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印刷用网纹辊套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71967阅读:3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印刷用网纹辊套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印刷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印刷用网纹辊套装装置。



背景技术:

柔版印刷机中采用的是典型的短墨路供墨系统;由墨槽、胶辊、刮墨刀和网纹辊四部分组成;网纹辊是柔版印刷机的核心部件,它负责向印版上均匀地传递一定量的油墨。现有的网纹辊不方便安装,也不方便对网纹辊进行扣接,不方便使用者观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可以将网纹辊放置在底壳上,通过支撑座可以方便对网纹辊进行支撑,通过套壳可以套装在网纹辊的上部,通过套座可以套装住网纹辊,从而方便使用者对网纹辊进行观测与检测的印刷用网纹辊套装装置。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印刷用网纹辊套装装置,包括底壳,底壳的一端上设有第一支撑座,第一支撑座的横截面为弧形形状,底壳的另一端上设有第二支撑座,第二支撑座的横截面为弧形形状,底壳的侧端上设有支撑条,支撑条的端部上设有第一锁销,支撑条连接有连接条,连接条的一端上设有第二锁销,连接条的另一端设有套壳,套壳设置在底壳的上方,套壳上设有套座,连接条的前端设有卡壳,套壳的上部卡接在卡壳内;支撑条与连接条之间通过连接板连接,支撑条与连接条之间设有锁轴。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撑座的两端上设有第一防滑纹。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支撑座的两端上设有第二防滑纹。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条的外侧壁位置设有扣片。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条的外侧壁位置设有加强片。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印刷用网纹辊套装装置,通过底壳可以方便对第一支撑座与第二支撑座进行支撑,通过底壳可以方便对支撑条进行支撑,通过支撑条可以方便对连接条进行支撑,通过锁轴可以使连接条与支撑条进行牢固对接,通过连接板可以使连接条与支撑条连接更加牢固;使用者可以将网纹辊放置在底壳上,通过第一支撑座与第二支撑座可以方便对网纹辊进行支撑,通过套壳可以套装在网纹辊的上部,通过套座可以套装住网纹辊,从而方便使用者对网纹辊进行观测与检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印刷用网纹辊套装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印刷用网纹辊套装装置的部件分解图;

图3为图2中A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4为图2中B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5为图2中C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6为本发明所述连接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6所示,一种印刷用网纹辊套装装置,包括底壳1,底壳1的一端上设有第一支撑座2,第一支撑座2的横截面为弧形形状,底壳1的另一端上设有第二支撑座4,第二支撑座4的横截面为弧形形状,底壳1的侧端上设有支撑条6,支撑条6的端部上设有第一锁销10,支撑条6连接有连接条11,连接条11的一端上设有第二锁销12,连接条11的另一端设有套壳14,套壳14设置在底壳1的上方,套壳14上设有套座15,连接条11的前端设有卡壳16,套壳14的上部卡接在卡壳16内;支撑条6与连接条11之间通过连接板8连接,支撑条6与连接条11之间设有锁轴9;第一支撑座2的两端上设有第一防滑纹3;第二支撑座4的两端上设有第二防滑纹5;支撑条6的外侧壁位置设有扣片7;连接条11的外侧壁位置设有加强片13。

本发明印刷用网纹辊套装装置,通过底壳1可以方便对第一支撑座2与第二支撑座4进行支撑,通过底壳1可以方便对支撑条6进行支撑,通过支撑条6可以方便对连接条11进行支撑,通过锁轴9可以使连接条11与支撑条6进行牢固对接,通过连接板8可以使连接条11与支撑条6连接更加牢固;使用者可以将网纹辊放置在底壳1上,通过第一支撑座2与第二支撑座4可以方便对网纹辊进行支撑,通过套壳14可以套装在网纹辊的上部,通过套座15可以套装住网纹辊,从而方便使用者对网纹辊进行观测与检测。

其中,第一支撑座2的两端上设有第一防滑纹3;第二支撑座4的两端上设有第二防滑纹5;所以可以对第一支撑座2的两端与第二支撑座4的两端起到防滑的作用。

其中,支撑条6的外侧壁位置设有扣片7;所以通过扣片7可以增加支撑条6的强度。

其中,连接条11的外侧壁位置设有加强片13;所以通过加强片13可以增加连接条11的强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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