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设施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市政道路。
背景技术:
市政道路作为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十分关键重要的,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建设的加快,城市人口容纳量不断提高,各种机动车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行人违规横穿机动车的现象也在不断增多,而机动车违规占用对向车道的现象也在不断增多,造成了城市交通的混乱,特别是城市道路上灰尘、油污等其他污染物长期聚集在市政道路上,不仅给城市道路的空气等环境因素造成了极大的污染,也给城市道路养护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目前解决这两个问题分别是设立相应的隔离带以及采用洒水车进行路面洒水来达到隔离和清洗的目的,但是洒水的污染物还是依附在路面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单独进行隔离带建设和路面清洗是一项耗资较大的市政建设,进行全满改造面临较大的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市政道路,对目前的道路进行轻微改造,并将隔离带和路面清洗排污设施结合起来,降低建设成本,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市政道路,包括路基,所述路基采用全鹅卵石铺成,所述路基上设有主路基,所述主路基的数量为若干个,在相邻主路基之间均设有隔离带主基,且在主路基外侧均安装有绿化带主基,所述主路基上方铺设有主路,在主路两侧边缘均安装有路缘石,且在主路内侧还安装有隔离墩,所述隔离带主基上方设有绿化带和隔离栏,所述隔离带主基和绿化带主基内均充填有绿化土层,且在绿化带主基外侧也均安装有隔离栏。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隔离带主基和绿化带主基均直接与路基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隔离带主基内部通过横梁与主路基连接,所述隔离栏固定安装在横梁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相邻路缘石之间底部呈“品”字型留有渗水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绿化土层的高度低于主路上表面10厘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市政道路,通过设置主路基、隔离带主基和绿化带主基,将不同部位的路基完全分隔开,并且在隔离带主基和绿化带主基上方设置的绿化土层略低于主路上表面,使得主路面上的积水以及灰尘或者其他油污在洒水车清洗之后可以自动流到绿化土层中,避免在路面上聚集,并且通过绿化带植物进行固化和有机处理,而品字型的结构则可以在雨水期还可以通过渗水孔来回收利用部分雨水,并将雨水渗透进入路基再深入地层深部,对目前的道路进行轻微改造,并将隔离带和路面清洗排污设施结合起来,降低建设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路缘石结构示意图。
图中:1-路基;2-主路基;3-隔离带主基;4-绿化带主基;5-主路;6-路缘石;7-隔离墩;8-隔离栏;9-绿化土层;10-横梁;11-渗水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市政道路,包括路基1,所述路基1采用全鹅卵石铺成,所述路基1上设有主路基2,所述主路基2的数量为若干个,在相邻主路基2之间均设有隔离带主基3,且在主路基2外侧均安装有绿化带主基4,所述主路基2上方铺设有主路5,在主路5两侧边缘均安装有路缘石6,且在主路5内侧还安装有隔离墩7,所述隔离带主基3上方设有隔离栏8,所述隔离带主基3和绿化带主基4内均充填有绿化土层9,且在绿化带主基4外侧也均安装有隔离栏8。
优选的是,所述隔离带主基3和绿化带主基4均直接与路基1连接,能够将隔离带主基3和绿化带主基4的雨水以及清洗路面所用的水经过植物净化后直接深入地层深部,补充地层水;所述隔离带主基3内部通过横梁10与主路基2连接,所述隔离栏8固定安装在横梁10上,起到固定隔离栏8的作用,防止绿化土层9固定能力不强,解决难以固定的问题;所述相邻路缘石6之间底部呈“品”字型留有渗水孔11,将路面水渗入两侧,呈品字型结构,可以防止过度水渗入,超过吸收能力;述绿化土层9的高度低于主路5上表面10厘米,便于水进入两侧。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该市政道路,通过设置主路基、隔离带主基和绿化带主基,将不同部位的路基完全分隔开,并且在隔离带主基和绿化带主基上方设置的绿化土层略低于主路上表面,使得主路面上的积水以及灰尘或者其他油污在洒水车清洗之后可以自动流到绿化土层中,避免在路面上聚集,并且通过绿化带植物进行固化和有机处理,而品字型的结构则可以在雨水期还可以通过渗水孔来回收利用部分雨水,并将雨水渗透进入路基再深入地层深部,对目前的道路进行轻微改造,并将隔离带和路面清洗排污设施结合起来,降低建设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