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距离隧道类综合管廊的通风逃生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106369发布日期:2020-12-01 10:27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长距离隧道类综合管廊的通风逃生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综合管廊建造技术领域,特别涉及长距离隧道类综合管廊的通风逃生系统。



背景技术:

综合管廊设有专门的节点以保障其正常运行,需通至地面的节点一般包括通风口、逃生口、吊装口、分变电所、监控中心等。

根据《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中对节点设计的相关要求,敷设电力电缆(电力舱或综合舱)或天然气管道(燃气舱)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200米,其余舱室(如敷设污水管道的污水舱等)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400米。故在实际应用中,综合管廊各舱室出地面的通风、逃生组合节点最大间距一般均不超过200米,这样的设置要求对于有布置条件的城市市政道路下方的综合管廊是易于实现的。

而随着城市开发范围的扩大及地下开发空间的逐渐饱和,开始出现长距离(>400米)的隧道类(穿山、过河、或功能性地块)综合管廊,于这类管廊的隧道段设置多个通向地面的出口,不但建设难度极大,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本身的建造成本非常高昂。

因此,如何实现长距离隧道类综合管廊中各舱室的通风及逃生需求,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长距离隧道类综合管廊的通风逃生系统,实现的目的是对于各防火分区有单独通风要求的舱室(如燃气舱),通过单独增设独立的排风室和进风逃生通道,满足其通风及火灾时的逃生需求;此外对于其他类型的舱室(如综合、污水舱等),通过设置通向其它舱室的逃生口及风阀,满足其火灾时的逃生及辅助通风的需求。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公开了长距离隧道类综合管廊的通风逃生系统,所述综合管廊的长度在400米以上,且仅有两端设有地面出口;所述综合管廊内铺设有燃气管路。

其中,所述燃气管路设置于燃气舱内,所述燃气舱由阻燃耐火材料分隔成若干燃气舱防火分区;每两个相邻的所述燃气舱防火分区之间设有常闭防火门;

所述通风逃生系统包括排风室和进风兼逃生通道;

所述排风室沿所述综合管廊全线贯通,设置于若干所述燃气舱防火分区的上方,且一端与设置在所述地面出口的排风设备连接;

所述排风室与每一所述燃气舱防火分区之间均通过常开排风阀连接;

所述进风兼逃生通道设置于所述燃气舱防火分区的一侧,一端与所述地面出口的进风设备连接;

所述进风兼逃生通道与每一所述燃气舱防火分区之间均设有常开进风阀和常闭防火门。

优选的,每一所述燃气舱防火分区的长度均小于200米。

优选的,所述综合管廊包括上层和下层;所述上层设有污水管和相应的污水舱;所述污水舱采用阻燃耐火材料分隔成若干污水舱防火分区;每两个相邻的所述污水舱防火分区之间均设有常开防火门;

所述污水舱两端分别与相应的所述地面出口部连接,且一端与所述进风设备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排风设备连接;

所述下层为综合舱,设有给水管道和若干电力电缆;所述综合舱对应若干污水舱防火分区分隔成若干综合舱防火分区;每两个相邻的所述综合舱防火分区之间均设有常开防火门;

所述综合舱两端分别与相应的所述地面出口部连接,且一端与所述进风设备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排风设备连接;

每一所述综合舱防火分区与相应的所述污水舱防火分区之间均设有连通所述上层和所述下层的常闭风阀,以及带有防火盖板的人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应用避免了管廊出地面节点的设置,从而降低了施工难度、又减少了对周边地块的影响并节约了造价,大幅度的降低了建设成本。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示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横截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本实用新型图1中aa向剖面正常工况时的结构及通风情况示意图。

图3示出本实用新型图1中aa向剖面某个燃气舱的防火分区或某个污水舱的防火分区发生火灾时的结构、通风及逃生情况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如图1所示长距离隧道类综合管廊的通风逃生系统,综合管廊的长度在400米以上,且仅有两端设有地面出口;综合管廊内铺设有燃气管路1。

其中,燃气管路1设置于燃气舱内,燃气舱由阻燃耐火材料分隔成若干燃气舱防火分区2;每两个相邻的燃气舱防火分区2之间设有常闭防火门3;

通风逃生系统包括排风室4和进风兼逃生通道5;

排风室4沿综合管廊全线贯通,设置于若干燃气舱防火分区2的上方,一端与设置在地面出口的排风设备连接;

排风室4与每一燃气舱防火分区2之间均通过常开排风阀6连接;

进风兼逃生通道5设置于燃气舱防火分区2的一侧,一端与地面出口的进风设备连接;

进风兼逃生通道5与每一燃气舱防火分区2之间均设有常开进风阀7和常闭防火门3。

在某些实施例中,每一燃气舱防火分区2的长度均小于200米。

在某些实施例中,综合管廊包括上层和下层;

上层设有污水管9和相应的污水舱;污水舱采用阻燃耐火材料分隔成若干污水舱防火分区8;每两个相邻的污水舱防火分区8之间均设有常开防火门11;

污水舱两端分别与相应的地面出口部连接,且一端与进风设备连接,另一端与排风设备连接;

下层为综合舱,设有给水管道和若干电力电缆;综合舱对应若干污水舱防火分区8分隔成若干综合舱防火分区12;每两个相邻的综合舱防火分区12之间均设有常开防火门11;

综合舱两端分别与相应的地面出口部连接,且一端与进风设备连接,另一端与排风设备连接;

每一综合舱防火分区12与相应的污水舱防火分区8之间均设有连通上层和下层的常闭风阀10,以及带有防火盖板的人孔13。

在某些实施例中,每一污水舱防火分区8及综合舱防火分区12的长度均小于200米。

以某东西向综合管廊为例,综合管廊的长度大于600米,且需要穿过山体,山体上部建有高档住宅,东、西两侧于山体外部设有地面出口。

综合管廊的断面如图1所示,上层设若干燃气舱防火分区2和若干污水舱防火分区8,下层设若干综合舱防火分区12,每一燃气舱防火分区2均作为特殊类型的舱室其各防火分区需进行单独通风。

如图2所示,正常工况时,设于东侧地面出口的进风设备吸入外部空气,经风管输送至进风兼逃生通道5,再经由每一常开进风阀7进入每一燃气舱防火分区2,最后通过每一燃气舱防火分区2顶部设置的常开排风阀6进入排风室4,至西侧地面出口的排风设备排出。

如图3所示,某一燃气舱防火分区2发生火灾时,该燃气舱防火分区2的常开排风阀6和常开进风阀7全部关闭,形成密闭空间,其它舱室可不受影响进行正常通风。

位于该受灾燃气舱防火分区2内的人员可经由该防火分区与进风兼逃生通道5间的常闭防火门3进入进风逃生通道5,疏散至较近侧的地面出口进行逃生。

此时,进风兼逃生通道5在满足其它未受灾的若干燃气舱防火分区2的通风需求的同时,还兼具逃生通道的功能。

如图2所示,综合管廊还于上、下层分别设有污水舱和综合舱。每一污水舱防火分区8和每一对应的综合舱防火分区12之间均设有人孔11,且每一污水舱防火分区8与对应的综合舱防火分区12之间均于中板设有连通上层和下层的常闭风阀10。

正常工况时,污水舱从东侧地面出口的进风设备抽吸外部空气,经若干常开防火门11从每一污水舱防火分区8,依次通过,至西侧地面出口的排风设备排出。

综合舱的通风与污水舱相同,从东侧地面出口的进风设备抽吸外部空气,经若干常开防火门11从每一综合舱防火分区12,依次通过,至西侧地面出口的排风设备排出。

如图3所示,当某个污水舱防火分区8或者某个综合舱防火分区12,发生火灾时,受灾防火分区两侧的常开防火门11关闭,形成密闭空间以保证其它未受灾防火分区的安全,继而使得该层无法同正常工况时一样利用常开防火门11连通各防火分区进行通风。

此时,打开与发生火灾的污水舱防火分区8或者综合舱防火分区12相邻的两个污水舱防火分区8和综合舱防火分区12的常闭风阀10,将上、下层未发生火灾的防火分区连通,利用另一层未发生火灾的舱室形成连贯的通风区间进行正常通风。

位于污水舱防火分区8或者综合舱防火分区12受灾防火分区内的人员可移动至近侧的人孔13处,打开防火盖板逃入另一层舱室对应的防火分区后,再合上防火盖板使得受灾防火分区仍保持为密闭空间。

最终经由未受灾层的舱室疏散至较近侧的地面出口进行逃生;此时,上、下层舱室在火灾时保证了相互的通风及逃生需求。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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