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制备高环保性能的纳米纤维高效电纺丝设备的收料机构,属于纳米纤维制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静电纺丝是一种基于高压静电场下导电流体产生高速喷射的原理发展而来,其基本过程是:聚合物溶液或熔体在几千至几万伏的高压静电场下克服表面张力而产生带电喷射流,溶液或熔体射流在喷射过程中干燥,并保持一定电荷量,最终落在接收装置上形成纤维。
静电纺丝制得的纤维直径一般在数十纳米到数微米之间。静电纺的纤维制品主要呈无纺布状纤维毡的形式,静电纺制造的纳米纤维层具有孔隙率高、比表面积大、吸附性强、过滤性强以及良好的力学性能,在生物医药,过滤材料和复合材料等方面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现有技术中的电纺丝设备的收料机构存在收集不合理,纺丝间空隙较大,不利于整理,后续加工,造成加工效率低,资源浪费,废品率高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制备高环保性能的纳米纤维高效电纺丝设备的收料机构,方便收集整理静电纺丝,提高加工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予以实现的:
一种用于制备高环保性能的纳米纤维高效电纺丝设备的收料机构,包括折料辊组、履带和收料辊,其中,所述折料辊组和收料辊一侧设有安装板,另一侧设有连接板,所述安装板上设有若干安装孔,所述连接板上设有若干旋转槽,所述折料辊组包括第一料辊、第二料辊和第三料辊,所述第一料辊、第二料辊和第三料辊相互交错分布,所述第一料辊一端穿过连接板,且设有第一伺服电机,所述第一料辊另一端设有第一转盘,所述第一转盘与安装板之间设有第一挡盘;
所述第二料辊一端置于旋转槽内,另一端与安装板之间设有第二挡盘,所述第三料辊一端置于旋转槽内,另一端设有第二转盘,所述第二转盘与安装板之间设有第三挡盘,所述履带与第一转盘和第二转盘配合使用;
所述收料辊包括第一转头、第二转头和若干收料杆,若干收料杆两端分别与第一转头、第二转头相连,且绕第一转头一周设置,所述第一转头一端穿过连接板,且设有第二伺服电机,所述第二伺服电机与安装板之间设有支撑板,所述第二转头与安装板之间设有安装座。
上述一种用于制备高环保性能的纳米纤维高效电纺丝设备的收料机构,其中,所述第一料辊、第二料辊和第三料辊上均设有若干导槽,若干导槽均匀间隔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通过第一伺服电机控制第一料辊旋转,从而通过与第一转盘配合的履带,带动第二转盘旋转,从而带动第三料辊旋转,电纺丝设备的溶液射流经折料辊组反复曲折,第二料辊可随之转动,通过第二伺服电机控制收料辊旋转,使若干收料杆旋转对静电纺丝收集整理。
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使用方便,拆卸安装便利,便于检修,导槽方便静电纺丝灵活滑动,方便整理,从而提高加工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右视图。
(其中,折料辊组1、履带3,收料辊4,安装板5,连接板6,安装孔7,旋转槽8,第一料辊9、第二料辊10,第三料辊11,第一伺服电机12,第一转盘13,第一挡盘14,第二挡盘15,第二转盘16,第三挡盘17,导槽18,第一转头19、第二转头20,收料杆21,第二伺服电机22,支撑板23,安装座2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一种用于制备高环保性能的纳米纤维高效电纺丝设备的收料机构,包括折料辊组、履带和收料辊,其中,所述折料辊组和收料辊一侧设有安装板,另一侧设有连接板,所述安装板上设有若干安装孔,所述连接板上设有若干旋转槽,所述折料辊组包括第一料辊、第二料辊和第三料辊,所述第一料辊、第二料辊和第三料辊相互交错分布,所述第一料辊一端穿过连接板,且设有第一伺服电机,所述第一料辊另一端设有第一转盘,所述第一转盘与安装板之间设有第一挡盘;
所述第二料辊一端置于旋转槽内,另一端与安装板之间设有第二挡盘,所述第三料辊一端置于旋转槽内,另一端设有第二转盘,所述第二转盘与安装板之间设有第三挡盘,所述履带与第一转盘和第二转盘配合使用,所述第一料辊、第二料辊和第三料辊上均设有若干导槽,若干导槽均匀间隔设置;
所述收料辊包括第一转头、第二转头和若干收料杆,若干收料杆两端分别与第一转头、第二转头相连,且绕第一转头一周设置,所述第一转头一端穿过连接板,且设有第二伺服电机,所述第二伺服电机与安装板之间设有支撑板,所述第二转头与安装板之间设有安装座。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方式为:
通过第一伺服电机控制第一料辊旋转,从而通过与第一转盘配合的履带,带动第二转盘旋转,从而带动第三料辊旋转,电纺丝设备的溶液射流经折料辊组反复曲折,第二料辊可随之转动,通过第二伺服电机控制收料辊旋转,使若干收料杆旋转对静电纺丝收集整理。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