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黑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75425阅读:1525来源:国知局
教学黑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教学黑板,型属于教学设施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教学中,黑板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有的黑板虽然能够用于教学时的书写,但是由于相对固定,不便于移动和翻转,给学生做演示的时候不方便,另外,有的黑板是可以使用微湿的海绵进行擦拭,而对于大多数学校使用的老式黑板,是不会使用前种方法擦拭黑板的,所以在擦黑板之后,粉尘会四处乱飞,大部分的粉尘会掉落在黑板下方放置板擦和粉笔的凹槽中,那么在清理凹槽中的粉尘时只能用湿布进行清理,但这种方法是不能完全将凹槽中的粉尘清理干净的,费时费力。而且,现在大部分学校用的黑板,由于其板面比较光滑,容易产生反光现象。教室两侧前排的人在光线的反射下,根本看不清黑板远端上书写的内容,影响了教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方便清理粉笔末,能避免反光现象发生的,且可应用于教学中的多角度演示的教学黑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教学黑板,包括黑板主体和转动机构,所述黑板主体通过固定架安装在转动机构上,所述转动机构包括转动轴和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由底座和固定在底座上表面中心的支撑筒组成,所述转动轴可转动地套装在支撑筒内,其上端与固定架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架下方悬挂两个置物箱,两个置物箱以转动轴为中心对称设置,所述置物箱包括盒体,盒体内腔通过竖直设置的两个隔板分为板擦存放腔、粉笔存放区和教学尺存放区,该盒体前后两侧壁通过合页安装在其底板上,且前后两侧外表面上均设置有把手;所述黑板主体底部设有落粉收集槽,其两面四角均设有磁铁,所述落粉收集槽内腔通过与其等长的固定板分为两个槽腔,其通过所述固定板固定在黑板主体底部,该落粉收集槽的侧壁内侧设有直线滑轨,其一端底部设有落粉口,落粉口上设有集尘袋,所述落粉收集槽两个槽腔内均设有清理刷,所述清理刷通过设在其上的直线滑槽与所述直线滑轨形成滑动副。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固定架的横截面呈凵字型,该固定架的两侧端面上均通过铰链铰接有遮阳板。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支撑筒内壁上端设有轴承座,旋转主轴通过设在轴承座内的轴承安装在支撑筒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转动机构实现转动,可应用于教学中不同角度的演示;而且本实用新型的黑板主体下部设有落粉收集槽,且槽内设有清理刷,方便清理干净里面的粉笔末,具有实用性;另外,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架的两侧还通过铰链设置有遮阳板,可通过转动遮阳板遮挡光线,避免反光现象发生,使教室两侧前排的人很容易看清黑板远端上书写的内容,提高学习效率,使用方便,该实用新型的固定架下还悬挂有两个置物箱,该置物箱用于盛放教学时所用的教具,且所述置物箱内通过隔板分为三个功能不同的区域,便于分类存放,方便教师使用时便捷的去处所需教具;同时本实用新型的黑板主体四角还设有磁铁,方便挂图类的教学卡片的粘贴和悬挂,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应用于教学中不同角度的演示,同时方便清理干净粉笔末,而且能够避免反光现象发生,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教学黑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教学黑板的落粉收集槽与黑板主体的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中标号代表的意义为:1、黑板主体,2、磁铁,3、铰链,4、遮阳板,5、固定架,6、清理刷,7、置物箱,8、支撑筒,9、底座,10、落粉收集槽,11、集尘袋,12、落粉口,13、直线导轨,14、滑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1:参见图1,一种教学黑板,包括黑板主体和转动机构,所述黑板主体通过固定架安装在转动机构上,所述转动机构包括转动轴和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由底座和固定在底座上表面中心的支撑筒组成,所述转动轴可转动地套装在支撑筒内,其上端与固定架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架下方悬挂两个置物箱,两个置物箱以转动轴为中心对称设置,所述置物箱包括盒体,盒体内腔通过竖直设置的两个隔板分为板擦存放腔、粉笔存放区和教学尺存放区,该盒体前后两侧壁通过合页安装在其底板上,且前后两侧外表面上均设置有把手;所述黑板主体底部设有落粉收集槽,其两面四角均设有磁铁,所述落粉收集槽内腔通过与其等长的固定板分为两个槽腔,其通过所述固定板固定在黑板主体底部,该落粉收集槽的侧壁内侧设有直线滑轨,其一端底部设有落粉口,落粉口上设有集尘袋,所述落粉收集槽两个槽腔内均设有清理刷,所述清理刷通过设在其上的直线滑槽与所述直线滑轨形成滑动副。

所述的固定架的横截面呈凵字型,该固定架的两侧端面上均通过铰链铰接有遮阳板。

所述的支撑筒内壁上端设有轴承座,旋转主轴通过设在轴承座内的轴承安装在支撑筒内。

以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优先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所述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具备的知识范围内,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代和改进等,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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