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开涉及机动车锁技术领域,本公开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汽车罩盖或汽车车门的机动车锁及机动车。
背景技术:2.现有技术中的用于罩盖或门的机动车锁一般只设计一个锁舌和棘爪,其可靠性受到挑战。
3.同时,在罩盖或门受到较大密封力时,现有的机动车锁需要的解锁力也较大,导致用户的操作力很大。
4.现有技术中的机动车锁还存在可能导致部分部件进水损坏锁功能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中的至少一个,本公开提供了一种机动车锁。
6.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机动车锁,包括:
7.锁定装置,所述锁定装置至少包括锁舌、棘爪以及锁定杆;所述棘爪能够与所述锁舌的第一锁止位啮合,当所述棘爪与所述锁舌的第一锁止位啮合时,所述锁定杆能够将所述棘爪锁定在所述第一锁止位;
8.电动驱动装置,所述电动驱动装置包括电机、保险杆以及解锁杆,当所述保险杆与所述解锁杆处于第一相对位置时(解保险),所述电机的驱动动作能够被传递给所述解锁杆,当所述保险杆与所述解锁杆处于第二相对位置(上保险)时,所述电机的驱动动作不能被传递给所述解锁杆;
9.鲍登拉线机构;
10.手动解锁装置,所述手动解锁装置通过所述鲍登拉线机构与所述机动车锁之外的释放机构连接,所述鲍登拉线机构包括与所述机动车锁的锁体壳体相对固定的芯线部以及用于与机动车锁之外的释放机构连接的套管部,所述芯线部对所述套管部的动作进行导向,机动车之外的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经由所述套管部传递给所述手动解锁装置,所述手动解锁装置能够基于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对所述解锁杆进行驱动。
11.其中,释放机构可以是释放拉杆等部件,例如,释放机构可以设置在车门的内部和/或车门的外部。
12.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当所述保险杆与所述解锁杆处于第一相对位置时(解保险),所述手动解锁装置能够基于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对所述解锁杆进行驱动。
13.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解锁杆基于所述电动驱动装置的驱动动作或者所述手动解锁装置的驱动动作解除所述锁定杆对所述棘爪在第一锁止位的锁定。
14.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锁定装置、所述电动驱动装置
以及所述手动解锁装置部分地或全部地设置在所述锁体壳体之内,所述鲍登拉线机构还包括接头部,所述芯线部的一端通过所述接头部与所述锁体壳体连接。
15.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在整车上,所述鲍登拉线机构的所述接头部位于所述套管部的下方。
16.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电动驱动装置还包括蜗轮机构以及解锁驱动杆,所述蜗轮机构包括凸轮特征部,所述电机经由蜗杆机构将驱动动作传递给所述蜗轮机构,所述蜗轮机构经由所述凸轮特征部将驱动动作传递给所述解锁驱动杆,以使得所述解锁驱动杆对所述解锁杆进行驱动。
17.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锁定装置还包括操作杆,所述解锁杆对所述操作杆进行驱动,使得所述操作杆对所述锁定杆进行操作以解除所述锁定杆对所述棘爪的锁定。
18.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锁定装置还包括限位部,通过操作杆将所述锁定杆保持在所述棘爪与所述限位部之间,以使得所述锁定杆将所述棘爪锁定在所述第一锁止位。
19.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通过所述解锁杆对所述操作杆进行驱动,所述操作杆对所述锁定杆进行驱动,使得所述锁定杆从所述棘爪与所述限位部之间脱出,以解除对所述棘爪的锁定。
20.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操作杆上还设有锁止面,通过所述锁止面与所述锁舌的第二锁止位啮合,以将所述锁舌锁定在所述第二锁止位。
21.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通过所述操作杆上的槽与所述锁定杆上的轴配合,使得所述操作杆的驱动动作能够传递给所述锁定杆。
22.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所述锁定杆从所述棘爪与所述限位部之间脱出后,所述锁定杆的所述轴在所述操作杆的所述槽的驱动下对所述棘爪进行驱动,以使得所述棘爪从所述锁舌的第一锁止位解锁。
23.根据本公开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机动车,包括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
24.根据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所述机动车锁用于所述机动车的前罩盖、尾门和/或侧门。
附图说明
25.附图示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并与其说明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其中包括了这些附图以提供对本公开的进一步理解,并且附图包括在本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
26.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的结构示意框图。
27.图2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的锁定装置结构示意图。
28.图3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的电动驱动装置结构示意图。
29.图4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的手动解锁装置结构示意图。
30.图5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的手动解锁装置与鲍登拉线机构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31.附图标记说明
32.100 锁定装置
33.101 锁舌
34.102 棘爪
35.103 锁定杆
36.104 操作杆
37.105 限位部
38.200 电动驱动装置
39.201 电机
40.202 蜗轮机构
41.203 保险驱动杆
42.204 弹簧
43.205 保险杆
44.206 解锁驱动杆
45.207 解锁杆
46.300 手动解锁装置
47.301 解锁驱动杆
48.302 手动解锁杆
49.1000 机动车锁
50.1011 第一锁止位
51.1012 第二锁止位
52.1021 棘爪上的锁止面
53.1022 棘爪上的第一特征部
54.1023 棘爪上的第二特征部
55.1031 锁定杆上的第一特征部
56.1032 锁定杆上的第二特征部
57.1033 锁定杆上的轴
58.1041 锁止面
59.1042 驱动面
60.1043 操作杆上的槽
61.2021 蜗轮机构上的第一特征部
62.2022 蜗轮机构上的第二特征部
63.2023 凸轮特征部
64.2031 保险驱动杆上的第一特征部
65.2032 保险驱动杆上的第二特征部
66.2051 保险杆上的第一特征部
67.2052 保险杆上的第二特征部
68.2061 解锁驱动杆上的驱动面
69.2062 解锁驱动杆上的特征部
70.2071 解锁杆上的特征部
71.2072 解锁杆上的槽
72.3011 手动解锁驱动杆上的槽
73.3012 手动解锁驱动杆上的驱动面
74.3022 手动解锁杆上的驱动面
75.400 鲍登拉线机构
76.401 芯线部
77.402 套管部
78.403 套管卡接部
79.404 接头部
80.500 锁体壳体
81.501 连接部。
具体实施方式
82.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公开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解释相关内容,而非对本公开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公开相关的部分。
83.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公开中的实施方式及实施方式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公开的技术方案。
84.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示出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实施例将被理解为提供可以在实践中实施本公开的技术构思的一些方式的各种细节的示例性特征。因此,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在不脱离本公开的技术构思的情况下,各种实施方式/实施例的特征可以另外地组合、分离、互换和/或重新布置。
85.在附图中使用交叉影线和/或阴影通常用于使相邻部件之间的边界变得清晰。如此,除非说明,否则交叉影线或阴影的存在与否均不传达或表示对部件的具体材料、材料性质、尺寸、比例、示出的部件之间的共性和/或部件的任何其它特性、属性、性质等的任何偏好或者要求。此外,在附图中,为了清楚和/或描述性的目的,可以夸大部件的尺寸和相对尺寸。当可以不同地实施示例性实施例时,可以以不同于所描述的顺序来执行具体的工艺顺序。例如,可以基本同时执行或者以与所描述的顺序相反的顺序执行两个连续描述的工艺。此外,同样的附图标记表示同样的部件。
86.当一个部件被称作“在”另一部件“上”或“之上”、“连接到”或“结合到”另一部件时,该部件可以直接在所述另一部件上、直接连接到或直接结合到所述另一部件,或者可以存在中间部件。然而,当部件被称作“直接在”另一部件“上”、“直接连接到”或“直接结合到”另一部件时,不存在中间部件。为此,术语“连接”可以指物理连接、电气连接等,并且具有或不具有中间部件。
87.本文使用的术语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的目的,而不意图是限制性的。如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一个(种、者)”和“所述(该)”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以及它们的变型时,说明存在所陈述的特征、整体、步骤、操作、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但不排除存在或附加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还要注意的是,如这里使
用的,术语“基本上”、“大约”和其它类似的术语被用作近似术语而不用作程度术语,如此,它们被用来解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认识到的测量值、计算值和/或提供的值的固有偏差。
88.下文结合图1至图5对本公开的机动车锁进行详细说明。各个附图中的“+”为转轴标识。
89.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机动车锁,参考图1和图2,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1000,包括:
90.锁定装置100,锁定装置100至少包括一个锁舌101、一个棘爪102、一个锁定杆103。锁舌101具有第一锁止位1011和第二锁止位1012。棘爪102可与锁舌101的第一锁止位1011啮合。锁定杆103在棘爪102与锁舌101的第一锁止位1011啮合时可将棘爪102锁定在第一锁止位1011。
91.参考图1,本实施方式的机动车锁1000还包括驱动装置200,驱动装置200至少包括一个电机,驱动装置200通过驱动操作杆104,使锁定装置100解锁。驱动装置200可以通过电机实现电动解锁和电动上保险和解保险的功能。
92.根据本公开的优选实施方式,机动车锁1000还包括手动解锁装置300,手动解锁装置300通过鲍登拉线机构400与释放机构(例如车门内外释放机构)连接。锁端的鲍登拉线机构400的芯线相对锁固定,鲍登拉线机构400的套管连接在释放机构的释放拉杆(图中未示出)上,本公开使鲍登拉线机构400头向下布置,避免水进入芯线和套管之间,导致芯线被冻住,提高拉线的防水性能。
93.其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驱动装置200和手动解锁装置300可以包括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驱动杆等部件,本公开不对驱动装置200和手动解锁装置300的机械结构进行特别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对驱动装置200及手动解锁装置300进行的结构调整均落入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之内。
94.继续参考图2,锁定装置100包括锁舌101、棘爪102、锁定杆103,优选地,还包括操作杆104和限位部105。
95.其中,锁舌101上设有第一锁止位1011和第二锁止位1012。
96.其中,棘爪102上设有锁止面1021,棘爪102通过锁止面1021和锁舌101上的第一锁止位1011啮合,将锁舌101锁止在全锁位(第一锁止位)。优选地,棘爪102上还设有第一特征部1022和第二特征部1023,用于和锁定杆103配合。
97.其中,锁定杆103上设有第一特征部1031、第二特征部1032和轴1033。在棘爪102与锁舌101啮合时,锁定杆103卡在棘爪102和限位部105之间,从而将棘爪102锁定在锁舌101的第一锁止位1011处。
98.根据本公开的优选实施方式,操作杆104上设有锁止面1041。优选地,锁止面1041可以用来和锁舌101上的第二锁止位1012啮合,通过锁止面1041,操作杆104能够将锁舌101锁止在第二锁止位1012。优选地,操作杆104和棘爪102有不同的旋转中心。
99.其中,在操作杆104上设计驱动面1042,驱动面1042用以和驱动装置200以及手动解锁装置300配合,实现锁定装置100的解锁。优选地,在操作杆104上设有槽1043,用以和锁定杆103上的轴1033配合,锁定杆103的轴1033至少能够被槽1043限制地运动。
100.当操作杆104被驱动装置200和/或手动解锁装置300驱动以进行解锁操作时,操作
杆104通过槽1043对轴1033进行驱动,从而驱动锁定杆103运动以使得锁定杆103从棘爪102和限位部105中间脱出,随后,轴1033推动棘爪102上的第二特征部1023,使得棘爪102转动,从而使棘爪102脱离锁舌101的第一锁止位1011以实现解锁。
101.为了减小锁定杆103从棘爪102和限位部105中脱出的摩擦力,优选地将限位部105设计为滚动机构,滚动机构优选为滚珠、轴承或者轴套,更优选地,将锁定杆103上与棘爪102和限位部105配合的第一特征部1031和第二特征部1032设计为滚动机构(优选为滚珠、轴承或者轴套),使得锁定杆103脱出时的运动由滑动变为转动,以减小摩擦力。
102.参考图3,根据本公开的优选实施方式,电动驱动装置200包括电机201、蜗轮机构202、保险驱动杆203、弹簧204、保险杆205、解锁驱动杆206以及解锁杆207。
103.其中,电机201输出轴上设有蜗杆以与蜗轮机构202啮合,传递动力。
104.根据本公开的优选实施方式,在蜗轮机构202上设计有第一特征部2021和第二特征部2022,分别用于和保险驱动杆203上的第一特征部2031以及第二特征部2032配合,实现保险驱动杆203的沿第一方向(顺时针)的转动和沿第二方向(逆时针)的转动,通过保险驱动杆203驱动保险杆205实现上保险和解保险。在蜗轮机构202上还设有凸轮特征部2023,用以驱动解锁驱动杆206,通过解锁驱动杆206驱动解锁杆207以实现解锁,从而实现基于一个电机的电动解锁功能和电动上保险和解保险功能。
105.其中,保险杆205上设有第一特征部2051和第二特征部2052。第一特征部2051(优选地,该第一特征部2051为轴机构或杆机构)卡在弹簧204的两个卡脚之间,可以被弹簧204驱动。第二特征部2052和解锁驱动杆206以及解锁杆207上的特征部配合,实现解锁驱动杆206和解锁杆207的联动和脱离,从而实现锁的上保险和解保险。
106.其中,解锁驱动杆206上设有驱动面2061,以和蜗轮机构202上的凸轮特征部2023配合,将电机201的动力传递给解锁驱动杆206。优选地,在解锁驱动杆206上还设有特征部2062。在解锁杆207上设有槽2072,保险杆205上的第二特征部2052可在槽2072中滑动。在解锁杆207上设有特征部2071,用以和锁定装置100的操作杆104上的驱动面1042配合,实现锁定装置100的解锁。
107.优选地,当锁处于解保险位置时,保险杆205上的第二特征部2052位于和特征部2062啮合的位置,解锁驱动杆206通过驱动保险杆205上的第二特征部2052推动槽2072,从而驱动解锁杆207运动,实现解锁。当锁处于上保险位置时,保险杆205上的第二特征部2052沿着槽2072滑动,与特征部2062脱离,从而使得驱动装置200不能解锁锁定装置。
108.参考图4,根据本公开的优选实施方式,手动解锁装置300包括手动解锁驱动杆301和手动解锁杆302。
109.优选地,在手动解锁驱动杆301设有槽3011,用以和鲍登拉线机构的套管连接,以通过鲍登拉线机构的套管驱动手动解锁驱动杆301。在手动解锁驱动杆301上还设有驱动面3012,用以驱动手动解锁杆302,优选地,驱动面3012与槽3011分别设置在手动解锁驱动杆301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
110.优选地,在手动解锁杆302上设有驱动面3021,用于和手动解锁驱动杆301上驱动面3012配合,将手动解锁驱动杆301的运动传递给手动解锁杆302。在手动解锁杆302上还设计有驱动面3022,用于和保险杆205上的第二特征部2052配合。当锁处于上保险位置时,驱动面3022和第二特征部2052分离,此时手动解锁装置300上的动力无法通过保险杆205传递
给解锁杆207。当锁处于解保险位置时,驱动面3022和第二特征部2052啮合,此时手动解锁装置300上的动力可以通过保险杆205传递给解锁杆207,实现锁定装置100的解锁。
111.图5为鲍登拉线机构400和手动解锁装置300的连接示意图,图5示出了本公开优选实施方式的鲍登拉线机构的结构。在整车上,鲍登拉线机构400的头部朝下的布置。
112.参考图5,手动解锁装置300的手动解锁驱动杆301通过鲍登拉线机构400与机动车锁之外的释放机构(未示出)连接,鲍登拉线机构400包括与机动车锁的锁体壳体500相对固定的芯线部401以及用于与机动车锁之外的释放机构连接的套管部402,芯线部401对套管部402的动作进行导向,机动车之外的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经由套管部402传递给手动解锁装置300的手动解锁驱动杆301,当上文描述的保险杆205与解锁杆207处于第一相对位置时(解保险),手动解锁装置300能够基于释放机构的驱动动作对解锁杆207进行驱动。
113.需要说明的是,图5中仅示出了锁体壳体500的部分结构。
114.优选地,锁定装置100、电动驱动装置200以及手动解锁装置300部分地或全部地设置在锁体壳体500之内,参考图5,鲍登拉线机构400还包括接头部404,芯线部401的一端通过接头部404与锁体壳体500连接。
115.优选地,在整车上,鲍登拉线机构400的接头部404位于套管部402的下方。
116.优选地,套管部402经由套管卡接部403与手动解锁驱动杆301的槽3011卡接。
117.其中,接头部404可以是球头或者t型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接头部404的结构进行调整,均落入本公开的保护范围。
118.优选地,锁体壳体500上设置有用于与鲍登拉线机构400的接头部404固定连接的连接部501。
119.本公开通过对鲍登拉线机构的配置以及结构设计,能够避免水等液体进入芯线和套管之间,避免芯线被冻住,提高了鲍登拉线机构以及机动车锁的防水性能。
120.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方式/方式”、“一些实施方式/方式”、“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方式/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的是相同的实施方式/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方式/方式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方式/方式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121.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122.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上述实施方式仅仅是为了清楚地说明本公开,而并非是对本公开的范围进行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上述公开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变化或变型,并且这些变化或变型仍处于本公开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