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设施的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公路桥梁桩基加固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建筑行业中,公路桥梁的建设尤为突出。在公路桥梁建设过程中,建筑桩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筑桩基是一项建筑的基本保证,决定着整个建筑的质量和使用寿命。目前市场上建筑用的桩基都是通过锚桩机强行压入地基中,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会发现桩基下沉、桩基倾斜等现象,给公路桥梁的安全使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也严重的缩短了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增加后期维护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的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公路桥梁桩基加固装置,结构简单,对桩基的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均进行强度的加固,提高桩基的整体强度,保证桩基的正常使用,保证公路桥梁的使用安全性,提高桩基的使用寿命,减少后期维护成本。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公路桥梁桩基加固装置,具有桩基,所述的桩基嵌入式设置在地基中,所述的桩基露出地表端部套设有加强板,所述的加强板下端相对桩基外侧倾斜设置固定杆,所述的固定杆上均匀设置若干倒刺部,所述的若干倒刺部的截面呈直角梯形;所述的加强板的上端位于桩基两侧均设置角钢,所述的角钢一端通过紧固螺栓固定在加强板上,所述的角钢的另一端通过紧固螺栓固定在露出地表的桩基上。
进一步地限定,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加强板的端部还设置拉杆,所述的拉杆一端通过安装耳固定连接加强板上,所述的拉杆的另一端通过安装耳固定连接在露出地表的桩基上;这样可以通过拉杆更进一步地提高桩基的稳定性。
进一步地限定,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拉杆中部还设置缓震阻尼器;可以通过缓震阻尼器有效的进行水平方向上的缓震,保证水平方向上的稳定。
进一步地限定,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固定杆与加强板之间的角度为45~60°;通过固定杆增强桩基竖直方向上的固定强度。
进一步地限定,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若干倒刺部之间的间距为5~10cm;通过倒刺部提高整体桩基的强度,防止其出现松动下陷现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公路桥梁桩基加固装置,结构简单,对桩基的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均进行强度的加固,提高桩基的整体强度,保证桩基的正常使用,保证公路桥梁的使用安全性,提高桩基的使用寿命,减少后期维护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号为:1、桩基,2、加强板,3、固定杆,4、若干倒刺部,5、角钢,6、紧固螺栓,7、拉杆,8、安装耳,9、缓震阻尼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一端”、“另一端”、“一侧”、“另一侧”、“上部”、“下部”、“上端”、“下端”、“一角”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申请中,缓震阻尼器9是通过市场上直接购买使用的,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安装不同规格的缓震阻尼器9。
如图1所示的是一种公路桥梁桩基加固装置,具有桩基1,桩基1嵌入式设置在地基中,桩基1露出地表端部套设有加强板2,加强板2下端相对桩基1外侧倾斜设置固定杆3,固定杆3上均匀设置若干倒刺部4,若干倒刺部4的截面呈直角梯形;加强板2的上端位于桩基1两侧均设置角钢5,角钢5一端通过紧固螺栓6固定在加强板2上,角钢5的另一端通过紧固螺栓6固定在露出地表的桩基1上。
其中,加强板2的端部还设置拉杆7,拉杆7一端通过安装耳8固定连接加强板2上,拉杆7的另一端通过安装耳7固定连接在露出地表的桩基1上。拉杆7中部还设置缓震阻尼器9。固定杆3与加强板2之间的角度为45~60°。若干倒刺部4之间的间距为5~10cm。
在本申请中,可以通过固定杆3增强桩基1竖直方向上的固定强度,防止出现桩基下陷现象;通过拉杆7和角钢5可以增强桩基1水平方向上的固定强度,防止桩基1出现倾斜、弯曲的现象。
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