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文化传媒领域,具体为一种发光式广告灯柱。
背景技术:
现有的路边广告一般都是竖立在路边或者与公交站台相结合,但是一般都是招贴广告,而且除了广告宣传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光式广告灯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发光式广告灯柱,包括广告灯柱本体、LED灯条、LED灯泡、蓄电池、开关、基座和导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灯柱本体具有一个放置于地面的基座,所述广告灯柱本体固定安装有、LED灯条,所述LED灯条上设置有LED灯泡,所述基座上部安装有蓄电池,所述开关安装在广告灯柱本体的外侧,所述导线与蓄电池链接。
优选的,所述广告灯柱本体上部为透明塑料体,且可放置广告文件。
优选的,所述LED灯泡安装在LED灯条的四周,若干个LED灯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发光式广告灯柱集广告、照明于一体,而且在夜间不仅具有照明功能还具有较佳的广告视觉效果,而且光线转化效率高、节能省电。
附图说明
图1为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中:1广告灯柱本体、2LED灯条、3LED灯泡、4蓄电池、5开关、6基座、7导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 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发光式广告灯柱,包括广告灯柱本体1、LED灯条2、LED灯泡3、蓄电池4、开关5、基座6和导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灯柱本体1具有一个放置于地面的基座6,所述广告灯柱本体1固定安装有、LED灯条2,所述LED灯条上设置有LED灯泡3,所述基座6上部安装有蓄电池4,所述开关5安装在广告灯柱本体1的外侧,所述导线7与蓄电池4链接。所述广告灯柱本体1上部为透明塑料体,且可放置广告文件。所述LED灯泡3安装在LED灯条2的四周,若干个LED灯泡3。该广告灯柱集广告、照明、于一体,而且在夜间不仅具有照明功能还具有较佳的广告视觉效果,而且光线转化效率高、节能省电。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