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手持设备的携带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背夹和挂扣结构,所述挂扣结构固定于手持设备后壳上部;所述背夹包括前板、后板和它们之间的容腔,通过该容腔将所述背夹佩带在使用者腰间皮带上;所述前板上设有蘑菇头形零件,所述蘑菇头形零件包括直杆段和蘑菇头,所述直杆段内开设有凹槽,所述蘑菇头对应所述凹槽开设有沉孔;所述挂扣结构包括悬臂、设于悬臂上与上述凹槽相适配的凸起、以及设有导向槽的连接板;所述悬臂与连接板之间留有间隙,所述蘑菇头和连接板之间设有限位机构,所述限位机构使手持设备在竖直方向滑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手持设备的携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滑动槽和限位凸台,所述滑动槽设于蘑菇头下端,所述限位凸台设于连接板一侧。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手持设备的携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两侧和下部周边与手持设备后壳固定连接,连接板为外凸的弧面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手持设备的携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槽包括上部的直槽和下端的弧形槽,弧形槽内径等于直槽内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手持设备的携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悬臂上的凸起与导向槽的弧形槽相对设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手持设备的携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夹的前板包括前竖立板和与所述前竖立板下端相连向内折弯的勾部;所述前板和后板的上端由弯曲部连接,所述弯曲部的纵截面是圆弧形。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手持设备的携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夹和挂扣结构均为一体注塑成型。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手持设备的携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槽的宽度大于背夹直杆段的外径,小于蘑菇头的外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