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农产品拾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07714发布日期:2019-11-25 23:2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便携式农产品拾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套;

固定杆,两个所述固定杆的右侧固定于所述主体套的内壁的右侧的顶部和底部,并且所述固定杆的表面活动连接有移动架;

连接架,所述连接架的右侧固定于所述主体套的右侧,并且所述连接架的顶部和底部均开设有收纳口;

主体杆,所述主体杆的右端固定于所述移动架的右侧,所述主体杆的左端依次贯穿所主体套的所述连接架并延伸至所述连接架的内部;

固定槽,两个所述固定槽的底部分别固定于所述主体杆位于所述连接架的内部的顶部和底部,并且所述固定槽的内壁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转轴;

第一连杆,所述第一连杆的底端转动连接于所述第一转轴的表面,并且所述第一连杆远离所述第一转轴的一端通过第二转轴转动连接有第二连杆;

拾取架,两个所述拾取架的底部固定于两个所述第二连杆远离所述第二转轴的一端;

推动架,所述推动架的左侧固定于所述移动架的右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农产品拾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杆的表面固定连接有伸缩杆,并且所述伸缩杆的表面套设有伸缩弹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农产品拾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架的右侧与所述主体套的内壁的右侧之间且位于所述推动架的表面套设有固定弹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农产品拾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架远离所述移动架的一端贯穿所述主体套并延伸至所述主体套外部,所述推动架的位于所述主体套外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助推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农产品拾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助推架的表面固定连接有防滑垫,所述主体套的表面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磨砂垫。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农产品拾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套的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u型框,并且所述u型框的内壁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卡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农产品拾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杆的表面套设有滑动块,并且所述滑动块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背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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