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文物修复的装置,包括底座(1)、转盘(2)、载物盘(3)、调心螺栓(4)和限位螺母(5),其特征是:转盘(2)经下部中心的转轴(6)装在底座(1)的中心孔(1-1)内,转轴(6)下端上在底座(1)下部的中心凹槽(1-2)内装有限位螺母(5),所述的转盘(2)呈凹槽状,转盘(2)的凹槽内置有载物盘(3),凹槽周边向上的凸缘(2-1)上穿过凸缘均布有用于调节载物盘(3)中心的调心螺栓(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文物修复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调心螺栓(4)至少为4个,均布在凹槽的凸缘(2-1)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文物修复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转盘(2)下部中心有圆形平面凸台(2-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文物修复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圆形平面凸台(2-2)的下部中心有连为一体垂直的转轴(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文物修复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载物盘(3)的上表平面上有防滑层,下表平面为光面,与转盘(2)的上表面相接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文物修复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转盘(2)为圆形回转体。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文物修复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凸缘(2-1)与转盘(2)的上平面呈9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文物修复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载物盘(3)为圆形薄板,其直径小于转盘(2)的直径2-5cm,厚度不小于凸缘(2-1)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文物修复的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底座(1)为工字型圆形回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