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防伪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RFID及二维码相结合的防伪标签。
背景技术:
现有的RFID防伪标签,在功能上可以满足企业的防伪溯源需求,但RFID防伪标签需要有专业的读取设备方能验证,只适用于企业,它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产品验证的需求。随着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所购买产品的真伪验证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但消费者人群无法人人都具有专业的RFID解读设备,且现有RFID防伪标签中缺少消费者验证的功能,故当消费者需要检验产品真伪时,会很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伪标签,该防伪标签将RFID与二维码相结合,使得该防伪标签既能实现对产品的智能化管理,又能实现消费者对该产品的验证需求,非常方便。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防伪标签,从上往下依次包括正面印刷层、面材层、反面印刷层、RFID INLAY层、胶质层、离型纸层,所述正面印刷层印刷有图文信息,所述反面印刷层上印刷有二维码,所述胶质层上设有一不复合双面胶的无胶区域,该无胶区域与反面印刷层上的二维码区域相对应。
进一步的,所述二维码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唯一码,防伪标签局部过胶和复合后,二维码为不可视。
进一步的,所述正面印刷层上印有追踪点,该追踪点能够让数码印刷机实现正反面印刷层中图文信息位置的追踪对位印刷。
进一步的,所述防伪标签还包括图文保护层,图文保护层设置在正面印刷层上面。
进一步的,所述防伪标签上二维码的上下区域处各设有一虚线,该虚线通过设有实刀和齿刀的刀模板轧制而成。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将RFID和二维码相结合用于防伪标签,使防伪标签不仅具有RFID标签功能,以实现对产品的智能化管理,同时还印刷有二维码,可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真伪进行实时验证的需求,非常方便。该防伪标签在应用过程中,还可使包装流水线的运作、产品仓储和流通更加精确化、规范化、数据化和现代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复合双面胶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二维码区域虚线的设置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二维码区域处撕开虚线后的示意图;
图5为制作本实用新型时的工位设置示意图;
其中:1.正面印刷层;2.面材层;3.反面印刷层;4. RFID INLAY层;5.胶质层;6.离型纸层;7.二维码;8.图文保护层;9.无胶区域;10.虚线;11.上部分双面胶;12.下部分双面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防伪标签,从上往下依次包括正面印刷层1、面材层2、反面印刷层3、RFID INLAY层4、胶质层5、离型纸层6,所述正面印刷层1印刷有图文信息,所述反面印刷层3上印刷有二维码7,该二维码7上记载有对应产品的相关信息,所述胶质层5上设有一不复合双面胶的无胶区域9,该无胶区域9与反面印刷层3上的二维码区7域相对应。
二维码7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唯一码,每种产品的详细信息对应一个二维码,即达到一物一码的功能,以方便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真伪验证的需求。该防伪标签在局部过胶、复合、贴在被包装物上后,由于二维码7是印刷在反面印刷层3上(即标签的背面),故防伪标签复合后,二维码7为不可视,即在视觉角度上将不可视。
进一步的,在正面印刷层1上还印有追踪点,该追踪点能够让数码印刷机实现正反面印刷层中图文信息位置的追踪对位印刷。印刷时首先印刷正面印刷层1上的图文信息,后印刷反面印刷层3,当印刷反面印刷层时,数码印刷机可通过对正面印刷层上追踪点的识别,进行正反面印刷层上图文位置的追踪对位印刷。
进一步的,该防伪标签还包括图文保护层8,图文保护层8设置在正面印刷层1上面,该图文保护层8可通过过膜或上光等工艺对正面印刷层1上的图文信息进行保护,以防止防伪标签在使用过程中,图文信息遭到破坏。
此外,为了方便消费者对所购买产品的真伪进行验证,在防伪标签上二维码7的上下区域处各设有一虚线10,该虚线10通过设有实刀和齿刀的刀模板轧制而成,即在防伪标签复合完毕后,通过该刀模板上的齿刀对标签上的二维码区域进行模切,以使二维码的上下区域带有虚线(如图3所示)。当消费者验证产品时,沿着标签上的两条虚线10撕开后(如图4所示),扫描标签背面的二维码7即可查验产品的真伪信息,而无需拥有检验RFID标签的设备。
如图5所示,采用在卷装设备上设置不同的工位(依次为印刷品、RFID INLAY、双面胶、离型纸)来制作该防伪标签,制作过程如下:采用卷装数码印刷机印刷正面印刷层的图文信息,后印刷反面印刷层的二维码(即在印刷品工位上进行),再依次复合RFID INLAY、双面胶、离型纸后,进行收卷。双面胶工位设置为上下两部分双面胶(11和12),在两部分双面胶之间间隔一定的距离(如图2所示),具体距离根据标签上的无胶区域9而定(即二维码的区域)。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