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撞电线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6973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防撞电线杆。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公路的两侧经常会有电线杆进行电力输送。但是电线杆设置在路旁却容易遭受汽车的撞击,一旦一根电线杆被撞断就会影响整条线路电力的输送。

现有技术中的电线杆均为水泥柱,没有防撞措施,在遭受剧烈撞击时容易出现断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撞电线杆,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电线杆没有防撞保护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撞电线杆,包括电线杆本体和汽车轮胎外胎,电线杆本体为水泥柱,多个汽车轮胎外胎套设于电线杆本体上,液体状的发泡树脂注入到汽车轮胎外胎和电线杆本体之间的缝隙发泡形成高分子树脂缓冲层。

进一步地,汽车轮胎外胎为废弃轮胎。

进一步地,相邻两个汽车轮胎外胎之间通过胶水进行密封连接。

进一步地,汽车轮胎外胎沿径向割开之后套设在电线杆本体上再通过铁丝连接成圆环。

应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通过在电线杆本体上套设汽车轮胎外胎,然后将液体状的发泡树脂注入到汽车轮胎外胎和电线杆本体之间的缝隙发泡形成高分子树脂缓冲层,汽车轮胎外胎和高分子树脂缓冲层起到防撞缓冲的作用,从而增加汽车撞击时的缓冲力,防止电线杆本体在受到撞击时发生断裂。本实用新型的防撞电线杆结构简单、实用性强、制造成本低的特点。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防撞电线杆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0、电线杆本体;20、汽车轮胎外胎;30、高分子树脂缓冲层。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应该指出,以下详细说明都是例示性的,旨在对本申请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指明,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顶、底”通常是针对附图所示的方向而言的,或者是针对部件本身在竖直、垂直或重力方向上而言的;同样地,为便于理解和描述,“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但上述方位词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电线杆没有防撞保护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撞电线杆。

如图1所示,防撞电线杆包括电线杆本体10和汽车轮胎外胎20,电线杆本体10为水泥柱,多个汽车轮胎外胎20套设于电线杆本体10上,液体状的发泡树脂注入到汽车轮胎外胎20和电线杆本体10之间的缝隙发泡形成高分子树脂缓冲层30。

通过在电线杆本体10上套设汽车轮胎外胎20,然后将液体状的发泡树脂注入到汽车轮胎外胎和电线杆本体之间的缝隙发泡形成高分子树脂缓冲层30,汽车轮胎外胎20和高分子树脂缓冲层30起到防撞缓冲的作用,从而增加汽车撞击时的缓冲力,防止电线杆本体10在受到撞击时发生断裂。

优选地,汽车轮胎外胎20为废弃轮胎,从而实现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本实用新型的防撞电线杆的建设成本。

优选地,相邻两个汽车轮胎外胎20之间通过胶水进行密封连接,从而避免在进行发泡树脂注入时从相邻两个汽车轮胎外胎20之间流出,减少浪费。

优选地,汽车轮胎外胎20沿径向割开之后套设在电线杆本体10上再通过铁丝连接成圆环。对于已设立的电线杆本体10,汽车轮胎外胎20难以从顶部往下穿到电线杆本体10上,此时将汽车轮胎外胎20沿径向割开之后套设在电线杆本体10上再通过铁丝连接成圆环,能够有效地减小加工难度,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实施例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

1. 增加撞击时的缓冲力,保护电线杆本体10不被撞断;

2. 实现废弃轮胎的二次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工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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