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石墨环吸附式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163527发布日期:2022-08-17 08:18阅读:87来源:国知局
一种石墨环吸附式夹具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涉及石墨环生产技术的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石墨环吸附式夹具。


背景技术:

2.石墨环,是一种采用石墨带或石墨编制填料,经模压制成不同尺寸的环状产品。由于石墨材质具有优异的性能,所以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常用在压缩机、机泵、阀门、化工仪器、仪表等仪器内。
3.在加工石墨环的过程中,需要夹持装置固定石墨环,以便于使用车床上的刀具对石墨环精细打磨。
4.目前的夹持装置,利用夹爪夹持石墨环边缘,将石墨环固定在机台上。由于石墨本身为一种脆性材料,尽管比较容易切削,但夹爪刚性夹持易导致石墨环碎裂、崩坏。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在固定石墨环的同时保障其完整度,本技术提供一种石墨环吸附式夹具。
6.本技术提供的一种石墨环吸附式夹具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7.一种石墨环吸附式夹具,包括夹具本体,所述夹具本体顶面设置有第一吸附部,所述第一吸附部上开设有多个第一吸附孔,多个所述第一吸附孔沿所述夹具本体顶面周向阵列分布,所述夹具本体底部开设有抽气孔,所述第一吸附孔与所述抽气孔连通。
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将石墨环对应放置在第一吸附孔顶部,并将外部抽气装置与抽气孔连通,运行抽气装置,使抽气装置从抽气孔中对外抽气,与抽气孔连通的第一吸附孔吸取外部空气,使得第一吸附孔孔口处产生吸力,进而将第一吸附孔顶部的石墨环紧紧吸附在夹具本体顶部,从而实现石墨环的固定,减少了刚性夹持导致石墨环损坏的现象发生。
9.可选的,所述夹具本体顶部设置有用于卡接石墨环的卡接台阶,所述卡接台阶位于所述第一吸附部内侧。
10.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卡接台阶顶面高度高于第一吸附部顶面高度,从而使卡接台阶与第一吸附部形成高低差,并卡接石墨环内环侧壁,进而使在加工石墨环的过程中石墨环稳定不易偏移。
11.可选的,所述卡接台阶高度为石墨环高度的1/6~1/4。
12.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加工石墨环时,需要将石墨环顶端和底端内圈向外车削出一定深度的台阶,因此需要翻转石墨环进行双面打磨。设置卡接台阶固定石墨环,此时刀具打磨石墨环远离卡接台阶的一端;当卡接台阶高度过大时,对刀具运行造成阻碍;当卡接台阶高度过小时,无法起到对石墨环更进一步的限位作用。
13.可选的,所述夹具本体顶部还设置有第二吸附部,所述第二吸附部上开设有多个第二吸附孔,多个所述第二吸附孔沿所述夹具本体顶面周向阵列分布,所述第二吸附孔与所述抽气孔连通。
14.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放置不同规格直径的石墨环时,将石墨环放置在第二吸附部上,开启抽气装置,同时封堵第一吸附孔,从而通过第二吸附孔吸附石墨环。通过设置第一吸附孔和第二吸附孔,使得夹具本体可适用于至少两种主要直径的石墨环,提高了夹具的实用性。
15.可选的,所述第二吸附孔设置有多排,多排所述第二吸附孔以夹具本体中轴线为中心同轴设置。
16.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石墨环侧壁较厚或尺寸较宽时,多排第二吸附孔同时吸附石墨环底面,从而增加石墨环底面与夹具本体之间的吸附作用力点,使得侧壁较厚的石墨环稳定吸附并固定在夹具本体顶部。
17.可选的,所述夹具本体内顶部开设有与第一吸附孔和第二吸附孔连通的第一气腔,所述夹具本体内底部开设有与第一气腔连通的第二气腔,所述第二气腔与所述抽气孔连通。
1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第一吸附孔和第二吸附孔均通过第一气腔、第二气腔与抽气孔连通,外部抽气装置从抽气孔向外抽气,空气从第一吸附孔或第二吸附孔依次流经第一气腔和第二气腔,并从抽气孔流出,完成抽气,使得第一吸附孔或第二吸附孔产生吸力,将石墨环放置在第一吸附孔或第二吸附孔上,完成吸附。
19.可选的,所述夹具本体顶面位于所述第一吸附部顶部设置有第一密封件,所述夹具本体顶面位于所述第二吸附部顶部设置有第二密封件。
20.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将石墨环放置在第一吸附孔上进行吸附时,则将第二密封件放置在第二吸附部上,并覆盖第二吸附孔,使得夹具本体仅通过第一吸附孔向内抽气,从而使得第一吸附孔紧密吸附石墨环;将石墨环放置在第二吸附孔上进行吸附时,则将第一密封件放置在第一吸附部上,并覆盖第一吸附孔,使得夹具本体仅通过第二吸附孔向内抽气,从而使得第二吸附孔紧密吸附石墨环。
21.可选的,所述第一密封件底部设置有多个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凸起与所述第一吸附孔相适配,所述第二密封件底部设置有多个第二凸起,所述第二凸起与所述第二吸附孔相适配。
22.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第一凸起用于堵塞第一吸附孔,减少第一密封件与第一密封孔之间缝隙漏气的情况发生;第二凸起用于堵塞第二吸附孔,减少第二密封件与第二密封孔之间缝隙漏气的情况发生。
23.综上所述,本技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有益技术效果:
24.1.通过第一吸附孔和抽气孔,将外部抽气装置与抽气孔连通,通过第一吸附孔向外抽气,从而使第一吸附孔的孔口处产生吸力,进而使第一吸附孔紧密吸附石墨环,从而将石墨环固定在夹具本体上,在固定石墨环的同时,减少了夹爪夹持固定导致石墨环碎裂的情况发生;
25.2.通过将第二吸附孔设置为双排孔,双排的第二吸附孔增加第二吸附部与石墨环的作用力点,从而使夹具适用于至少两种规格的石墨环;
26.3.通过设置卡接台阶以及控制卡接台阶的高度,在进一步提高石墨环稳定性的同时,使得卡接台阶不对刀具运行造成阻碍。
附图说明
27.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中一种石墨环吸附式夹具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8.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中夹具本体a-a处剖面示意图。
29.附图标记:1、夹具本体;2、第一吸附部;3、第一吸附孔;4、抽气孔;5、卡接台阶;6、第二吸附部;7、第二吸附孔;8、第一气腔;9、第二气腔;10、第一密封件;11、第二密封件;12、第一凸起;13、第二凸起;14、围板。
具体实施方式
30.以下结合附图1-2对本技术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31.本技术实施例公开一种石墨环吸附式夹具。参照图1和图2,一种石墨环吸附式夹具包括夹具本体1,夹具本体1顶部由其中心轴为中心向外依次设置有第一吸附部2和第二吸附部6。夹具本体1顶面位于第一吸附部2上开设有多个第一吸附孔3,多个第一吸附孔3沿第一吸附部2周向均匀分布。夹具本体1顶面位于第二吸附部6上开设有多个第二吸附孔7,多个第二吸附孔7沿第二吸附部6周向均匀分布。夹具本体1底部中央开设有抽气孔4,第一吸附孔3和第二吸附孔7均与抽气孔4连通,抽气孔4内插设风管并与外部抽气装置连通(外部抽气装置未画出)。本技术实施例中,外部抽气装置为鼓风机。
32.将夹具本体1放置在外部车床上,将根据石墨环的直径,将石墨环放置在第一吸附部2或第二吸附部6顶部,且石墨环底壁与第一吸附孔3孔口或第二吸附孔7孔口处相贴合,开启鼓风机,鼓风机从抽气孔4向外抽取空气,使得第一吸附孔3或第二吸附孔7紧紧吸附石墨环底面,从而固定石墨环,便于车床上的刀具对石墨环进行打磨作业。
33.参照图1,为了使第二吸附部6稳定吸附侧壁较厚或尺寸较宽的石墨环,第二吸附孔7设置有多排,多排第二吸附孔7以夹具中轴线为中心同轴设置。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二吸附孔7设置有双排。双排第二吸附孔7增加第二吸附部6与较大石墨环之间的作用力点,稳定吸附侧壁较厚的石墨环。
34.参照图1和图2,夹具本体1内开设有第一气腔8,第一气腔8为环形腔,且第一吸附孔3、第二吸附孔7均与第一气腔8连通;夹具本体1内位于第一气腔8底部开设有第二气腔9,第二气腔9顶端与第一气腔8底部连通,第二气腔9底端与抽气孔4连通。以第一吸附孔3为例,第一气腔8连通多个第一吸附孔3,使得抽气的作用力,均匀分布在多个第一吸附孔3的孔口处,减少因部分作用力过大,损坏石墨环的现象发生。
35.参照图1,为了减少漏气的情况发生,夹具本体1顶部设置有第一密封件10,第一密封件10底部一体成型有多个第一凸起12,第一凸起12沿第一密封件10底面周向阵列分布,第一凸起12插设在第一吸附孔3内且第一凸起12侧壁与第一吸附孔3内壁过盈配合。夹具本体1顶部还设置有第二密封件11,第二密封件11底部一体成型有多个第二凸起13,第二凸起13沿第二密封件11底面周向阵列分布,第二凸起13插设在第二吸附孔7内且第二凸起13侧壁与第二吸附孔7内壁过盈配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一密封件10和第二密封件11均为环状橡胶板。
36.在使用第一吸附孔3时,则取下第一密封件10,并使第二密封件11紧密堵住第二吸附孔7;使用第二吸附孔7时,则取下第二密封件11,并使第一密封件10紧密堵住第一吸附孔3,从而减少夹具本体1漏气的情况发生。
37.参照图1,为了提高石墨环的稳定性,夹具本体1顶部中央凸设有卡接台阶5,卡接台阶5位于第一吸附部2内侧,卡接台阶5与第一吸附部2顶面之间形成高低差并用于卡接位于第一吸附部2上的石墨环。夹具本体1顶面边缘向上突起有围板14,围板14与夹具本体1顶面之间形成一台阶并用于卡接位于第二吸附部6上的石墨环。卡接台阶5和围板14的顶面高度均为石墨环高度的1/5,以下仅以卡接台阶5为例做简要说明。卡接台阶5高度可根据石墨环高度在1/6至1/4之间进行选择,既可保障卡接台阶5对石墨环整体的限位作用,又能减少因卡接台阶5高度过大阻碍刀具运行的现象发生。
38.本技术实施例一种石墨环吸附式夹具的实施原理为:将外部鼓风机的气管插设在抽气孔4内,通过抽气孔4向第一吸附孔3和第二吸附孔7吸气,使得第一吸附孔3和第二吸附孔7产生吸力;将石墨环放置在第一吸附孔3顶部,同时用第二密封件11堵塞第二吸附孔7,使得第一吸附孔3紧密吸附石墨环;或将石墨环放置在第二吸附孔7顶部,同时用第一密封件10堵塞第一吸附孔3,使得第二吸附孔7紧密吸合石墨环;使得夹具本体1紧密固定石墨环,且吸附固定不易对石墨环造成损坏。
39.以上均为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技术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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