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06185阅读:58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



背景技术:

DLP大屏拼接,是采用DLP显示单元拼接的方式,通过大屏幕拼接软件系统,来实现大屏幕显示效果的一种题法,DLP拼接行业屏幕一般采用屏幕、透镜之间打钉固定的方式,或者采用玻璃、屏幕、透镜、内层玻璃粘合四层结构等两种主要方式。第一种技术屏幕相对比较软,容易鼓动。第二种技术屏幕重量较重,运输和操作相对比较困难。因此,改良DLP拼接屏幕的屏幕鼓动和重量缺陷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上述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不易鼓动且方便运输及操作。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所述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包括依次层叠的屏幕、透镜与玻璃以及屏幕固定框,所述复合内层玻璃屏幕两侧部分别粘合有固定片;所述固定片的尾端内侧与屏幕固定框相互粘合。

作为优选,所述的固定片包括第一PC片及第二PC片;所述的第一PC片设置在玻璃四边,第一PC片的前端与玻璃平齐,第一PC片的尾端内侧部与屏幕固定框相互粘合;所述的第二PC片设置在屏幕四边,第二PC片的前端与屏幕平齐,第二PC片的尾端内侧部与第一PC片粘合。其结构紧凑,安装稳定。

作为优选,所述屏幕的宽度大于透镜的宽度;所述透镜的宽度大于玻璃的宽度。其阶梯堆叠式结构,结构紧凑,方便固定片安装。

作为优选,所述的透镜为菲涅尔透镜。

作为优选,所述的屏幕为UCS背投屏幕。

作为优选,所述的玻璃为光学玻璃

作为优选,所述的屏幕通过三氯乙烷胶水与第二PC片粘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采用屏幕、透镜与玻璃粘合的三层结构,增加屏幕强度,不易鼓动,并且重量适中,容易运输和操作,同时屏幕固定框增加固定片,托着复合内层玻璃屏幕,防止复合内层玻璃屏幕整体下垂。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的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所述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包括依次层叠的屏幕1、透镜2与玻璃3以及屏幕固定框4,所述复合内层玻璃屏幕四边部分别粘合有固定片;所述固定片的尾端内侧与屏幕固定框4相互粘合。

本实施例中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采用屏幕1、透镜2与玻璃3粘合的三层结构,增加屏幕强度,不易鼓动,并且重量适中,容易运输和操作。

实施例2

如图1、2、3所示的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所述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包括依次层叠的屏幕1、透镜2与玻璃3以及屏幕固定框4,所述复合内层玻璃屏幕四边部分别粘合有固定片;所述固定片的尾端内侧与屏幕固定框4相互粘合。采用屏幕1、透镜2与玻璃3粘合的三层结构,增加屏幕强度,不易鼓动,并且重量适中,容易运输和操作。

所述的固定片包括第一PC片5及第二PC片6;所述的第一PC片5设置在玻璃3四边,第一PC片5的前端与玻璃3平齐,第一PC片5的尾端内侧部与屏幕固定框4相互粘合;所述的第二PC片6设置在屏幕1四边,第二PC片6的前端与屏幕1平齐,第二PC片6的尾端内侧部与第一PC片5粘合。其中的粘合部均是采用9672双面胶进行粘合。其结构紧凑,安装稳定。

所述屏幕1的宽度大于透镜2的宽度;所述透镜2的宽度大于玻璃3的宽度。其阶梯堆叠式结构,结构紧凑,方便固定片安装。

所述的透镜2为菲涅尔透镜。所述的屏幕1为UCS背投屏幕。所述的屏幕1通过三氯乙烷胶水与第二PC片6粘合。所述的玻璃3为光学玻璃。所述的玻璃3通过BG4200玻璃胶与第一PC片5粘合。

本实施例中,屏幕固定框4端部增加了固定片41,托着复合内层玻璃屏幕,防止复合内层玻璃屏幕整体下垂。

综上,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前维护DLP的复合内层玻璃屏幕,采用屏幕1、透镜2与玻璃3粘合的三层结构,增加屏幕强度,不易鼓动,并且重量适中,容易运输和操作,同时屏幕固定框4增加固定片,托着复合内层玻璃屏幕,防止复合内层玻璃屏幕整体下垂。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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