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铝合金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铝合金门加工用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2.铝合金门,是指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作的门,随着建筑行业和家装行业的蓬勃发展,铝合金门窗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3.众所周知,铝合金门在加工时需要一种定位固定装置,其在固定装置的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但是,现有的铝合金门加工用固定装置使用时,无法充分的固定物料,也不能够对固定装置整体进行位置和角度的调节,无法适用于多种位置。
技术实现要素:4.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铝合金门加工用固定装置,能够对夹紧的物料进行翻转调整角度,能够调整物料的左右位置,适应多种位置和多种按压方式。
5.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铝合金门加工用固定装置,包括放置台、翻转支撑组件和可旋转调节压紧组件,所述翻转支撑组件对称分布在放置台的两端,所述可旋转调节压紧组件对称分布在放置台上两侧,所述可旋转调节压紧组件包括支撑螺柱、支撑弹簧、紧固螺栓、转动环、支撑盘、调节夹紧组件、按压组件和弹性压紧组件,所述放置台上两侧开设滑动槽,所述滑动槽对称分布,所述支撑螺柱一端位于放置台滑动槽的下方,所述支撑螺柱的另一端贯穿滑动槽位于滑动槽的上方,所述支撑弹簧位于支撑螺柱上且位于放置台的下方,所述转动环套设在支撑螺柱上且位于滑动槽上方,所述支撑盘固定装配在转动环上,所述支撑盘中部设有通孔,所述支撑螺柱贯穿通孔,所述紧固螺栓螺纹连接设于支撑螺柱上且位于支撑盘的上方,所述支撑盘侧壁向中心轴u型内凹形成缺口,所述调节夹紧组件位于支撑盘的缺口处,所述按压组件位于支撑盘上且与支撑盘的缺口处相对,所述弹性压紧组件位于支撑盘上且位于调节夹紧组件和按压组件之间。
6.进一步地,所述翻转支撑组件包括翻转支撑轴、限位块、限位环、拧紧螺栓和支撑腿,所述翻转支撑轴固定安装在放置台的两端,所述翻转支撑轴对称分布,所述限位块固定装配在翻转支撑轴外壁上,所述限位块十字形分布,所述限位块位于翻转支撑轴靠近放置台一端,所述限位环套设在翻转支撑轴的外部,所述限位环内开设与限位块相匹配的限位槽,所述限位槽十字形分布,所述拧紧螺栓螺纹连接设于翻转支撑轴上且位于限位环远离放置台一侧,所述支撑腿固定安装在限位环的外壁,所述支撑腿对称分布,便于翻转放置台后,对放置台的翻转角度进行固定。
7.进一步地,所述调节夹紧组件包括固定板、夹紧块和调节螺栓,所述固定板对称分布,所述固定板固定安装在支撑盘缺口处两端,所述调节螺栓分别贯穿固定板,所述调节螺栓转动连接有夹紧块,所述夹紧块相对设置,所述调节螺栓与固定板螺纹连接,对物料进行自适应的夹紧。
8.进一步地,所述按压组件包括调节螺柱和按压板,所述调节螺柱贯穿支撑盘,所述调节螺柱与支撑盘螺纹连接,所述调节螺柱转动连接有按压板,对物料进行按压。
9.进一步地,所述弹性压紧组件包括挤压弹簧、按压柱和按压板,所述挤压弹簧固定安装在支撑盘上,所述按压板固定安装在挤压弹簧的上端,所述按压柱一端固定安装在按压板的底部,所述按压柱位于挤压弹簧内,所述按压柱另一端贯穿支撑盘,对物料进行自适应的压紧。
10.进一步地,所述支撑螺柱位于放置台的一端固定装配有控制把手。
11.进一步地,所述放置台的两侧固定装配有握把,便于辅助放置台的翻转。
12.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铝合金门加工用固定装置,通过设置的翻转支撑组件,实现对放置台的翻转支撑,实现调整固定的角度;通过设置的可旋转调节压紧组件,能够沿滑动槽进行滑动调整水平固定的位置,能够进行旋转调整,调整调节夹紧组件、按压组件和弹性压紧组件的位置,适应多种位置和多种按压方式。
附图说明
13.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铝合金门加工用固定装置整体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图1的a部分放大图;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铝合金门加工用固定装置的翻转支撑轴结构示意图。
17.在附图中:1、放置台,2、翻转支撑组件,3、可旋转调节压紧组件,4、支撑螺柱,5、支撑弹簧,6、紧固螺栓,7、转动环,8、支撑盘,9、调节夹紧组件,10、按压组件,11、弹性压紧组件,12、滑动槽,13、翻转支撑轴,14、限位块,15、限位环,16、拧紧螺栓,17、支撑腿,18、固定板,19、夹紧块,20、调节螺栓,21、调节螺柱,22、按压板,23、挤压弹簧,24、按压柱,25、按压板,26、控制把手,27、握把。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9.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20.如图1-3所示,一种铝合金门加工用固定装置,它包括放置台1、翻转支撑组件2和
可旋转调节压紧组件3,所述翻转支撑组件2对称分布在放置台1的两端,所述可旋转调节压紧组件3对称分布在放置台1上两侧.
21.优选的,所述放置台1的两侧固定装配有握把27,便于辅助放置台1的翻转。
22.如图1和3所示,所述翻转支撑组件2包括翻转支撑轴13、限位块14、限位环15、拧紧螺栓16和支撑腿17,所述翻转支撑轴13固定安装在放置台1的两端,所述翻转支撑轴13对称分布,所述限位块14固定装配在翻转支撑轴13外壁上,所述限位块14十字形分布,所述限位块14位于翻转支撑轴13靠近放置台1一端,所述限位环15套设在翻转支撑轴13的外部,所述限位环15内开设与限位块14相匹配的限位槽,所述限位槽十字形分布,所述拧紧螺栓16螺纹连接设于翻转支撑轴13上且位于限位环15远离放置台1一侧,所述支撑腿17固定安装在限位环15的外壁,所述支撑腿17对称分布,便于翻转放置台1后,对放置台1的翻转角度进行固定。
23.如图1和2所示,所述可旋转调节压紧组件3包括支撑螺柱4、支撑弹簧5、紧固螺栓6、转动环7、支撑盘8、调节夹紧组件9、按压组件10和弹性压紧组件11,所述放置台1上两侧开设滑动槽12,所述滑动槽12对称分布,所述支撑螺柱4一端位于放置台1滑动槽12的下方,所述支撑螺柱4的另一端贯穿滑动槽12位于滑动槽12的上方,所述支撑弹簧5位于支撑螺柱4上且位于放置台1的下方,所述转动环7套设在支撑螺柱4上且位于滑动槽12上方,所述支撑盘8固定装配在转动环7上,所述支撑盘8中部设有通孔,所述支撑螺柱4贯穿通孔,所述紧固螺栓6螺纹连接设于支撑螺柱4上且位于支撑盘8的上方,所述支撑盘8侧壁向中心轴u型内凹形成缺口,所述调节夹紧组件9位于支撑盘8的缺口处,所述按压组件10位于支撑盘8上且与支撑盘8的缺口处相对,所述弹性压紧组件11位于支撑盘8上且位于调节夹紧组件9和按压组件10之间。
24.优选的,所述支撑螺柱4位于放置台1的一端固定装配有控制把手26。
25.优选的,所述调节夹紧组件9包括固定板18、夹紧块19和调节螺栓20,所述固定板18对称分布,所述固定板18固定安装在支撑盘8缺口处两端,所述调节螺栓20分别贯穿固定板18,所述调节螺栓20转动连接有夹紧块19,所述夹紧块19相对设置,所述调节螺栓20与固定板18螺纹连接,对物料进行自适应的夹紧。
26.优选的,所述按压组件10包括调节螺柱21和按压板2522,所述调节螺柱21贯穿支撑盘8,所述调节螺柱21与支撑盘8螺纹连接,所述调节螺柱21转动连接有按压板2522,对物料进行按压。
27.优选的,所述弹性压紧组件11包括挤压弹簧23、按压柱24和按压板2522,所述挤压弹簧23固定安装在支撑盘8上,所述按压板2522固定安装在挤压弹簧23的上端,所述按压柱24一端固定安装在按压板2522的底部,所述按压柱24位于挤压弹簧23内,所述按压柱24另一端贯穿支撑盘8,对物料进行自适应的压紧。
28.具体使用时,卸下拧紧螺栓16,限位块14脱离限位环15内的限位槽,翻转放置台1至合适的角度后,将翻转支撑轴13插入限位环15内,限位块14进入限位槽内,拧好拧紧螺栓16,对放置台1翻转的角度进行固定;拧松紧固螺栓6,沿滑动槽12移动支撑螺柱4,支撑盘8随支撑螺柱4移动至合适位置后,旋转转动环7,支撑盘8随转动环7转动,改变支撑盘8上调节夹紧组件9、按压组件10和弹性压紧组件11的位置后,拧紧紧固螺栓6,固定转动环7和支撑盘8的位置,对调节夹紧组件9、按压组件10和弹性压紧组件11的位置进行固定;控制调节
螺栓20转动,调整固定板18之间夹紧块19之间的距离,对物料进行适应性的夹紧;转动调节螺栓20,调整按压板2522的高度,对物料进行按压夹紧;按压柱24底部按压在物料上,物料对按压柱24施加反向作用力,按压柱24对按压板2522施加反向作用力,挤压弹簧23在按压板2522的作用下产生形变,对物料进行自适应的夹紧按压。
29.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