布点完成后,将所有材料整理进各个盒内,扭紧盒盖,通过所设置的卡扣可以将整个装置挂在腰间。

附图说明

图1 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附图标记:1.钻机盒;2.钻头盒;3.钉锤盒;4.砂浆盒;5钢钉盒;6喷漆盒;7.套筒;8.电机;9.充电电池;10.插头;11.毛刷;12.卡扣;13.多功能钉锤;14.注浆口;15.喷漆;16.钢钉;17.米尺;18.钻头;19.灯泡;20.普通电池;21.灯泡开关;22电线。

具体实施方式

1.根据附图,一种便携式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装置,由盒体、辅助工具和布点材料组成,其中,盒体主要由六部分组成,从左到右依次为:钻机盒(1)、钻头盒(2)、钉锤盒(3)、砂浆盒(4)、钢钉盒(5)和喷漆盒(6);辅助工具有钻机、毛刷(11)、多功能钉锤(13)、米尺(17)、钻头(18)、灯泡(19)以及卡扣(12);布点材料为钻头(18)、喷漆(15)、钢钉(16)以及水泥砂浆。

2.作为改进,为了更好地适应不同基坑的布点需求:在钻头盒(2)内设有的12cm和8cm长度的两种钻头(18),在钉锤盒(3)内设有底部为窄刃凿的多功能钉锤(13),在钢钉盒(5)内设有4cm和2cm长度的两种钢钉(16)。

3.作为改进,为了使所涉的基坑变形监测点更加醒目:在喷漆盒(6)内设有喷漆(15)。

4.作为改进,为了便于携带:在钻机盒(1)内设有钻机,钻机盒(1)内装置从上往下依次为套筒(7)、电机(8)、充电电池(9)、插头(10),所述的砂浆盒(4)内设有注浆口(14),注浆口(14)下部装有水泥砂浆,所述的卡扣(12)位于钉锤盒(3)的下方。

5.作为改进,为了便于阴天天气或夜间工作:在盒体右下方设有灯泡(19),与灯泡(19)相连的普通电池(20)、灯泡开关(21)、电线(22)设于灯泡(19)左侧。

6.作为改进,为了更好的清除监测点周围尘土:在钻机盒(1)的下方设置毛刷(11),毛刷(11)可从盒体上拆卸。

由于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不限于此,任何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能想到本技术方案技术特征的等同的变化或替代,都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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