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撞击力的吸收体,尤其涉及一种旋转体及能够缓冲吸收撞击的道路交通护栏。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被普遍使用。在我国,不同道路的时速限制也不同,例如,市区道路一般限速为40千米每小时,普通公路一般时速为40-80千米每小时,高速公路一般时速为60-120千米每小时,因此在市区的交通事故多为追尾事故,在普通公路或高速公路上,由于汽车车速过快,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其中最为严重的是高速行驶的汽车撞到路边或路中间的防护栏上,汽车碰撞后受到防护栏的反向作用力,汽车翻转或反转偏离原车道,极容易与高速行驶而来的汽车发生二次碰撞,造成多辆汽车车毁人亡,加剧了事故的危害性。针对上述的交通事故,国内外出现了一系列的柔性防撞护栏,例如公开号为CN202116999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号为CN102027173A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等等,这些上均安装有若干旋转体,有这些旋转体来吸收撞击力,从而避免发生二次碰撞。
目前,市场上的旋转体包括旋转本体,旋转本体呈圆柱体状,沿其中心轴线形成圆通孔与立柱配合转动,旋转本体的两个端面与柱面分别由圆弧面过渡衔接。该旋转体目前主要由EVA发泡制作而成,在发泡制作过程中,将EVA及其他辅料加入到模具中,然后加热使得EVA发泡,得到旋转体的粗产品,但是这样的一体结构在实际发泡过程,由于加热不均匀,在设定时间内,旋转本体无法发泡到位,造成旋转本体表面不均匀,若是延长发泡时间,消耗电能急剧增加,不利于企业的节能减排,且不利于节减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旋转体,发泡速度均匀,降低电能消耗,有利于企业节减成本,实现节能减排。
一种旋转体,包括旋转本体,旋转本体呈圆柱体状,沿其中心轴线形成圆通孔与立柱配合转动,旋转本体的两个端面与柱面分别由圆弧面过渡衔接,所述圆通孔内表面形成有若干槽体。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所述圆通孔内表面纵向方向形成有至少两排槽体,相邻两排槽体间隔或非间隔且相互平行设置,每排槽体至少由两段等弧长或非等弧长的槽构成。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所述槽体的深度h与所述旋转本体直径H的比为1:(10-6)。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所述槽体为圆弧槽、矩形槽或其他规则槽,方便模具的加工成型。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沿所述旋转本体的柱面中部形成有凹槽,凹槽中设置荧光条或涂覆荧光材料。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缓冲吸收撞击的道路交通护栏,包括圆管立柱、套设于圆管立柱上的旋转体、设置于旋转体上方的上横栏和其下方的下横栏、套设在圆管立柱上并设置在下横栏和旋转体之间的旋转承接件,所述的旋转体为上述的旋转体。
与现有技术相比,优点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在保证旋转体使用安全性能的前提下,通过在旋转本体的圆通孔内表面形成槽体,一方面节省了旋转体的生产材料,另一方面通过多段槽体,使得旋转体受热均匀,在设定时间内,旋转体可以发泡完全,发泡速度块,减少电能消耗,有利于节约能源。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旋转体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旋转体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旋转体的一种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旋转体的另一种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将以示例方式来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旋转体的具体结构、特点和优点等,然而所有的描述仅是用来进行说明的,而不应将其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形成任何限制。此外,在本文所提及各实施例中予以描述或隐含的任意单个技术特征,或者被显示或隐含在各附图中的任意单个技术特征,仍然可在这些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物)之间继续进行任意组合或删减,从而获得可能没有在本文中直接提及的本实用新型的更多其他实施例。另外,为了简化图面起见,相同或相类似的零部件和特征在同一附图中可能仅在一处或若干处进行标示。
请结合参考图1至图4,下面就通过给出的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旋转体进行示例性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旋转体,包括旋转本体10,旋转本体呈圆柱体状,沿其中心轴线形成圆通孔11与立柱配合转动,旋转本体的两个端面与柱面分别由圆弧面过渡衔接,所述圆通孔11内表面形成有若干槽体12。
由图2和图3可以看出,所述圆通孔11内表面纵向方向形成有至少两排槽体12,相邻两排槽体间隔或非间隔且相互平行设置,每排槽体至少由两段等弧长或非等弧长的槽构成,大大节省了旋转体的生产材料。
在保证旋转体使用安全性能的前提下,所述槽体12的深度h与所述旋转本体10直径H的比为1:(10-6)。
为了方便模具的加工成型,所述槽体12为圆弧槽、矩形槽或其他规则槽,这样旋转体的加工成本大大降低了。
在马路上使用时,为了增强夜视效果,如图3和图4所示,可以沿所述旋转本体10的柱面中部形成有凹槽13,凹槽中设置荧光条14或涂覆荧光材料。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能够缓冲吸收撞击的道路交通护栏,包括圆管立柱、套设于圆管立柱上的旋转体、设置于旋转体上方的上横栏和其下方的下横栏、套设在圆管立柱上并设置在下横栏和旋转体之间的旋转承接件,所述的旋转体为上述的旋转体。
以上仅以举例方式来详细阐明本实用新型的旋转体,这些个例仅供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实施方式之用,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形和改进。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并为本实用新型的各项权利要求所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